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JC (神為你關窗 也必為你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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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異端分辨
時間Thu Jan 16 15:55:55 2014
1F:推 PanJC:我以為用四點基本教義可看出是否是異端。壹.三位一體、貳.神 01/16 08:38
2F:→ PanJC:人二性、參.道成肉身、肆.因信稱義. 01/16 08:39
3F:推 timer000:第四點因信稱義我覺得有爭議 01/16 09:39
謝謝 timer000 弟兄的推文,但我想我需要表達一下我對異端這兩個字的看法,否則真的
容易有誤會。
簡單來說,我認為的異端在中文上就是意義就是不同的另一端,就像新教是天主教的異端
一樣。我也認為大家是主內弟兄姐妹。
是的,在教義上,第肆點一直是新教與天主教主要不同的地方之一 (因我對東正教不瞭解
,所以請原諒我在以下沒有把東正教放入比較)。而 fisherke 是新教徒,所以我列出這
四點;若他是天主教徒,我就不會與他談異端問題,因為我就是異端的一員(笑)。
也因為我以為這裡不是天主教板,所以也就大膽寫了。若我在天主教板,雖然我沒有貶低
天主教的意思,我也會為了擔心天主教徒覺得我在貶低大家,而不寫。
其實我心裡不小心把這裡當做為新教板了 (笑),真是對你不住, timer000 弟兄。
在我的觀念中,異端這個詞是個相對的名詞,不是一個絕對性的名詞(異教比較絕對)。
若兩個教會在重大信仰教義(相關於是否得救的關鍵教義)上有所不同,就會彼此稱為異
端。
但是不是教義上有所不同,就會直接影響歷世歷代整個世上的教會不得救?我認為不是,
我想應該也沒有人會這樣認為。因為就像 timer000 弟兄在下面的推文也有提到類似的意
義:誰有權柄說出 "教改前的信徒都不得救,或新教的信徒都不得救" 這句話。
而這些重大信仰教義究竟帶來什麼影響,使得兩教會互相指認彼此為異端呢?
在我心中認為,這些教義會直接影響整個教會中,最後得救的人數比例,
不是有無得救這種是與非的差別。
會有這樣的看法主要是因為我覺得每個教義都是個過濾器。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我的教會教義是因行稱義(只是舉例,非指天主教),
則有一定比例是沒有真信的人,會努力強調自己的行為。
認為這樣就夠了,把行為凌駕於信心,認為行為就是信心。
在因信稱義的教會,雖然也有存在一定比例這樣的人,
但我想相對來說,這比例可能比較少。
因為行為不在教義中,少了些許高舉行為的機會。
但我也無法找到理由否認,因行稱義之下,存在具有真信仰的人。
而每個不同教義 (足以彼此稱為異端的教義) 的教會,
都自己認為自己教會得救的比例最高。
所以我認為被稱異端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不直接影響救贖。
直接影響救贖的是,有沒有聽道以後產生的真信仰。
在天主教與新教中,都有真信仰的屬靈長輩。
4F:推 timer000:天主教,東正教,和西元300年分裂的亞美尼亞教會 01/16 09:44
5F:→ timer000:都不講因信稱義 01/16 09:45
6F:→ timer000:這想法我覺得有隱含者只有新教是真理 01/16 09:46
7F:→ timer000:早期教會全是異端的想法 01/16 09:46
謝謝你的 comment,但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們都同意真理是主耶穌。
教義又是在解讀聖經之下的條列式信仰要點的歸納整理。
在此之下,timer000 弟兄你可以說 panjc 主觀地認為新教解釋聖經比較全面。
就像 timer000 弟兄你也覺得天主教解釋聖經比較全面。
雖然大家講出來好像在否認對方,而我們選擇各自所處的教會,
很大的原因也是因為如此。這也不是什麼不能講出來的事實,
給予對方足夠的尊重就好。
而講出來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得救在乎真信仰。
兩教下一定也有真信仰的主內弟兄姐妹。
一個天主教徒稱我是異端我覺得十分合理,
因為是 "同端" 就無需分兩教,分兩派就 ok 了。
但若直接彼此宣稱是不得救的,或以真理自居,我聽了心理也會不太舒服。
然而,就字義上來說,天主教與新教這兩個詞可能比異端這個詞更令人不好受。
因為字義上,分成兩教有異教的意思。
8F:推 timer000:雖然新教會說奧斯丁也講因信稱義 01/16 09:49
