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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您從頭到尾扯網友打字版、、新修三版、大馬購書……現在再扯到明河版! : : 但連最重要的爭議核心您竟然也能忽略! : 基本上我是覺得F版主想太多……哪來的爭議? 到這篇為止,您都沒對您當時的錯誤推論作清楚的表示,這就是我前文說的爭議。 [過程我很清楚,恕刪] : 絕大部份的電子版本,都沒有“等”這個字。所以那時候的推論是合理的。 引用錯誤的資料,怎能還自稱是「合理推論」? : 現在如果有台灣網友,提出實體書做為證明,說書中的版本的確是有“等” : 這個字;香港、大陸網友也都提出書的版本的確是有“等”這個字,證明絕 : 大部份的電子版本是錯誤的, : 那麼,便有可能推翻之前的結論,說周伯通的確是神雕第一。 : 但即使推翻了當初的結論,也不代表當初做出當初的結論的人是白癡。那是 : 因為電子版本有錯誤,不是推理的人有問題。 推的一乾二淨? 推論的人本來就要對所引用的資料負責啊。 您是沒這個常識?還是沒這個擔當? 何況您是本來就知道有這個「等」字說法的,這時還有臉推卸? : 至少F版主本身是沒有這個資格去責怪別人的。是他自己編的。要說 : 我引用的電子版是狗屎……這個狗屎也是他自己放下去的,不能怪我。 要說? 這個「要說狗屎」的人是誰? 就是仁兄您啊。 您那口吻好像「狗屎」二字是我開講的一樣。 再者,我當然有資格糾正您。 只要是持正確論者,就能駁斥錯誤論者。 天經地義。 您完全沒有是非邏輯。 (A)我文章沒有做到逐字校對。 (B)您引用網路上錯誤說法還執迷不悟。 您引網友打字版,等到被糾正是錯的,才回頭扯下水。 這是兩回事。 我是沒有整理校對已經存在的。 (這是武俠版的複製來的,本板也是從武俠板中分割來的。) 但我對原著比您清楚,也一直很清醒:正版中就是有「等」這個字。 簡言之, 您的執迷不悟,是您的個人問題。 我跳出來回您第一篇就說有「等」字了,還用色標。 : 我個人是保持客觀及中立的——有人證明書中有“等”這個字,我就採用這 : 種說法,說電子版其實是錯的,我的實體書才是對的。 : 反過來的話,我就承認電子版是對的,我的實體書和大家的版本不一樣。 那算哪門子中立? 自己都知道心虛沒確認,也不說清楚就下結論。 等到錯了被糾正,還有臉說自己客觀中立??? 太扯了吧? : 我又不是楊過或郭靖的fans,出來怎樣的結論我都無所謂。(聳肩) 那糾正文一出您就該閉嘴修正啊。 容或有所懷疑,也可以立即「針對問題真相」求助於板上啊。 我看到的您, 只是不斷的東拉西扯、企圖推卸責任…… 焦點只是擺在想說明「您如何引證的有理」云云。 但對於論點的本質、結論的判斷,隻字未提。 真的無所謂,真的實事求是有擔當,根本就不該扯開。 當初您若承認搞錯,那就是情有可原之非。 但您卻選擇執迷不悟、拖網友打字版、下水。 拖別的事下水沒關係,您自己這「事主」卻還有臉裝作一副事不干己一樣想全身而退? 這種格調真的很難看。 請有點邏輯概念。 一事歸一事。 我管您是轉述誰?引用哪裡的? 您這說話的人就要負責就對了。 舉個例子來說, 某個總統沒詳查清楚,自行引用不完整的學術研究,造成經濟蕭條…… 那個總統難道能說「他是合理執政,錯都怪那學者」? 何況人家網路上是「漏打一個字」,您卻是加以引伸成「一整套錯誤的論點」。 可沒人要您去引伸啥啊! 您既然是「自主推論」,那要論這是非對錯,您老兄就是首惡,不用再推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0.87
1F:→ saiet:貼個圖不就好了 05/08 10:48
2F:推 haryewkun:其實也不用貼圖,我早就說過我自己的書是有“等”這個字 05/08 18:05
3F:→ haryewkun:,我只是說因為網上的電子版都沒有這個“等”字,所以我 05/08 18:09
4F:→ haryewkun:不確定台灣、香港或大陸的版本有沒有這個“等”字。 05/08 18:09
5F:→ haryewkun:我從來都沒有說過【沒有】才是正確答案。 05/08 18:15
6F:→ nacle:我怎麼覺得沒有邏輯觀念的是F板主orz 05/08 19:00
7F:→ nacle:"引用錯誤的資料"跟"合理推論"本就是兩回事 05/08 19:02
那是您斷章取義的理解。 他是說「因為電子書沒有等字,所以他的推論是合理的」。 煩請指教其中的邏輯。 我的認知是,錯誤的結論,無論如何不能稱為合理。
8F:→ saiet:對方有盡他能力所及的範圍去查證 05/08 19:54
9F:→ saiet:版主不需要抓著痛腳,窮追猛打 05/08 19:56
