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sindsie (Shirley)
看板JesusLove
標題Re: [討論] 這個版會開放閒聊區嗎?
時間Fri Sep 27 19:04:27 2013
※ 引述《GoodElephant (戰國Mustard)》之銘言:
: 可是有些東西 神學家辯論了幾千年之久了
: 那是神學家的工作
: 我覺得過於鑽牛角尖...反而不是重點
: 彼此相愛才是重點阿 (疑...這句話我怎麼會在BBS上打出來?XD)
兄姊平安。
我對於要否設置閒聊交流區一事,並無太大意見,
只是覺得,閒聊交流並不一定要設立了什麼制度,才可去做。
不過,「神學是神學家的工作」這個說法,我就不認同了。
當個樂於跟從的小羊,是一件很好的事。
但是,如果跟從的教導是錯誤的,自己卻一無所知,那是多可怕的事。
就像是,最近我見到一位年輕弟兄呼應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對同性戀的觀點,
(教宗的部份,不在我要說的範圍內,那是另個議題)
弟兄義正辭嚴、洋洋灑灑地批判教會,
而他認為自己有權如此批判的關鍵論調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是愛」,
在這種論調下,他認為,教會對同性戀做的事,就是背離基督信仰的!
看起來很有道理,對不?
我相信有許多弟兄姊妹會Amen。
事實上,確實很多人認同。
這個部份,嚴格說來,是神學與教義產生了問題。
對於自己「信」的是什麼,模糊了;對於自己跟隨的是誰,模糊了。
說愛,說的最勤的,大概就是佛教跟新世紀吧。
以佛教來說,看到那篇文章的同一天,
我也看到一張達賴喇嘛的圖片,上面寫:
「Love is the absence of judgment.」(達賴喇嘛比YA)
達賴喇嘛的話,自然有他的佛學根基,比如依他起性,
所以當他說「愛是無須判斷」時,未竟之語,應該是「只要接納」。
如果不說這是達賴喇嘛說的,有多少基督徒看到這句話,會說Amen?
我很希望很少,但我真的不確定。
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但是,祂的下一句是:「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保羅也提醒過我們要怎麼在愛中建立自己:「用愛心說實話。」
基督教的愛,絕非「不管好壞,照單全收」,這樣的愛是私慾,是罪的溫床。
神學爭辯,有些時候看起來真的很枯燥,
比方,神恩獨作v.s.神人合作(這應該當中不無聊的了),但是這真的很重要!
對我來說,這不僅關係到上帝主權,還關係到人的心態。
我用一個具體例子來說明。
我聽過一個資深基督徒說:「你們會信主都是因為我把福音傳給你們。」
(當然,神人合作的意思不是這樣,只是要凸顯這會影響到後來的思想言行。)
而這種想法不太會出現在抱持神恩獨作的人身上。
重生前,我抱持的是「神人合作」,我的想法是:「信不信教是我的選擇。」
仔細來說,沒錯,信不信教,是個人選擇。但這個想法只是讓我在罪中更加墮落。
若非經歷重生,我也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信不信主,不是個人選擇。」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只是要強調:
「神學很重要,也可以很實際,它並非只是神學家的工作」。:)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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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14.88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09/27 19:06)
1F:推 timer000:認同你說的.... 09/27 19:09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09/27 19:18)
2F:推 GoodElephant:個人偏好實際應用神學的部分 我指的是有些現今不一 09/27 21:03
3F:→ GoodElephant:定能夠完全了解的部分 像是 明白三位一體 09/27 21:03
4F:→ wosindsie:型態說可不可用,這樣之類的嗎? 09/27 21:05
5F:推 GoodElephant:現今對於三位一體的概念也只能推測 討論 至今仍無 09/27 21:05
6F:→ GoodElephant:完美的比喻出來 我指的是類似這部分 09/27 21:05
7F:→ GoodElephant:恩 差不多吧 :D 09/27 21:06
8F:→ wosindsie:那你懂三位一體的意義,沒錯吧?如果不懂,那需要比喻, 09/27 21:07
9F:→ wosindsie:或是要向(不懂的)人說明時,需要用到比喻,不是嗎? 09/27 21:08
10F:→ wosindsie:而且其實三位一體的概念清楚,若能實際運用,更好 09/27 21:10
11F:→ wosindsie:像是基信版未信者一些攻擊,信徒可藉由三位一體來抵擋 09/27 21:12
