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标题Re: R: [讨教] 张无忌可以算是第一高手吗?
时间Fri May 8 09:03:15 2009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铭言:
: : 您从头到尾扯网友打字版、、新修三版、大马购书……现在再扯到明河版!
: : 但连最重要的争议核心您竟然也能忽略!
: 基本上我是觉得F版主想太多……哪来的争议?
到这篇为止,您都没对您当时的错误推论作清楚的表示,这就是我前文说的争议。
[过程我很清楚,恕删]
: 绝大部份的电子版本,都没有“等”这个字。所以那时候的推论是合理的。
引用错误的资料,怎能还自称是「合理推论」?
: 现在如果有台湾网友,提出实体书做为证明,说书中的版本的确是有“等”
: 这个字;香港、大陆网友也都提出书的版本的确是有“等”这个字,证明绝
: 大部份的电子版本是错误的,
: 那麽,便有可能推翻之前的结论,说周伯通的确是神雕第一。
: 但即使推翻了当初的结论,也不代表当初做出当初的结论的人是白痴。那是
: 因为电子版本有错误,不是推理的人有问题。
推的一乾二净?
推论的人本来就要对所引用的资料负责啊。
您是没这个常识?还是没这个担当?
何况您是本来就知道有这个「等」字说法的,这时还有脸推卸?
: 至少F版主本身是没有这个资格去责怪别人的。是他自己编的。要说
: 我引用的电子版是狗屎……这个狗屎也是他自己放下去的,不能怪我。
要说?
这个「要说狗屎」的人是谁?
就是仁兄您啊。
您那口吻好像「狗屎」二字是我开讲的一样。
再者,我当然有资格纠正您。
只要是持正确论者,就能驳斥错误论者。
天经地义。
您完全没有是非逻辑。
(A)我文章没有做到逐字校对。
(B)您引用网路上错误说法还执迷不悟。
您引网友打字版,等到被纠正是错的,才回头扯下水。
这是两回事。
我是没有整理校对已经存在的。
(这是武侠版的复制来的,本板也是从武侠板中分割来的。)
但我对原着比您清楚,也一直很清醒:正版中就是有「等」这个字。
简言之,
您的执迷不悟,是您的个人问题。
我跳出来回您第一篇就说有「等」字了,还用色标。
: 我个人是保持客观及中立的——有人证明书中有“等”这个字,我就采用这
: 种说法,说电子版其实是错的,我的实体书才是对的。
: 反过来的话,我就承认电子版是对的,我的实体书和大家的版本不一样。
那算哪门子中立?
自己都知道心虚没确认,也不说清楚就下结论。
等到错了被纠正,还有脸说自己客观中立???
太扯了吧?
: 我又不是杨过或郭靖的fans,出来怎样的结论我都无所谓。(耸肩)
那纠正文一出您就该闭嘴修正啊。
容或有所怀疑,也可以立即「针对问题真相」求助於板上啊。
我看到的您,
只是不断的东拉西扯、企图推卸责任……
焦点只是摆在想说明「您如何引证的有理」云云。
但对於论点的本质、结论的判断,只字未提。
真的无所谓,真的实事求是有担当,根本就不该扯开。
当初您若承认搞错,那就是情有可原之非。
但您却选择执迷不悟、拖网友打字版、下水。
拖别的事下水没关系,您自己这「事主」却还有脸装作一副事不干己一样想全身而退?
这种格调真的很难看。
请有点逻辑概念。
一事归一事。
我管您是转述谁?引用哪里的?
您这说话的人就要负责就对了。
举个例子来说,
某个总统没详查清楚,自行引用不完整的学术研究,造成经济萧条……
那个总统难道能说「他是合理执政,错都怪那学者」?
何况人家网路上是「漏打一个字」,您却是加以引伸成「一整套错误的论点」。
可没人要您去引伸啥啊!
您既然是「自主推论」,那要论这是非对错,您老兄就是首恶,不用再推辞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80.87
1F:→ saiet:贴个图不就好了 05/08 10:48
2F:推 haryewkun:其实也不用贴图,我早就说过我自己的书是有“等”这个字 05/08 18:05
3F:→ haryewkun:,我只是说因为网上的电子版都没有这个“等”字,所以我 05/08 18:09
4F:→ haryewkun:不确定台湾、香港或大陆的版本有没有这个“等”字。 05/08 18:09
5F:→ haryewkun: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没有】才是正确答案。 05/08 18:15
6F:→ nacle:我怎麽觉得没有逻辑观念的是F板主orz 05/08 19:00
7F:→ nacle:"引用错误的资料"跟"合理推论"本就是两回事 05/08 19:02
那是您断章取义的理解。
他是说「因为电子书没有等字,所以他的推论是合理的」。
烦请指教其中的逻辑。
我的认知是,错误的结论,无论如何不能称为合理。
8F:→ saiet:对方有尽他能力所及的范围去查证 05/08 19:54
9F:→ saiet:版主不需要抓着痛脚,穷追猛打 05/08 19:56
不对。
尽他所能的查证的行为,应该是下结论之前,先在板上查证清楚。
而非武断的下结论。
而且重点是他可是下了结论,根本没做其假设情形下的说明。
例如
他可以说因为他不确定有没有「等」字,
所以他以「没有等字」的情形判断时,结论会是如何如何……
结果呢?
