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JesusLove
標題[討論] 我堅持「保護情緒」的思路
時間Sat Jan 14 09:42:07 2017
→ speed2: 一個人的言論若受"多人"到質疑 想必做人遇到困難 01/10 22:36
→ speed2: 尤其是當人犯了罪 卻不知道自己犯罪了 還狡辯 就有問題了 01/10 22:38
→ speed2: 特別是顯而易見的罪 搞到被告 還被關 仍不悔悟 01/10 22:40
→ speed2: 那麼 也許就要被"隔離"了 因他的罪會玷汙人 並絆跌人 01/10 22:43
→ speed2: 罪的代價乃是死 人若不向神悔改 就成了死的活人 沒有生命 01/10 22:45
→ speed2: 但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 01/10 22:47
→ speed2: ,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01/10 22:48
→ speed2: 這是針對他所犯的罪 也是針對他這個人 更是要讓他知罪悔改 01/10 22:49
→ speed2: 重新回到神面前 享受神的白白恩典 01/10 22:51
[...]
→ theologe: 是你在心硬,還是我在心硬,請問不回到就事論事、以經解 01/11 13:39
→ theologe: 經的道路,是要如何判斷呢?這樣打高空跟玩形容詞、搞少 01/11 13:40
→ theologe: 數幾個人的「感覺」,就是我們判斷是非的公正方法嗎? 01/11 13:40
→ theologe: 我的理性論述跟引經指出某些人的罪或盲點,已經談夠多了 01/11 13:41
→ theologe: ;結果你要用「可是我感覺你有罪...」這樣來逃避就事論 01/11 13:42
→ theologe: 事、以經解經的道路嗎?我是可以尊重的,但我很難同意你 01/11 13:42
→ theologe: 的判斷是出於神的。 01/11 13:43
[...]
→ theologe: 文字遊戲....不過「少言」的主要問題是,到底是神聖光輝 01/12 17:16
→ theologe: 存在他裡面,還是苦毒邪惡無知存在他裡面,能夠判斷跟辨 01/12 17:17
→ theologe: 明的基準減少了。這就是資訊透明化vs封閉資訊的差別。 01/12 17:19
→ speed2: 差別在於 有沒有聖靈 當然我承認我是有血氣的 01/13 20:39
→ speed2: 一個白天黑夜都在BBS打字的人 我也不認為他有聖靈 01/13 20:40
→ speed2: 看字裡行間透出的"傲" 也可以得知 當然你也可以否認 01/13 20:41
說實在有些東西我覺得荒謬,也是因為寬容,
就沒有一一回應,但久了以後,鳥不只拉屎,還築起巢來XD
這大概是去年來這個板稍微體會到的事情吧...
簡單講,
我不完全順從聖靈,無法證成我的批評者是順從聖靈的。
本板去年至今的熱門討論題目,好像就是「theologe是不是罪人」XD
我當然承認自己是罪人!
但用我是罪人,
所以我
指出某些人認為完全的愛做不到就必須阻止任何追求實踐的人,
是犬儒地不在聖靈澆灌的愛中的懼怕;
指出某些人妄想透過誤解來論斷我或我的信仰的罪;
指出某些人在不饒恕與誤解中是一種「不愛人也不愛己」的黑暗;
指出某些人妄想「三人可成虎」、自己當起教宗來;
指出....
就是錯誤的、是出於驕傲與狡辯,
進而,我的解經與論述都是狡辯與屁話,
我的善意與說明都是「死不認錯」....
(傳說中的「
對人不對事的因人廢言」?)
我只能說,有錯、有罪的二擋當然仍然可以指出我的罪、我的錯,
正如有錯、有罪的theologe指出二擋及其他人的罪、錯一樣。
這些錯、罪,是不能相互抵銷,
你有錯/罪不代表我沒錯/罪,
我有錯/罪也不代表你沒錯/罪。
對事、對人、對罪的討論倫理,
看來大家都還要學習下去....