9F:推 timer000:可是天主教也講奧古斯丁大力支持因信成義 01/16 09:51
10F:→ timer000:這當真是同一個神學家大家各自解讀@@ 01/16 09:52
11F:推 timer000:我沒有反對因信稱義的意思,只是我覺得 01/16 09:56
12F:→ timer000:拿這判別異端,我覺得很有爭議 01/16 09:56
確實存在爭議,平心和氣的拿出來說一說,倒也沒什麼不可。
所以,請 timer000 大人饒命,我沒有不尊重天主教徒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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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91.19
※ 編輯: PanJC 來自: 123.195.91.19 (01/16 16:09)
13F:推 monarchist:「異端」在基督徒間語境內的用法一向就是「非真基督教 01/16 16:41
14F:→ monarchist:,信了不能得救」,把它依己意解釋成「很不錯的名詞」 01/16 16:42
15F:→ monarchist:恐怕極不適當。 01/16 16:43
16F:推 Konev:東正教得人論與救恩論比較接近半伯拉糾主義 01/16 17:12
17F:→ Konev:當然今天看天主教的救恩論其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半伯拉糾 01/16 17:13
18F:→ PanJC:monarchist 所言甚是,我再改一下. 01/16 17:15
※ 編輯: PanJC 來自: 123.195.91.19 (01/16 17:17)
19F:推 monarchist:我的意思不只是那句話有問題....我的意思是,「異端」 01/16 19:49
20F:→ monarchist:一詞在基督徒間是一個很嚴重的、帶有攻擊性的指控,不 01/16 19:50
21F:→ monarchist:能大而化之地當成相對性的名詞來用,否則會得罪人 01/16 19:51
22F:→ monarchist:對於不同宗派,如果認為他們信的也是基督教,就該稱為 01/16 19:52
23F:→ monarchist:弟兄,不應該把「我是你的異端你是我的異端」這種話拿 01/16 19:53
24F:→ monarchist:來輕易地開玩笑。 01/16 19:53
25F:→ timer000:恩~你的語氣似乎十分小心呢 01/16 23:07
26F:推 timer000:不要太在意,我並沒有對此感到不開心 01/16 23:11
那就好 :-)
27F:→ timer000:我個人對於因信稱義,因信成義 01/16 23:12
28F:→ timer000:或是東正教的因恩典稱義 01/16 23:12
29F:→ timer000:或是衛理宗的因信稱義,但稱義後要靠行為保守 01/16 23:13
30F:→ timer000:都沒有興趣 01/16 23:13
31F:→ timer000:地上的教派吵得在兇,也不會有結果 01/16 23:13
32F:→ timer000:這是上主的事 01/16 23:13
33F:→ timer000:只是如果把這點加入判別異端的法則 01/16 23:14
34F:→ timer000:那這義樣除了新教外,過往所有教派都是異端 01/16 23:15
35F:→ timer000:那這就是很嚴重的事了@@ 01/16 23:15
36F:→ timer000:判人異端,就是說對方必不得救, 01/16 23:15
37F:→ timer000:我知道小小羊的網站也是認為一定要因信稱義 01/16 23:16
38F:→ timer000:才不算異端, 01/16 23:17
39F:→ timer000:但是我想判人異端,在基督信仰裡,實在是一件大事 01/16 23:18
40F:→ timer000:如果這果真成了新教判別異端的法則 01/16 23:19
41F:→ timer000:實在有,""非我族類,就是全錯""的意思在裡面 01/16 23:19
42F:推 timer000:改天我在發篇文章,說說為何我覺得各種稱義法則 01/16 23:22
43F:→ timer000:都不重要的原因 01/16 23:22
唉,我一直以為異端的真正意思是選擇性地著重某些經文而己,就像教義不同一樣。
但 monarchist 與 timer000 說得很有道理,若異端一詞是被普遍共同認定為不能得救的
非真基督教,那我確實不能把這個詞拿來自己定義用。
我以後用這個詞會非常小心,謝謝你們!