他都是等到被打枪了,被您所谓的穷追猛打後,才「逐步揭露」讯息。
他事前是否知晓「等」字问题?穷追猛打後,才揭露。
他所持有的书是否为台湾书籍?穷追猛打後,才揭露。
他所持有的书是否为正版书籍?穷追猛打後,才揭露。
而且这里所的的揭露,都是「空口白话」,
要他贴张照片证明自己所说为实,他都回避至今。
10F:→ saiet:错误资料推理出错误结论,不代表推理过程本身有错误 05/08 19:58
我从没指责过他的推论过程啊。
我打从开始到最後,都是指责他的推论结论,以及他面对错误的回避态度。
11F:→ saiet:而且人家找出错误,怎麽说都不能算是件坏事 05/08 20:03
12F:→ saiet:过於庞大,整理需要时间大家都能理解 05/08 20:05
13F:→ saiet:但被指出其中有错,版主的处理方式真是有待加强 05/08 20:07
加强甚麽?
可以指教清楚麽?
我说他结论错误,他东拉西扯死不认帐,我追问您说我穷追猛打。
他说我放狗屎,我说我很汗颜,并重申这「修订版并非我的工作重点」。
我是正面面对指责的,您说我有待加强。
但对方是回避责难的,您又说我穷追猛打。
怪哉,您的标准在哪里?
我怎麽感觉您又在搞「挟怨报复」那一套了。
(抱歉,因为您有前科,让我直觉有这种想法。)
您有没有搞清楚啊?
他根本不是「看」才弄错,他早就自称是看「网路版」认定的。
後来我说网路版是错误的,他才拉下水。
他意思是:
我H会错误认定,你F也一样有同样毛病,因为是你F整理的。
对二位的指教,我的回应是:
1.我没整理好,不代表我有同样的错误认定。
「没时间校对错误」与「将错误认定为对还执迷不悟」这能划上等号麽?
2.网路上、,的错漏,不过就是「缺了一个字」,但没人请H加以引伸啊。
H是在「自主推论」的状况下,未查清楚做出「整个错误的结论」。
在整个错误结构上,两者完全不对称,当然是後者要负完全的责任。
3.H做出错误结论後,立时更正,我们会说那错的「情有可原」,那也没甚麽。
套S说的,H尽可能查证云云……
一个有此心态的人,当面对查证结果时,是立时改正?还是东拉西扯推诿责任?
4.S明显存在极为偏颇的错乱标准。
将石中坚写成石坚,
有一种人是不小心打错字,有一种人是认定他叫石坚而自认合理。
前者与後者根本不同性质,是非轻重,难道判断不出来?
14F:推 easytry:这是两回事吧 是h版友一直夹缠不清 05/08 21:03
15F:→ easytry:如果被指证 马上承认错误 而不是一直找藉口模糊焦点 05/08 21:04
16F:→ easytry:早就不会有之後的事情了 05/08 21:04
17F:推 easytry:拿原文出来证明--> 承认看的不够清楚 --> end 05/08 21:07
18F:→ easytry:而不是有人证明後 自己又理由一堆 没意义吧 05/08 21:07
19F:→ haryewkun:什麽夹缠不清呢?我从一开始就说我自己我书中的版本是有 05/08 21:27
20F:→ haryewkun:“等”这个字了啊。 05/08 21:27
21F:→ haryewkun:我不是看的不够清楚,F版主发文过後我才发现的,我是在 05/08 21:28
22F:→ haryewkun:之前就知道我自己书里面的版本和电子版本不一样,只是我 05/08 21:28
23F:→ haryewkun:不知道这两个版本是差异,到底是不是因为出版社不同或者 05/08 21:29
24F:→ haryewkun:国家不同所造成的而已。 05/08 21:29
25F:→ haryewkun: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05/08 21:30
其实您有办法啊。
贴张照片就能让他相信啦。
26F:推 easytry:信不信倒不是重点啦 因为一开始写出来有小漏洞 05/08 21:31
27F:→ easytry:有人指证後 修正就好 说一堆理由说真的不重要 05/08 21:32
28F:推 haryewkun:我从来就没说过不修正啊……你再看看第2225篇。 05/08 21:34
29F:→ haryewkun:我只是解释为什麽我当初没有把杨过、郭靖列进去,因为我 05/08 21:35
30F:→ haryewkun:看到有两个不同的版本,所以我当初才没有列。 05/08 21:36
31F:→ easytry:当然 我也没说你不修正 而是你拿出电子版出来说 这很多余 05/08 21:37
32F:→ haryewkun:原来如此…… 05/08 21:38
不然咧?