我在這邊與大家的衝突,不就因為我指出了一些人的罪跟錯嗎?
「幾個人集體不認罪」、然後把矛頭指向「指出他們罪的人」,
說成是我「罪有應得」,可能除了有幾分荒謬也是有幾分真實吧
反正我們彼此都能指出對方的罪/弱處/錯誤處,
也會一直持續這種衝突張力下去吧XD
以鐵磨鐵,越磨越利,
朋友當面琢磨,也是如此。
(箴27:17)
希望不會磨斷了XD
說實在我曾經經歷過去有板友傳出輕生的消息(另一個BBS站),
故網路討論中情緒的衝突與張力,我是很在意的。
之前某人帶領的一批人,在這邊「清算鬥爭」我跟其他弟兄姊妹(包含二擋),
對我來說,就是無可容忍的罪惡。
所以我要不留情地指出他們「不愛人也不愛己」的罪。
(當然,在他們可能回轉的層面上,我也願意成全他們;
至於這件事情上我的矛盾,因為有些人[非二擋]我有釋出保護他們情緒的善意,
但看來有人認為別人的情緒不重要外,自己的情緒也沒那麼重要;
所以彼此就繼續在知情意的「知」上面互相磨囉....)
說實在我對二擋從來沒有任何太大的敵意[做光做鹽那篇根本不是針對他的XD]
(我還是抱著談事情、談罪的態度在回應--當然談罪就難免談到人XD),
因為
他不是一個輕忽網路討論中「情緒」之重要性的人;
也或許如此,他要指出我輕忽情緒的問題?
或是他只是陷入自己的情緒之中?
若是前者,我很願意受教,
但也拒絕似是而非的誤解跟沒有論述的、超過我的問題的稻草人(否則也是
和稀泥);
若是後者,他需要我的協助之處,我都很願意配合(當然還是應合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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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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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0.25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esusLove/M.1484358131.A.6EE.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0.250), 01/14/2017 09:42:57
1F:推 neohippie: 這種話可能私信就好了... 01/14 10:03
2F:→ neohippie: 分類分討論是...? 01/14 10:04
3F:推 neohippie: theologe真的要戰還是回基信吧 01/14 10:13
4F:→ theologe: 說實在我認知的基督信仰就是談一些很私人領域的東西,當 01/14 13:28
5F:→ theologe: 然不代表應該對人不對事,或者搞一些違反個資法的東西; 01/14 13:29
6F:→ theologe: 總而言之,這篇的確有點私人性,所以我擺在團契板。 01/14 13:30
7F:→ theologe: 喔 現在才看懂你講的「分類」是什麼,說實在我有點搞不 01/14 13:47
8F:→ theologe: 清楚各個分類的定義XD 01/14 13:47
9F:→ Kangin75: 我覺得以那一篇有情緒的文章來說,我覺得是你不懂為什麼 01/14 17:37
10F:→ Kangin75: 別人一信主後就會不想沾染世俗。絕對不是自命清高。 01/14 17:37
11F:→ Kangin75: speed2等人在實行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的教訓.... 01/14 17:56
12F:→ jacklin2002: 特地開一篇來戰二檔,當你個版? 01/14 21:32
13F:推 neohippie: 好歹把分類改成心得吧.... 01/14 22:18
14F:→ GSXSP: 原來指同志同性性行為有罪是定罪, 指sp2或互指 罪行不是定 01/14 22:42
15F:→ GSXSP: 罪? 01/14 22:42
16F:→ theologe: 「指出罪」不是不可以,問題是有倫理問題。「愛人」就是 01/14 23:40