12F:→ wosindsie:補充一下:三位一體的部分是,懂了就不需要用比喻了 09/27 21:17
13F:→ wosindsie:最好是講述意義(可參考信仰宣言或信條) 09/27 21:18
14F:推 GoodElephant:其實知道越多 我覺得更容易發現自己不知道的還更多 09/27 21:20
15F:→ GoodElephant: 有些答案可能這一生 都還無法了解 哈 所以我 09/27 21:20
16F:→ GoodElephant:覺得也不太需要爭執什麼 09/27 21:20
17F:→ GoodElephant:因為說穿了 大家可能都不知道... 09/27 21:20
18F:推 GoodElephant:不過也是要看情況啦 我上面指的是一些現今沒有明確 09/27 21:23
19F:→ GoodElephant:答案的問題 09/27 21:23
20F:→ wosindsie:哎呀,這位兄姊,打個比方,你拿到一支最新款的手機, 09/27 21:54
21F:→ wosindsie:會不會很興奮地學習如何操作?愛不釋手地把玩再三? 09/27 21:54
22F:→ wosindsie:對一個小東西都尚且如此了,更何況我們面對的是榮美、 09/27 21:56
23F:→ wosindsie:至高、真理的上帝?豈不會想要更加親近、瞭解祂? 09/27 21:57
24F:→ wosindsie:大概就是這樣了,我只是覺得,如果認為「反正也沒答案」 09/27 21:58
25F:→ wosindsie:就不去讀神學(甚至教義),也不去讀信仰宣言、信條, 09/27 21:58
26F:→ wosindsie:那實在是很可惜的事。當我們滿腔熱血,想要對祂獻上我們 09/27 21:59
27F:→ wosindsie:的心意,以為自己最愛的表現方式祂也一定愛,那就要小心 09/27 22:00
28F:→ wosindsie:了,別忘了烏薩的教訓。:) 09/27 22:03
29F:推 bigbowl:我倒覺得 很多人不知道聖經明講的東西耶 09/27 22:51
30F:→ bigbowl:像不可姦淫 我認識一個四十幾年的天主教徒 認為外遇不是罪 09/27 22:53
31F:→ wosindsie:現在教會對離婚,也好像普遍傾向「沒有問題」 09/27 22:59
32F:推 timer000:外遇毫無疑問的就是犯罪.... 09/27 23:09
33F:→ wosindsie:兩個都是犯罪,也都是姦淫。哎呀,求主饒恕我們這世代。 09/27 23:10
34F:推 timer000:離婚也毫無疑問的是犯罪= = 09/27 23:12
35F:推 bigbowl:如果因為配偶外遇而離婚 不是犯罪 09/27 23:13
36F:→ wosindsie:就是啊,先前有基督徒藝人結婚,很高調,不知有無用此事 09/27 23:13
37F:→ wosindsie:作見證,我但願沒有,因為若有,這絕對不是見證神, 09/27 23:13
38F:→ wosindsie:而是見證罪! 09/27 23:14
39F:→ bigbowl:黃國x啊 有參加超偶的朋友跟我說他是雙面人 很勢利 科科 09/27 23:14
40F:→ wosindsie:to bigbowl: 是,我沒說清楚,感謝你提醒。:) 09/27 23:15
41F:→ wosindsie:不信者要求離去,配偶犯姦淫,是唯二合聖經的離婚! 09/27 23:15
42F:推 GoodElephant:我沒有說不用了解阿 我的意思是 對於沒有一定答案 09/28 00:26
43F:→ GoodElephant:的問題 可以謙卑一點 或許那天就有答案了 別忘了 09/28 00:26
44F:→ GoodElephant: 上帝 做事都有定時 而不是一味的爭論不休 09/28 00:26
45F:推 GoodElephant:這樣實在很容易讓人跌倒阿 雖說網路匿名沒錯啦 09/28 00:28
46F:推 balloon:推這篇,我也認同愛神就應該會很渴慕很想瞭解祂,我也是這樣 09/28 00:50
47F:推 PanJC:深表贊同! 09/28 01:19
48F:→ wosindsie:to G: 先說好,我真的不是在挑剔哦。我覺得你心態還是 09/28 06:05
49F:→ wosindsie:消極了一點。以三位一體來說,這概念也是經過多少爭吵, 09/28 06:07
50F:→ wosindsie:才吵出來的。如尼西亞信經是亞流主義的"成果"。但從此就 09/28 06:10
51F:→ wosindsie:天下太平了?不,千年後的加爾文,也同樣為三位一體辯護 09/28 06:11
52F:→ wosindsie:過,他遇到的質疑是"聖經裡根本沒寫到三位一體,所以這 09/28 06:12
53F:→ wosindsie:是是不符聖經的"。 09/28 06:12
54F:→ wosindsie:我完全同意,上帝作工有祂的計畫與時間表,"時候到了"就 09/28 06:13
55F:→ wosindsie:成了,但我們身為人也不是什麼都不需做。該怎麼解釋呢… 09/28 06:14
56F:→ wosindsie:我們比較合宜的心態與作法,可由末底改對以斯帖說的話, 09/28 06:16
57F:→ wosindsie:啊,愈寫愈多,我直接另起標題好了。抱歉! 09/28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