但我心中還是有個疑問,不問對不起自己。
以下三個敘述同時成立的話,我覺得會有矛盾
(A1) 異端完全等同不得救
(A2) 天主教與基督教彼此互相是異端
(A3) 天主教有人得救,基督教也有人得救
請問一下,這三個敘述同時成立有沒有問題?
請教大家,任何意見都非常歡迎。
※ 編輯: PanJC 來自: 123.195.91.19 (01/17 00:35)
44F:推 monarchist:A2抽掉 01/17 18:21
45F:→ PanJC:請問"抽掉"是指"(A2)不是事實"嗎?還是"主觀上的不認同(A2)"? 01/17 23:24
46F:推 monarchist:我認為是前者,如我之前所說 01/18 00:08
47F:→ PanJC:m 大, 如果前者是用認為的,應就該屬於後者。這樣對嗎? 01/18 00:26
48F:→ PanJC:而只有上帝能判定人是否得救。若 (A1) 是正確的,理論上 "異 01/18 00:31
49F:→ PanJC:端" 一詞,就不應該被拿來使用。 01/18 00:31
50F:→ PanJC:甚至應該被大力宣導,沒有人有權柄可以使用,也不該被書寫。 01/18 00:33
51F:→ PanJC:所以在談 "誰是異端" 之前,應該要先談 "能不能談"。我的想 01/18 00:36
52F:→ PanJC:法對嗎? 01/18 00:36
53F:推 monarchist:如果沒有人有權柄可使用,歷史上的大公會議在忙什麼? 01/18 00:56
謝謝您參與我的問題。在這裡,我假設 (A1) 是正確的。
而之前我提到的權柄明確來說是審判人有無得救的權柄。
如果您對我文字表達的意思 與我想表達的相同,我會想問
若 (A1) 是正確的,歷史上的大公會議在判斷人無法得救? (這是我無法接受的)....(B1)
若 (A1) 是正確的,大公會議有等同上帝的審判權柄? (這我也無法接受)..........(B2)
我相信您在表達大公會議有權去決議判斷異端的標準
( 就像任何異端也有他們自己的權利去定下標準)。
但在 (A1) 是正確的情況下,(B1) 與 (B2) 是我無法接受的,
如果您可接受 (B1) 與 (B2) 我也表達尊重。
還是我們之間彼此的敘述有誤會?
就您這裡的文字來看,我想您似乎也覺得 (A2) 是事實,是嗎?
這樣一來,回到一開始 (A1), (A2), (A3) 同時成立的話,
哪一句有誤 (如果排除主觀意見)?
54F:→ monarchist:「異端」一詞還是有約定俗成的判斷標準的,如三大信經 01/18 00:57
這個推文會讓我想到另一個問題。為了別讓問題跑錯方向,我先把問題留在心中。
55F:推 monarchist:正因為異端是嚴重的指控,所以必須慎用不可兒戲,但也 01/18 01:03
56F:→ monarchist:不須因噎廢食。 01/18 01:04
是的,就像您在 01/16 16:41 所說,是語境內(或大家的默契)認為 (A1) 是
成立的。那我絕對尊重大家,以後少說甚至不說異端一詞。
也真的很謝謝你們兩位的提醒 :-)
現在我只是求知上想知道,到底 (A1) 是不是正確的?
