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sindsie (Hallowed Be Thy Name)
看板JesusLove
標題Re: [轉文] 呼籲基督徒不要參加11/30的凱道集會
時間Sun Nov 24 08:02:57 2013
兄姊平安。
與大家分享三篇文章。
先前,小小羊園地即以兩個國度的聖經神學觀點,提出此次爭議的行動原則。
(救命啊!不要再來問我關於多元成家法案的看法了啦!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918900.html)
及,以著名的改革宗神學家Kuyper實際參與政治事務的處理為例,更進一步的解釋。
(為什麼基督徒可以在政治法律議題上,與其他宗教合作?——從荷蘭首相凱波爾談起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959768.html)
今天一早起床,我讀了篇文章,是由信義會牧師撰寫的,
文章中對此次爭議該持守何種社會參與態度,提供了一個以聖經為基礎的思考方向。
(中國信義會牧師團對多元成家等社會問題參與的態度:
http://www.slc.tw/blog/?q=node/2987)
因小小羊園地提供的是原則,雖然較為全面(也有案例說明),
但敘述恐令想趕快得到答案的人感到一頭霧水、摸不著頭緒。
第三篇文章較新,在敘述上也呼應了此次事件的脈動,
故我為大家做些摘要,擷取字句內容,方便大家閱讀與掌握,
如欲進一步瞭解,請自行點閱。:)
我們要感謝推動這次連署及集會的教會及同工們,他們的努力,
使眾教會意識到這些議題的複雜及嚴重性,促進大家的認知及關切。
不熟悉聖經真理的基督徒,可能認為多元成家修法等議題,對現
行婚姻中許多的拘束與困境,提供了其他選項;既顧及少數需要,又
不否定既有的婚姻制度,何樂不為? 對這樣的弟兄姐妹,我們必須本
著神所啟示的真裡,明確且嚴肅的指出:
1.首先聖經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之外,對其他婚姻的可能性,
沒有留下任何可以妥協的餘地。
2.違背神的旨意就是罪;罪必然導致嚴重的後果。「伴侶」
或「多親」觀念,其實是提供一個後門,讓不想委身、持
守盟約者便宜行事。
3.然而這件事過度成為焦點,會影響到教會的見證與福音的傳揚。
有事實顯示,教會反應過於激烈、缺乏理性,卻使人轉去同情
提案方。因此教會必須重拾在爭執中被遺忘的真實信心與愛心,
重新回到基督交付的使命中。
4.在教導福音真理的同時,我們不可能、也不該,把聖經的道德
標準,加諸不信的人身上。為著屬靈的國度,教會要傳揚福音
真理;但不要與不信的人爭辯。聖經不是他們立論的基礎,辯
論不會有交集。
5.焦慮的後果之一,就是建造巴別塔,以「團結力量大」號召基
督徒,企圖靠我們自己的影響力與世俗對抗。殊不知這是將十
字架變成十字軍:這種「別讓社會忽視我們」的心態,等於在
「傳揚我們的名」(創11:4),把神排除在外。若如此一意孤行,
只怕神要變亂我們的口音,使我們彼此責怪「不合一」!
6.當然,基督徒同時是世界國度的公民,所以和非信徒一樣,都
有權參與選擇善法、阻擋惡法的活動。我們可以、也應該,參
與反對不當修法的連署、集會、投票。只是要記得,這世俗的
手段是公民的使命,不是基督徒的使命,無論信主與否都有責
任。這種「公民職責」是神治理外在屬世國度的範疇,與基督
的信仰、救贖無直接關連,亦不能直接見證福音,更不能改變
人心,使良心甦醒。
7.教會是現今世上基督的身體、是真理的柱石、福音的燈台。
教會與世界的接觸面,就是福音的傳揚。我們不可只求用
口才與道理勝過對方;這樣使他對教會及信仰敵對,只會害了
他。愛一個人,就要做對他有益的事,使他得造就。我們除了
堅定正確的論述,期望他不被誤導外,更須在實際行動上愛人,
做到捨己的地步,即便犧牲自己利益也要讓對方得益處——
這才是活出我們用口所傳的福音。
--
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
這樣,你們心裏必得安息。(耶六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14.88
1F:推 bigbowl:用心 11/24 09:22
2F:推 aq1:阿們 這個議題鬧太久了 基督徒把持住原則就好 11/24 20:39
3F:→ charatible:不少人把社會的寬容和真理混淆了 11/24 22:16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11/25 08:20)
4F:→ evilcherry:偶想了很久,但現在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應否多元成家, 11/26 09:31
5F:→ evilcherry:而是太多人為了推動自己的立場,作假見證。 11/26 09:32
evilcherry,你指的做假見證,針對的是基督教徒,還是,
所有為了推動自己立場而作假見證的人呢?
