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标题[公告] 板友对要求处理。
时间Mon May 11 16:20:46 2009
关於板友来信要求处理,兹回应如下:
※ 引述《nacle ()》之铭言:
: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铭言:
: : 基本上我是觉得F版主想太多……哪来的争议?
: 到这篇为止,您都没对您当时的错误推论作清楚的表示,这就是我前文说的争议。
: [过程我很清楚,恕删]
: : 绝大部份的电子版本,都没有“等”这个字。所以那时候的推论是合理的。
: 引用错误的资料,怎能还自称是「合理推论」?
: → nacle:我怎麽觉得没有逻辑观念的是F板主orz 05/08 19:00
: → nacle:"引用错误的资料"跟"合理推论"本就是两回事 05/08 19:02
: 那是您断章取义的理解。
: 他是说「因为电子书没有等字,所以他的推论是合理的」。
: 烦请指教其中的逻辑。
: 我的认知是,错误的结论,无论如何不能称为合理。
: ------
: 我同意F板主说的,这是个错误的结论
: 但这并不代表推论就一定是不合理的
: "根据既有的前提,进行推论,进而得出结论。"
: 在这个过程中,造成错误结论的原因可能是由於不"合理的推论",
: 也可能是来自於"错误的前提"
: 因此"结论是否错误"与"推论是否合理"之间并无必然的关系。
: ---
: 而在h板友这个事件里,应该是
: 引用了错误的资料,
: 根据这份资料进行了合理的推论,
: 因而得出了错误的结果。
: 结果是错的,但在推论中并无不合理的部份。
: 另外,这是个单纯的逻辑问题,因此并无断章取义的问题
: (我并没有从文中"取"任何"义")
如果您当时没搞懂我的意思,
但推文中我又再重申一遍了,我又不是说他的推论过程不合理,
我是针对他的推论结果与面对错误的态度。
: (ps.这事件至今也有一段时日了,然而我们所讨论的错误资料,也就是,
: 却始终不见修正,板主既有时间回覆众板友的讨论,应当不至於没时间做这
: 小小的修正吧。这麽说来,板主是否有怠忽职守之嫌?
呈堂证供要等结案才能处理吧?
对方交代他的问题没有?
他只是另开战场错开话题啊。
那麽,结案了麽?
另外,如果您觉得我怠忽职守,
进可以向站方申诉。
退可以在板上提请我更改,至少在这种情形下,我自认比较有合理性去动。
而且实际上来说,我既没有义务、甚至不应该在放原文。
若真的造成困扰,要我把原文全删掉我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 当然,或许是板主对此事有什麽顾忌因而不进行修改,这就不是我这种外人
: 应该过问的了。)
关於您说的顾忌,我已报告如上,敬请谅察。
: -----
: 以下是题外话,
: 其实自本板开板以来,在下一直有在关心浏览,
: 板上许多的讨论串(笔战?),板友们精辟的见解,
: 让我知道有许多不同的想法,许多不同面向的看法,
: 虽然不是完全同意这些论点,但至少给我带来许多思考、理解的空间
: F板主带头兴起讨论的风气,热烈的参与讨论,这是我一直以来十分欣赏的。
: 可惜由於时间的因素,使得我虽有一些小小的想法,但却无法参与众人的讨论,
: 诚深感遗憾也。
: 将来若有机会,当与板友分享一些小小的心得,到时还望板主不吝指教。
一切随缘随份。
而既然您提出请求,我自认比较有合理性来处理。
毕竟这是关於处理板务的请愿,我会将您这篇提出「处理」的请求贴在板上。
至於是要我:
1.改一个字。(还是缺谬甚多,意义有限。)
2.把整个校对好贴完整。(抱歉,工程浩大,个人时间有限。)
3.全删掉,未来等有校对好的再放上来。
原文有误,乃是不可避免之事。
我也没义务担这责任,将这般低调的事情硬要分享给大家。
被当成外来朋友当成「狗屎」,乃是始料所未及。
何况他并非是因为而搞错说法,
他是本来就知道网路上说法及争议,刻意采取网上流传的「网友打字版」。
待被我纠正时,才扯下水。
请给我一天的时间考虑。
毕竟按照各位的要求,
为一劳永逸,其实3.是比较合理的作法,但总感觉有些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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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76.201
※ 编辑: F00L 来自: 220.136.176.201 (05/11 16:22)
1F:→ saiet:特别注明,资料可能有误,也是一个选择… 05/11 18:30
2F:推 haryewkun:基本上这一段F版主有抹黑我的意味,我原本的意思根本就 05/11 18:32
3F:→ haryewkun:不是这样的。 05/11 18:33
4F:→ haryewkun:是F版主自己在版上骂我,你怎麽去引用一个错误百出、纰 05/11 18:33
5F:→ haryewkun:漏一大堆的版本,我就觉得很奇怪,说这明明是引用自你编 05/11 18:34
6F:→ haryewkun:的,怎麽是错误百出的呢? 05/11 18:34
7F:→ haryewkun:然後F版主就说,里面那个就是错误百出的。 05/11 18:34
8F:→ haryewkun:我就说,这你还怎麽能指责我?如果你说我引用的是狗屎, 05/11 18:35
9F:→ haryewkun:这个狗屎也是你自己放进,你又没有说里面是错误百 05/11 18:35
10F:→ haryewkun:出的,别人怎麽知道里面是错误百出的? 05/11 18:35
11F:→ haryewkun:然後,至於什麽“他本来就知道网路上说法及争议”云云, 05/11 18:36
12F:→ haryewkun:刻意采取网上流传的“网友打字版”,被版主纠正时,才扯 05/11 18:37
13F:→ haryewkun:下水,这也根本不是实际的状况。 05/11 18:37
14F:→ haryewkun:我从一开始就说,我知道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电子版本,一 05/11 18:38
15F:→ haryewkun:个是我书的版本,但我的书是来自马来西亚,所以不确定是 05/11 18:39
16F:→ haryewkun:否不同国家、不同出版社的差异,这些我是早就知道的,也 05/11 18:40
17F:→ haryewkun:从来没有否认过。所以说什麽被F版主纠正?更何况是说什 05/11 18:40
18F:→ haryewkun:麽被纠正过後不承认? 05/11 18:40
19F:→ haryewkun:那一个讨论串我已经忍了,不去回应了,现在还发公告要在 05/11 18:42
20F:→ haryewkun:“声明”我的罪状,实在是有点过分了吧…… 05/11 18:43
若想要讲理,请H板友先回答一句话:
以「狗屎」一词形容本板的,是出自何人之口?
若认为我处置您这问题不当,
前文(呈堂证供)都还在,向站方申诉是您拥有的权利。
※ 编辑: F00L 来自: 220.136.176.201 (05/11 19:04)
21F:推 jojobigoldtw:每次看到这种长篇大论的笔战我都觉得好佩服大家的体 05/12 19:26
22F:→ jojobigoldtw:力... 05/12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