或者說有沒有嚴重到等同於說對方是不得救的地步?
我想,如果 (A1) 是正確的,不是慎不慎用的問題,是不該用卻被拿來用的問題。
再次謝謝您花時間參與我的問題。
※ 編輯: PanJC 來自: 106.1.19.219 (01/18 02:45)
57F:推 monarchist:我認為A2不是事實。至於A1,我只能說大部分基督徒認為 01/18 10:59
58F:→ monarchist:如此,但是這不代表大公會議等同於上帝權柄,只能說那 01/18 11:01
59F:→ monarchist:些歷史都是基督宗教的傳統遺產。 01/18 11:02
60F:→ monarchist:如果要打破砂鍋問到底A1是否正確,我只能回答:我唯一能 01/18 11:04
61F:→ monarchist:確定的是「我思故我在」。不只是「異端不能得救」無法 01/18 11:05
62F:→ monarchist:驗證,就連神存在與否、基督是否真的復活,在客觀上都 01/18 11:07
63F:→ monarchist:是無法(完美地)客觀驗證的,人都只能憑信心去信 01/18 11:08
64F:推 timer000:天主教並不認為新教是異端 01/18 11:17
65F:→ timer000:她們認為新教弟兄姊妹也是神的兒女 01/18 11:17
66F:→ timer000:大部分新教也不認為天主教是異端 01/18 11:17
67F:推 monarchist:另外我說慎用,是指不可用宗派主義當成判定標準(如「天 01/18 11:17
68F:→ timer000:雖然大概500年前,彼此都有燒死對方的傳教士XD 01/18 11:18
69F:→ monarchist:主教是異端」、「本派以外均不能得救」這種 01/18 11:18
70F:→ monarchist:但是如果說「亞流派、耶和華見證人是異端」基本上絕大 01/18 11:19
71F:→ monarchist:多數基督徒是同意的 01/18 11:20
72F:推 timer000:會說耶和華見證人是異端,是因為前三個法則 01/18 11:21
73F:→ timer000:1.耶穌神人二性 2.耶穌是唯一救主 3.三位一體 01/18 11:22
74F:→ timer000:是教會初期就決定的判別異端法則 01/18 11:22
75F:→ timer000:也就是三大信經 01/18 11:22
76F:→ timer000:要在三大信經上加添,我想除非再開聯合基督宗教大公會議 01/18 11:25
77F:→ timer000:不然我想很難 01/18 11:25
78F:→ timer000:我一點也不想回到500年前 01/18 11:26
79F:→ timer000:新教,天主教互相燒對方傳教士的年代 01/18 11:26
80F:推 timer000:最後就是異端當真不得救嗎 01/18 11:32
81F:→ timer000:我會說這是上帝的事 01/18 11:32
82F:推 timer000:人判斷的常會失準,像東方亞述教會 01/18 11:35
83F:→ timer000:在五世紀被判為異端,在20世紀時, 01/18 11:36
84F:→ timer000:教會承認以前判斷錯誤,這是溝通不清造成的誤解 01/18 11:36
85F:→ timer000:最終信仰要回到我們和上帝的關係,而不是各種知識 01/18 11:37
86F:→ timer000:各種法則 01/18 11:37
87F:推 timer000:如何 稱義,對我而言,一點也不重要 01/18 11:46
88F:→ timer000:我更介意我們和主的關係親密嗎? 01/18 11:47
89F:→ timer000:我們有把耶穌當成我們人生的救主嗎 01/18 11:47
90F:→ timer000:對我來說,這才是核心中核心 01/18 11:48
91F:→ PanJC:謝謝兩位寶貴的意見,我會仔細再想一想。日後我若有問題,還 01/19 01:51
92F:→ PanJC:盼請多多回覆。 01/19 01:52
93F:推 wosindsie:若這「信」是由人而來,那當然會很有爭議。 01/26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