不對。 盡他所能的查證的行為,應該是下結論之前,先在板上查證清楚。 而非武斷的下結論。 而且重點是他可是下了結論,根本沒做其假設情形下的說明。 例如 他可以說因為他不確定有沒有「等」字, 所以他以「沒有等字」的情形判斷時,結論會是如何如何…… 結果呢? 他都是等到被打槍了,被您所謂的窮追猛打後,才「逐步揭露」訊息。 他事前是否知曉「等」字問題?窮追猛打後,才揭露。 他所持有的書是否為台灣書籍?窮追猛打後,才揭露。 他所持有的書是否為正版書籍?窮追猛打後,才揭露。 而且這裡所的的揭露,都是「空口白話」, 要他貼張照片證明自己所說為實,他都迴避至今。
10F:→ saiet:錯誤資料推理出錯誤結論,不代表推理過程本身有錯誤 05/08 19:58
我從沒指責過他的推論過程啊。 我打從開始到最後,都是指責他的推論結論,以及他面對錯誤的迴避態度。
11F:→ saiet:而且人家找出錯誤,怎麼說都不能算是件壞事 05/08 20:03
12F:→ saiet:過於龐大,整理需要時間大家都能理解 05/08 20:05
13F:→ saiet:但被指出其中有錯,版主的處理方式真是有待加強 05/08 20:07
加強甚麼? 可以指教清楚麼? 我說他結論錯誤,他東拉西扯死不認帳,我追問您說我窮追猛打。 他說我放狗屎,我說我很汗顏,並重申這「修訂版並非我的工作重點」。 我是正面面對指責的,您說我有待加強。 但對方是迴避責難的,您又說我窮追猛打。 怪哉,您的標準在哪裡? 我怎麼感覺您又在搞「挾怨報復」那一套了。 (抱歉,因為您有前科,讓我直覺有這種想法。) 您有沒有搞清楚啊? 他根本不是「看」才弄錯,他早就自稱是看「網路版」認定的。 後來我說網路版是錯誤的,他才拉下水。 他意思是: 我H會錯誤認定,你F也一樣有同樣毛病,因為是你F整理的。 對二位的指教,我的回應是: 1.我沒整理好,不代表我有同樣的錯誤認定。 「沒時間校對錯誤」與「將錯誤認定為對還執迷不悟」這能劃上等號麼? 2.網路上、,的錯漏,不過就是「缺了一個字」,但沒人請H加以引伸啊。 H是在「自主推論」的狀況下,未查清楚做出「整個錯誤的結論」。 在整個錯誤結構上,兩者完全不對稱,當然是後者要負完全的責任。 3.H做出錯誤結論後,立時更正,我們會說那錯的「情有可原」,那也沒甚麼。 套S說的,H盡可能查證云云…… 一個有此心態的人,當面對查證結果時,是立時改正?還是東拉西扯推諉責任? 4.S明顯存在極為偏頗的錯亂標準。 將石中堅寫成石堅, 有一種人是不小心打錯字,有一種人是認定他叫石堅而自認合理。 前者與後者根本不同性質,是非輕重,難道判斷不出來?
14F:推 easytry:這是兩回事吧 是h版友一直夾纏不清 05/08 21:03
15F:→ easytry:如果被指證 馬上承認錯誤 而不是一直找藉口模糊焦點 05/08 21:04
16F:→ easytry:早就不會有之後的事情了 05/08 21:04
17F:推 easytry:拿原文出來證明--> 承認看的不夠清楚 --> end 05/08 21:07
18F:→ easytry:而不是有人證明後 自己又理由一堆 沒意義吧 05/08 21:07
19F:→ haryewkun:什麼夾纏不清呢?我從一開始就說我自己我書中的版本是有 05/08 21:27
20F:→ haryewkun:“等”這個字了啊。 05/08 21:27
21F:→ haryewkun:我不是看的不夠清楚,F版主發文過後我才發現的,我是在 05/08 21:28
22F:→ haryewkun:之前就知道我自己書裏面的版本和電子版本不一樣,只是我 05/08 21:28
23F:→ haryewkun:不知道這兩個版本是差異,到底是不是因為出版社不同或者 05/08 21:29
24F:→ haryewkun:國家不同所造成的而已。 05/08 21:29
25F:→ haryewkun:你不信我也沒辦法。 05/08 21:30
其實您有辦法啊。 貼張照片就能讓他相信啦。
26F:推 easytry:信不信倒不是重點啦 因為一開始寫出來有小漏洞 05/08 21:31
27F:→ easytry:有人指證後 修正就好 說一堆理由說真的不重要 05/08 21:32
28F:推 haryewkun:我從來就沒說過不修正啊……你再看看第2225篇。 05/08 21:34
29F:→ haryewkun:我只是解釋為什麼我當初沒有把楊過、郭靖列進去,因為我 05/08 21:35
30F:→ haryewkun:看到有兩個不同的版本,所以我當初才沒有列。 05/08 21:36
31F:→ easytry:當然 我也沒說你不修正 而是你拿出電子版出來說 這很多餘 05/08 21:37