確實,有不少基督教徒的行為讓人看了搖頭。
他們的動機、心思與行為,我們不予置評、也不論斷,
只懷著主內相愛的心,盡力說誠實話,以期他們能夠回轉。
當一切我們能做的事都做了,他們依然故我,那便是留待上帝管教與審判了。
我相信你看過法案的構思,對法案也瞭若指掌,
所以我很認真地問你一個問題,請你通盤考量後再回答:
「這個法案,對於台灣社會的未來,確實能帶來良好的發展嗎?」
任何一個推動,如果只是為了解決目前問題,卻未對未來做實質考量,
為未來帶來實際上的福祉,那就是罔顧代際公平,
這個政府、這個社會也在自取滅亡。
例如,在今年法案再次炒熱一開始,我看到一個動人淒美的故事,
是關於緊急手術同意,以及遺產,讀了真的讓人感到鼻酸。
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實際情形,我們都不知道。
這個故事我們只知道單一方的觀點與陳述。
若我們把這故事視為一個報導,它的報導框架就是遭社會排除的無奈。
它觸摸到很多人的心。
它最後的結論是,多元成家法案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然後呢?
緊急手術同意的簽署問題,在醫療法中有載。它不該是個問題。
但實際上,醫師確實不敢自行決定動刀。為什麼?
這種緊張的醫病關係,才是這場悲劇中的主要因素,不是嗎?
解決醫病關係的緊張,對於整個社會的互信、運作和發展,才是真正有幫助的。
縱使今天同性婚姻通過了,伴侶制度通過了,多人家屬通過了,
醫病關係的問題仍然存在,這道社會傷口照樣要處理。
6F:推 startwinkle:所以這次11/30號,大家要到凱道上做真實的見證 11/26 16:19
7F:→ startwinkle:讓社會大眾聽見我們對婚姻和家庭價值的堅持。 11/26 16:20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11/26 18:50)
8F:推 uka123ily:醫療法的修法問題可以參考論文,只是讓醫師卸責。 11/26 20:48
9F:→ uka123ily:他並不是真的要保障家屬跟關係人的權益。 11/26 20:48
10F:→ uka123ily:拿醫療法幾鞥如何講實在是稻草人 11/26 20:49
是的,我不否認自己是稻草人 :)
謝謝 uka123ily 的提醒,在資訊不對稱的情形下,
若要妥善地處理問題,是很需要各方意見的彙整的
我們很少人對法律技術很瞭解,即便去讀了法條,即便去讀論文,
但不是憑著法律人的思維來討論事情,往往是難以切中法律人的要題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11/26 23:26)
11F:推 teamax:這個法案,對於台灣社會的未來,確實能帶來良好的發展嗎? 11/27 00:40
12F:→ teamax:依這話思考,結果就是不會有任何法律能訂 11/27 00:41
13F:→ teamax:連健保都生不出來 11/27 00:42
14F:→ teamax:永遠都有人說未來有通盤考量嗎 11/27 00:44
15F:→ teamax:因為說不出未來究竟有甚麼問題 11/27 00:44
16F:→ teamax:所以這就用個疑問句代替,但想說的(ry 11/27 00:45
17F:→ teamax:相不相信故事看個人 11/27 00:46
18F:→ teamax:但你無法否認的事這事可預見的未來跟結果 11/27 00:47
19F:→ teamax:假見證目前基督版底下就有一篇 11/27 00:49
20F:推 NovaDjokovic:推樓上,對社會好不好是一回事,能不能保障每個人的 11/27 01:10
21F:→ NovaDjokovic:自由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吧 11/27 01:11
「結果就是不會有任何法律能訂」,真的嗎?
你們真是這麼想嗎?