就说您的这种讨论态度很差了啊。
而且您这种避重就轻的呼拢态度,还是一而再的上演。
有板友感觉我似乎对您比较严厉。
在此一并表达清楚。
这是「私领域」的认同问题。
我个人对「初犯」是能以比较包容的态度面对的。(给个台阶,希望他下次知进退)
但对一个「讨论信用破产的累犯」,自然会更加难以苟同。
33F:推 lion1004:我倒是建议haryewkun可以不用再回这主题的文章了 05/08 23:21
34F:→ lion1004:讨论别的主题吧! 05/08 23:21
35F:→ haryewkun:l大,已收到你的来信,大致上明白,所以就这样子吧。XD 05/09 01:32
所以呢?
您求助了麽?
问到台湾版有没有「等」了麽?
而您还没有贴明河版照片啊,有甚麽困难麽?
我还想说这下子您会否改变态度,
不会呼拢闪人,而是坦然认真的面对……
而准备对您改观呢!
另外,信件直接往来就好了,在推文中讨论是干嘛?不懂!
36F:→ saiet:刚好缺的那个等字就是你们争论的点... 05/09 09:31
37F:→ saiet:我说穷追猛打是指,有没有那个等字需要用到那麽多篇幅来争? 05/09 09:33
当然不应该用那麽多篇幅啊。
怪了,多拉西扯生出那麽多篇幅的人您不责难,反而针对我?
所以我质疑您的标准嘛。
他一开始就认错修正,事情马上就解决啦。
哪需要讲那麽多篇幅?
38F:推 albertjet:他讲出来也许是想找证据来替自己辩护,但也发现了 05/12 03:42
39F:→ albertjet:有些资料错误,这对想看的人来说也不是没好处 05/12 03:43
40F:→ albertjet:虽然他先提出狗屎说甚无礼貌,但那错误资料的等字的确是 05/12 03:45
41F:→ albertjet:你们争论的重点。 05/12 03:45
我没否认原文有缺谬啊,也从未推卸应该负的责任啊。
结果,
负责任面对的一方,您怎麽看?
东拉西扯回避责难的一方,您又怎麽看?
※ 编辑: F00L 来自: 115.80.60.122 (05/12 05:33)
42F:推 haryewkun:澄清一下,我当初从一开始就知道书中有这个“等”字的, 05/12 07:01
43F:→ haryewkun:因为当初在版上有人发问时,我就去查过我自己的书。 05/12 07:01
44F:→ haryewkun:所以我是一开始就知道实体书中是有这个“等”字。 05/12 07:03
45F:→ haryewkun:我引用的资料,是因为我以为里面的电子版是 05/12 07:04
46F:→ haryewkun:台湾的版本,所以站在尊重台湾版友的立场上,当然是以台 05/12 07:05
47F:→ haryewkun:湾的版本为最优先。 05/12 07:05
48F:→ haryewkun:我从来没有想过,的版本居然是有错误的。 05/12 07:06
49F:→ haryewkun:在发2224篇的时候,我是不知道版是有错误的。 05/12 07:07
50F:→ haryewkun:接下来F版主嘲笑我,说我怎麽去引用一个错误百出、纰漏 05/12 07:09
51F:→ haryewkun:一堆的资料来源,於是我觉得莫名其妙:不就是你自 05/12 07:11
52F:→ haryewkun:己编辑的吗?你怎麽能反过来嘲笑我引用你整理的资料? 05/12 07:11
53F:→ haryewkun:所以所谓的狗屎说,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你嘲笑我,说 05/12 07:13
54F:→ haryewkun:我引用的是狗屎,这个狗屎明明是你自己放进里面的 05/12 07:13
55F:→ haryewkun:吧? 05/12 07:13
56F:→ haryewkun:我重申自己从来没有对台湾的BBS、版友有不尊敬之处。 05/12 07:17
57F:→ haryewkun:2224篇引用电子版本也不是为自己辩护,而只是说明自己的 05/12 07:20
58F:→ haryewkun:资源来源,以及我自己对电子版本不一致的迷惑。 05/12 07:21
59F:→ haryewkun:说什麽回避责任、不愿意承认错误,那是压根儿没有的事。 05/12 07:23
後续贴在2298篇。
※ 编辑: F00L 来自: 220.136.176.201 (05/1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