32F:→ haryewkun:原來如此…… 05/08 21:38
不然咧? 就說您的這種討論態度很差了啊。 而且您這種避重就輕的呼攏態度,還是一而再的上演。 有板友感覺我似乎對您比較嚴厲。 在此一併表達清楚。 這是「私領域」的認同問題。 我個人對「初犯」是能以比較包容的態度面對的。(給個台階,希望他下次知進退) 但對一個「討論信用破產的累犯」,自然會更加難以苟同。
33F:推 lion1004:我倒是建議haryewkun可以不用再回這主題的文章了 05/08 23:21
34F:→ lion1004:討論別的主題吧! 05/08 23:21
35F:→ haryewkun:l大,已收到你的來信,大致上明白,所以就這樣子吧。XD 05/09 01:32
所以呢? 您求助了麼? 問到台灣版有沒有「等」了麼? 而您還沒有貼明河版照片啊,有甚麼困難麼? 我還想說這下子您會否改變態度, 不會呼攏閃人,而是坦然認真的面對…… 而準備對您改觀呢! 另外,信件直接往來就好了,在推文中討論是幹嘛?不懂!
36F:→ saiet:剛好缺的那個等字就是你們爭論的點... 05/09 09:31
37F:→ saiet:我說窮追猛打是指,有沒有那個等字需要用到那麼多篇幅來爭? 05/09 09:33
當然不應該用那麼多篇幅啊。 怪了,多拉西扯生出那麼多篇幅的人您不責難,反而針對我? 所以我質疑您的標準嘛。 他一開始就認錯修正,事情馬上就解決啦。 哪需要講那麼多篇幅?
38F:推 albertjet:他講出來也許是想找證據來替自己辯護,但也發現了 05/12 03:42
39F:→ albertjet:有些資料錯誤,這對想看的人來說也不是沒好處 05/12 03:43
40F:→ albertjet:雖然他先提出狗屎說甚無禮貌,但那錯誤資料的等字的確是 05/12 03:45
41F:→ albertjet:你們爭論的重點。 05/12 03:45
我沒否認原文有缺謬啊,也從未推卸應該負的責任啊。 結果, 負責任面對的一方,您怎麼看? 東拉西扯迴避責難的一方,您又怎麼看? ※ 編輯: F00L 來自: 115.80.60.122 (05/12 05:33)
42F:推 haryewkun:澄清一下,我當初從一開始就知道書中有這個“等”字的, 05/12 07:01
43F:→ haryewkun:因為當初在版上有人發問時,我就去查過我自己的書。 05/12 07:01
44F:→ haryewkun:所以我是一開始就知道實體書中是有這個“等”字。 05/12 07:03
45F:→ haryewkun:我引用的資料,是因為我以為裏面的電子版是 05/12 07:04
46F:→ haryewkun:台灣的版本,所以站在尊重台灣版友的立場上,當然是以台 05/12 07:05
47F:→ haryewkun:灣的版本為最優先。 05/12 07:05
48F:→ haryewkun:我從來沒有想過,的版本居然是有錯誤的。 05/12 07:06
49F:→ haryewkun:在發2224篇的時候,我是不知道版是有錯誤的。 05/12 07:07
50F:→ haryewkun:接下來F版主嘲笑我,說我怎麼去引用一個錯誤百出、紕漏 05/12 07:09
51F:→ haryewkun:一堆的資料來源,於是我覺得莫名其妙:不就是你自 05/12 07:11
52F:→ haryewkun:己編輯的嗎?你怎麼能反過來嘲笑我引用你整理的資料? 05/12 07:11
53F:→ haryewkun:所以所謂的狗屎說,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如果你嘲笑我,說 05/12 07:13
54F:→ haryewkun:我引用的是狗屎,這個狗屎明明是你自己放進裏面的 05/12 07:13
55F:→ haryewkun:吧? 05/12 07:13
56F:→ haryewkun:我重申自己從來沒有對台灣的BBS、版友有不尊敬之處。 05/12 07:17
57F:→ haryewkun:2224篇引用電子版本也不是為自己辯護,而只是說明自己的 05/12 07:20
58F:→ haryewkun:資源來源,以及我自己對電子版本不一致的迷惑。 05/12 07:21
59F:→ haryewkun:說什麼迴避責任、不願意承認錯誤,那是壓根兒沒有的事。 05/12 07:23
後續貼在2298篇。 ※ 編輯: F00L 來自: 220.136.176.201 (05/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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