若真是如此,那就太令人感到悲傷了。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11/27 11:24)
22F:推 teamax:若你對於未通盤考量的部分有疑慮 11/27 12:54
23F:→ teamax:應當提出來與他人討論,而非只是丟一句問疑問句 11/27 12:54
24F:→ teamax:多的是希望另想辦法,卻從未提出有效的方案 11/27 12:57
25F:→ teamax:11/30是全然的否定,毫無討論空間 11/27 12:58
26F:推 teamax:對於這個法案,我認為立意良善,也歡迎各界的討論 11/27 13:10
27F:→ teamax:那今天一個基於宗教教義上的理由進行通殺 11/27 13:12
28F:→ teamax:不覺得太過了嗎? 11/27 13:12
29F:→ tecreo:..... 11/27 15:24
30F:→ tecreo:至少是我反對這個法案,絕對不只是因為我所認知到的真理, 11/27 15:27
31F:→ tecreo:更是看到這世界的需要及此法案可能帶出的影響。 11/27 15:28
32F:→ tecreo:那不是台灣社會能承擔的後果,所以我反對。 11/27 15:28
33F:→ tecreo:tea版友一言定論基於宗教教義的理由,有些偏頗了 11/27 15:30
34F:推 teamax:我沒說"都"基於宗教理由 11/27 16:36
35F:→ teamax:我指"單基於宗教理由"這動作 11/27 16:38
36F:推 teamax:有多少相關文章大量引用真理,聖經等字眼就不說了 11/27 16:40
37F:推 teamax:那樓上認為是什麼影響? 11/27 17:25
38F:→ teamax:世界又需要什麼? 11/27 17:26
39F:→ evilcherry:人當然有權利去贊成或反對一件事。但若果發現一堆人在 11/27 18:38
40F:→ evilcherry:鼓吹一項運動,而使用的手段,理據,卻是說非成是,無 11/27 18:39
41F:→ evilcherry:中生有,混淆視聽的話,為甚麼要隨著他們起舞? 11/27 18:39
42F:→ evilcherry:比如我們在街上看見甲公然殺人,難道我們就可以立即拿 11/27 18:40
43F:→ evilcherry:棒子出來將甲亂棍打死?就算是目的有多高尚,但一個理 11/27 18:41
44F:→ evilcherry:性,以事實,道理,論據互相交流的社會,我們方可稱作 11/27 18:42
45F:→ evilcherry:公民社會;否則就只是一堆群眾(Mob/Demos)在自說自話, 11/27 18:42
46F:→ evilcherry:而數人頭不數理據的手段,更是將社會倒退回尤如黑社會 11/27 18:43
47F:→ evilcherry:比人數一般。 11/27 18:43
48F:→ evilcherry:所以若果今天有意反對的,應該怎樣做?基本上我不同意 11/27 18:43
49F:推 teamax:e梅,我想等的不是你ˊˋ 11/27 18:44
50F:→ evilcherry:小小羊式的「可以跟大隊,但不會主動入世」主張,說穿 11/27 18:44
51F:→ teamax:我想等的是跟我同姓的 11/27 18:44
52F:→ evilcherry:了就是投降主義,推卸責任。認為自己有一套可以拿來 11/27 18:45
53F:→ evilcherry:討論的主張的話,麻煩請自己拿起大旗;若果想了半天還 11/27 18:46
54F:→ evilcherry:是想不到自己在支持或反對甚麼的話,那我建議就兩邊的 11/27 18:47
55F:→ evilcherry:都不要出席了,因為你就算出席任何一邊,都不算是深思 11/27 18:47
56F:→ evilcherry:熟慮的決定。 11/27 18:47
57F:→ evilcherry:說穿了,我想有不少教會今次突然起舞,也算是宣示實力 11/27 18:48
58F:→ evilcherry:的閱兵行為吧 11/27 18:48
59F:推 teamax:e梅認為我等的到tec說他看到什麼嗎? 11/27 18:51
60F:→ evilcherry:嘛~ 11/27 19:06
61F:推 uka123ily:所以我跟你說醫療法現法不能當做拒絕同性權益的理由。 11/28 01:45
62F:→ uka123ily:特別用已經有簽署同意書之權利,法學界仍認為不明確 11/28 01:46
63F:→ evilcherry:對了... Bull v Hall 已判。法院認為同性或異性伴侶進 11/28 02:41
64F:→ evilcherry:入長期關係有助社會利益。 11/28 02:41
65F:推 tecreo:昨晚十二點才到家,一直到現在才又開電腦= =" 11/28 11:29
66F:→ tecreo:我看到人們對一份完全的愛的需要。 11/28 11:29
67F:→ tecreo:我看到很多人心裡面受了很多很多的傷 11/28 11:31
68F:→ tecreo:從小到大累積而成的。看到許多訴求,我最多的感受是心疼 11/28 11:32
69F:→ tecreo:這些訴求的背後說明著這社會對很多人造成了傷害 11/28 11:32
70F:→ tecreo:我為這些心裡面感到很難過。 11/28 11:32
71F:→ tecreo:至於可能的影響,我自己是覺得,因著傷害,我們學會了許多 11/28 11:34
72F:→ tecreo:但許多都是因為受傷之後建構出自己的認知,並信奉這個認知 11/28 11:35