17F:→ theologe: 「指出罪」的倫理的一半(另一半是就事論事),我前面那 01/14 23:41
18F:→ theologe: 篇已經講得很清楚,也跟之前我跟你談的「愛罪人」的議題 01/14 23:41
19F:→ theologe: 是一致的原則。 01/14 23:42
20F:→ theologe: 恨罪/指出罪/知罪必須以愛罪人/聖靈澆灌的愛/基督犧牲的 01/14 23:43
21F:→ theologe: 愛為前提。這個原則是一致的。 01/14 23:44
22F:→ theologe: 對於同婚反對方的質疑,就是說他們的「愛罪人」是無法被 01/14 23:45
23F:→ theologe: 理解,也缺乏公共論述的。這個之前我講很多了。我是期待 01/14 23:45
24F:→ theologe: 反方有愛罪人的論述的,我也重複申明了。 01/14 23:46
25F:→ GSXSP: I see. 那你愛sp2的論述有被大家看見和接受嗎? 01/15 00:02
26F:→ theologe: 起碼我盡力論述跟表明了。沒有人有權力要求別人接受,但 01/15 00:41
27F:→ theologe: 反同婚方有任何論述嗎? 01/15 00:42
28F:→ theologe: 問你幾次,你也是沒有下文....不過這部份在基信板談吧。 01/15 00:44
29F:→ theologe: 我這一篇還有連續很多推文、回文,都是在表達我對二擋的 01/15 00:45
30F:→ theologe: 善意,我對他道歉也已經5、6次左右了吧。只是他把這些當 01/15 00:46
31F:→ theologe: 成我的狡辯跟什麼驕傲,說實在我只覺得自己在吃悶棍、熱 01/15 00:46
32F:→ theologe: 臉貼冷屁股。我花的時間跟篇幅,是很仁至義盡了。 01/15 00:47
我當然不可能跑去認我沒犯的錯,這樣就是和稀泥;
所以二擋希望我表達或做什麼東西,
有些是我可以也應該做到的,
有些是他自己要負起的責任。
情緒問題,最終還是自己的部份,
就算我是加害者/胖虎好了,
大雄要求的東西也不全部都是正義的(有看漫畫就知道XD)。
33F:→ theologe: 現在才看到j等人的推文,我這篇哪有在戰二擋?XD 01/15 00:52
34F:→ theologe: 有些人是把二擋當擋箭牌,在旁邊看好戲?XD 沒錯,我要 01/15 00:53
35F:→ theologe: 戰也是戰你們這些輕忽情緒重要性的人。 01/15 00:54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0.250), 01/15/2017 01:01:54
36F:→ theologe: 好啦,說實在的,做光做鹽那篇我要指出某些人的罪,但因 01/15 01:05
37F:→ theologe: 為我要給他們留一些顏面跟地步,還有也可能我指出的罪是 01/15 01:06
38F:→ theologe: 有討論的空間(我的認知跟愛等等都是有限的),所以我寫 01/15 01:06
39F:→ theologe: 得很隱晦(不過有在板上討論的人應該一看就知道我在針對 01/15 01:07
40F:→ theologe: 誰吧),然後可能下意識也覺得要有一些煙霧彈去讓隱晦更 01/15 01:08
41F:→ theologe: 隱晦,才引了我認為不可能會誤會我文章在寫他的二擋的推 01/15 01:08
42F:→ theologe: 文。不過加上同婚議題分屬不同立場等問題,二擋的誤解跟 01/15 01:09
43F:→ theologe: 複雜的立場等因素就參雜在一起了吧。我在當時就已經充分 01/15 01:10
44F:→ theologe: 說明不是針對二擋,並且在該篇的推文中多次向二擋道歉我 01/15 01:10
45F:→ theologe: 寫文章的風格方式。但二擋說我都是在狡辯,並且說常被誤 01/15 01:11
46F:→ theologe: 解就證明什麼驕傲之類的罪名,我才回說那樣講太過封建了 01/15 01:12
47F:→ theologe: 吧,所以二擋的情緒更是一飛沖天。但封建這件事情我昨天 01/15 01:13
