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人人皆業餘神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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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和而不同vs同而不和
時間Fri Sep 9 00:48:52 2016
道路的分歧,因為出於價值觀與實踐方向的不同。
5/14~5/19的事件第一次展露出這兩條道路的差異,
這次事件(9/6~8)又讓這兩條道路的差異更加顯明出來。
腓2:1-5、13
1 若于基督有何慰藉、于愛有何撫綏、于圣神有何感通、有何仁慈矜憫、
2 則宜
同意同愛、心合志一、以充我樂、 3 概勿樹黨、勿尚虛榮、惟自卑、
視人愈于己、 4
勿各顧己事、亦宜顧人之事、 5
以基督耶穌之心為心、...
13
蓋爾之志與行、皆上帝循其善意、施于爾衷也、
1.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分別為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
對我來說,
「和(處理Pesha)」是優先,「同(處理Awon)」是其次;
或者說,「同」是手段性的(在第一階段),
「和」才是真實的目的(腓2:1-5)。
故我在兩次事件中,雖然先是從規則與論理出發
(邏輯、板規、實質正義等等處理Awon的訴求),
但「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c),
故我的選擇道歉、饒恕與撤告(兩次事件),
是與我的信仰、我的價值觀首尾一致的。
但在另一條道路或價值觀的人的眼光看起來,
就認為不可接受,並有許多的聯想以及論斷。
而我所要求第一階段的「和而『
不同』」(腓2:4),
因為我
對於「不同」的堅持
(無論5/19或9/8--
毋寧說我更追求的是「不同」,而非「同」,起碼在第一階段;
故直接衝突了對於「同」擺第一優先的另一造),
也讓我追求的「和」更難達成,
因為要建立在「不同」上的「和」,對另一造來說更是不可理解的東西。
但對我來說,這是我所理解並履踐的「八福窄門」之路,
即便對某些人來說莫名其妙,但
這就是我的道路。
2.同而不和
對此道路的人來說,
愛是Phileo的「
愛同一之愛」,而不是Agape的「
愛差異之愛」。
故「同(處理Awon)」是他們最高的價值與目標;
而「和(處理Pesha)」對於他們是信仰中邊陲之事,是不可靠的情感。
加拉太書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
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情慾的事這麼多項,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只看到「異端」一項,
其他都視為邊陲。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5: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聖靈的果子寫得如此明顯、重要,但他們卻把這些視為「小學」。
說實在我不太知道如何為他們的價值觀與道路找到信仰的理由...,
猶大書?
教父及改教先賢在他們的情境中辱罵對手、乃至於動用國家暴力介入的過往?
這些對我來說卻才是信仰中邊陲乃至要揚棄的東西。
或許正如我難以理解他們的信仰因由,他們也無法理解我的一樣吧。
「
不同」也是由此展現出來,
或許也是潘霍華在「團契生活」中談到的「
上帝賜與的現實」的顯明過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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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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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ologe (106.104.38.114), 09/09/2016 01:04:00
1F:→ theologe: 懂了,原來「反觀」是指某人繼續當佐為的事情。 09/10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