73F:→ tecreo:認為這樣我才能夠安全。 可是那是因為受過傷害。 11/28 11:35
74F:→ tecreo:很多決定是在這個基礎下產生的。 11/28 11:37
75F:推 teamax:所以這些跟反對這次法案有何關係? 11/28 11:37
76F:→ tecreo:我不只是在說目前的情況,也是講我對社會觀察的情況 11/28 11:38
77F:→ tecreo:我害怕在這負面的影響下所做的決定,並不是真的對原本想 11/28 11:38
78F:→ teamax:所以到底是什麼影響什麼需求? 11/28 11:39
79F:→ tecreo:解決的需要能帶來正面效果的決定。 11/28 11:39
80F:→ tecreo:講完。 11/28 11:40
81F:推 teamax:所以你認為是受傷害才推這次法案? 11/28 11:41
82F:→ teamax:那基於為了免除這些傷害而訂定這次的法律有問題嗎? 11/28 11:42
83F:→ teamax:不攤開說有哪些傷害,只丟"害怕負面影響" 11/28 11:43
84F:→ teamax:那立法院可以洗洗睡了,因為怎樣立法都有疑慮 11/28 11:44
85F:→ tecreo:呃,簡單來說,這是A~Z的過程。中間還有24個英文字母的流程 11/28 11:44
86F:→ teamax:你不是基於保護、免除傷害而立法 11/28 11:45
87F:→ tecreo:基於免除這些傷害,我認為最根本要做的事情還是教育 11/28 11:45
88F:→ teamax:那又依怎樣的因素立法 11/28 11:45
89F:→ tecreo:修法,並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11/28 11:45
90F:→ teamax:若教育就能免除傷害,那要警察幹嘛 11/28 11:46
91F:→ tecreo:至少這次的三個法案,我看不出來可以達到免除傷害的效果 11/28 11:46
92F:→ teamax:你末段已經說了END,我自就依講多少説多少來說 11/28 11:47
93F:→ tecreo:我真的希望台灣的教育可以教到不需要警察的地步 11/28 11:47
94F:→ teamax:怎樣說? 11/28 11:47
95F:→ teamax:以同婚部分來看 11/28 11:48
96F:→ teamax:可以達到財產繼承、醫療等好處 11/28 11:48
97F:→ teamax:給予這些保障,不就有了免除傷害的機會? 11/28 11:50
98F:→ teamax:說了這麼多,那有甚麼負面影響,世界需要什麼? 11/28 11:51
99F:→ tecreo:這都在解決片面的問題,我現在沒力氣去查,但我想問一下 11/28 11:52
100F:→ tecreo:沒有這三條法律,同性戀者就沒有財產繼承醫療的權利嗎? 11/28 11:53
101F:推 teamax:對 11/28 11:54
102F:→ tecreo:這些人最需要什麼? 我想我跟你的認知並不同 11/28 11:54
103F:→ teamax:以同婚相關,972為力就是典型的例子 11/28 11:55
104F:→ tecreo:我的角度跟你的角度並不相同,既然認知不同, 11/28 11:55
105F:→ teamax:你如何保障財產能給另一半繼承 11/28 11:55
106F:→ tecreo:談這些也是無益的,就此,我不會再回 11/28 11:55
107F:→ teamax:你病危時,另一辦如何能簽署手術同意書 11/28 11:55
108F:→ teamax:要逃了嗎? 11/28 11:56
109F:推 dinosaur803:請teamax注意態度 發言前請先看過版規與新增的公告 11/28 12:00
現在才有較多空檔與心思來做個補充。
首先,感謝版主維護秩序。
我承認是自己在回覆 uka123ily 時,先鬆動了這道防線,這是我的失誤。
但在對 teamax 與 NovaDjokovic 做最後回應後,
我確實已打算不再對此篇再多有著墨,除非是涉及教義與精神的部分。
之後,見推文數字一直攀升……,
我沒上線的時候反覆琢磨,該如何處理這串推文的「失控」,
決定最終仍需回到「聖經真理討論」的版宗旨。
在此之前,請容我再嘮叨幾句:
「樓上諸位支持法案,為自己理念而戰的朋友,也許你們是信徒,也許不是,
我知道在你們之中,即便不是信徒,也不乏對基督教瞭解甚多的人,
但我們卻是不瞭解你們的背景,甚至對你們立場也不甚清楚。
「你們知道我們本著對上帝的敬畏、對罪的痛惡,而對法案多有疑慮,
我們之中並非完全不瞭解法案通過,可以暫時性地解決許多目前問題,
但是我們更憂心整個社會的未來。」
請注意,現在你們是在 JesusLove 版,
這裡有明確的版宗旨,疑問/討論/論述是以聖經真理為立基點。
若你們想瞭解聖經如何闡述,抑或是想瞭解基督徒的看法,我相信版上朋友都會歡迎。
但倘若是要在此為你們認為的公義而辯,老實說,我自己個人認為這是不智的。
在爭辯之中,也許你們能逞一時之快,也許你們認為扳倒了基督徒,
但事實上,你們的作為並不會影響我們太多。
各位火熱的朋友,
經上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也說:「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箴二五28)
願主施恩幫助。
ps, 因版主已出面主持秩序,一切言論請參酌版規與版主公告。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11/28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