48F:→ theologe: 已經道歉收回。雖然我覺得二擋在這個過程索要的、不分對 01/15 01:14
49F:→ theologe: 事或對人的部份已經有點超過了。但我認同他指責我輕忽情 01/15 01:14
50F:→ theologe: 緒的部份,因為這部份我想我跟他是同一陣線的。 01/15 01:15
51F:→ GSXSP: 你覺得你有論述, 別人覺得你沒有任何合理論述. 反方覺得 01/15 02:08
52F:→ GSXSP: 有論述, 你也覺得從來沒看過反方的合理論述. 01/15 02:08
53F:→ theologe: 差很多啦,我的善意我隨便舉就很多點、很多篇;反同婚方 01/15 02:28
54F:→ theologe: 的「愛X志」論述在哪邊?誰講得出來? 01/15 02:28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0.250), 01/15/2017 02:30:45
55F:→ theologe: 好了,本板不討論X志議題,就不用離題了,直接指出我哪 01/15 02:31
56F:→ theologe: 些善意有問題即可,用「視而不見」、「反同婚方也XXX」 01/15 02:32
57F:→ theologe: 等等來轉移焦點,不符合邏輯。 01/15 02:32
我的善意:
1.我道歉多次
2.我解釋說明多次,希望二擋不因為誤解而影響他的情緒;
雖然未必成功讓他理解、解除敵意。
3.我理解、贊同二擋關注情緒的立場,
並且我也表明我從頭到尾都是這個立場,
若我執行有問題,歡迎指正。
4.我祝福那些誤解我、不想走出他們的敵意/不饒恕的情緒中人,
希望他們在彼此的差異中,可以走向聖靈帶領他們不同於我的道路。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0.250), 01/15/2017 02:38:23
58F:→ GSXSP: 怎麼會不符羅輯? 反對方也認為隨便舉都一大堆. 如果有人要 01/15 02:37
59F:→ GSXSP: 認為你的論述都不合理, 你待如何? 01/15 02:37
60F:→ theologe: 請回基信版列出反方愛X志的立場,我之前問你,你也沒答. 01/15 02:39
61F:→ GSXSP: 1對實際的歧視污名化道歉2解釋說明多次希望不因誤解定罪而 01/15 02:50
62F:→ GSXSP: 影響情緒3理解贊同關注關鍵權益討論4祝福誤解為定罪的人, 01/15 02:50
63F:→ GSXSP: 希望聖靈帶領, 走不同面向真理的道路. 這樣? 01/15 02:50
64F:→ theologe: 同X議題我回在基信板...這篇還是專注在弟兄間的關係問題 01/15 03:03
65F:→ theologe: 吧...不能解決,我也不強求。但我想還是要努力到最後一 01/15 03:04
66F:→ theologe: 刻。正如本板那時我跟j的誤解,本來我以為兩三句話就可 01/15 03:04
67F:→ theologe: 解決。但一方面df一直在旁邊鼓譟,二方面有些邏輯問題一 01/15 03:05
68F:→ theologe: 直無法溝通,第三j後來用一堆貼圖等等非理性的方式在對 01/15 03:05
69F:→ theologe: 應...,總總的發展及其他議題上面的張力衝突,就變成現 01/15 03:06
70F:→ theologe: 在這樣。二擋的部份我是不希望就這麼走向黑暗。但神有祂 01/15 03:07
71F:→ theologe: 的時間跟心意,我只是做我該做的到最後一刻。但把我跟反 01/15 03:07
72F:→ theologe: 同X方類比,實在有點太過羞辱XD 我回在基信板...。 01/15 03:08
73F:→ Kangin75: 你們之前談論的地獄遊記不能算是信仰的重點不必理會 01/16 23:32
74F:→ Kangin75: 更別說當中會不會有造假的成分了。當然你要驗證是可以啦 01/16 23:33
75F:→ Kangin75: 但是很浪費時間(這三行推文和本篇無關) 01/16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