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Hsing (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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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關於日本的校園霸凌現象
時間Thu Dec 25 14:41:50 2008
※ 引述《Filippo (溫暖的大手)》之銘言:
: 我個人也是覺得這種現象不管在哪個國家都一樣有
: 只是最後造成的"結果"還是取決於自己的個性
我覺得這其實牽涉到很多層面
也許害者個性是其中一例
但是 周遭的人事物也會影響到被害者的受虐程度
否則霸凌為何會與多數暴力扯上邊?
: 其實跳脫校園
: 去看看很多家暴還有各種受虐的例子
: 有很多受害者其實是自己本身的個性造成自己的受虐
: 這樣講也許有點殘忍
: 不過不要講"虐待"這麼嚴重的例子的話
: 在社會上(PTT上也很多啊)不是有些人總是被拗,總是無法自己解決問題
: 遇到問題只會一直把自己提高成很偉大的任勞任怨的悲劇主角 只敢上網路抱怨
: 現實生活中一句話也不敢吭 也害怕改變現狀
: 遇到這些人我也只會搖搖頭覺得是他自己的問題...
就是因為這種思維,所以霸凌問題一直沒法解決
單方面指責是受害者自己問題
這跟古早以前認為被性侵的女性是因為太漂亮或穿著暴露才會受害
或是你被飛車搶劫是因為你太招搖
這種邏輯一樣
想想看為什麼要有法律這東西
如果說可以因為受害者有那些問題施以群體暴力
那麼法律的權威性就會受到質疑
而事實上這世界的戰爭也是因為這種互不退讓的心情下爆發的
: 我自己身邊就有這種男友明明陰陽怪氣脾氣不穩定 常常罵她罵到她受不了來跟我哭訴
: 但是她就很喜歡一邊哭訴卻又一直催眠自己說男友很愛她...
: 我也嘗試過 但是這種人我真的很難幫
: 因為很多事情是需要自己踏出那步的...
: 也許未熟青少年是比這些成年人更需要經驗豐富的人去幫助他們改變心態
: 但是說實在話有時候會覺得是當事人的自己的錯並不是奇怪的事情...
: 就像原PO說的人到現在還是無法跳脫社會的制約
: 但是要在社會生存下去不管是改變自己的心態還是努力改變現狀
: 只能夠靠自己沒有辦法靠別人的...
所以就因為這樣才要對他施以暴力?
而施以暴力的理由是為了要點醒你?
我對這種屍人現象不能苟同
(有玩過死魂曲會知道)
改變自己是積極的
但是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種可能是改變以後對方還是不能接受你呢?
如果是這種下場受害者要如何接受?
更何況本來就不應該因為某些緣故就將對方施以群體暴力吧?
: 其實日本特立獨行的人也不少
: 像我進了大學院 研究室裡面也是有人從來不參加團體活動
: 不注重打扮
: 平常也都一個人行動
: 但是只要他"本人"不覺得這樣的生活很痛苦
: 就不會發生什麼難以挽回的問題
哈哈!我在網路上也有看過
尤其是搞團的
他們的裝扮真的比我們更誇張
超酷的!
: 我覺得日本的問題給人的感覺嚴重是因為日本人其實很大部分都是需要群居的
: 害怕和大家不一樣的心情也比起歐美甚至台灣更強烈一些
: 所以那些被排擠於團體之外的人會非常非常的痛苦
: 身邊的人大部分(尤其是年輕女性)都表明沒辦法自己去餐廳吃飯
: 連麥當勞或是拉麵店也不敢
: 更不要說自己去旅行 自己去找有興趣的事情做
: 所以她們覺淂我隻身一個人來這裡唸書 從頭到尾都是我自己解決
: 常常自己去旅行 自己去找好吃的東西很不可思議
我覺得那是個人吧?
不然周遊世界的背包客要怎麼辦?
再來,如果說日本人服從性高,
我覺得這也跟二戰時期法西斯主義遺留下來的風氣有關
總覺得好像是以前的軸心國在民情上的確比以前的同盟國來的團結...
(謎:你活在哪個時代阿!!!)
: 我認識的年輕人(20歲-28歲左右)我感覺接受父母保護的程度比起我還要重的多
: 研究室甚至有個大學生自己到這裡來念書
: 居然是和媽媽一起住
: 是那種媽媽把爸爸一個人丟在老家 到這裡來陪讀
: 研究室裡面三十幾歲的媽媽都直呼好偉大 "孟母三遷" (是真的用這個成語喔XD)
: 還有人雖然自己住外面
: 但是不敢自己去買燈油 都是叫爸爸開車送來
: 然後我研究室除了在職唸博班的醫師
: 大家的學費都是爸媽出的 像我這種工作過又回來唸書的好像是異類....
: 想當初來面試的時候老闆居然問我說你會不會很介意同學年紀都比妳小 (囧)
: 我就回答說我沒那麼脆弱XD
: 當然媽寶我在台灣也遇過不少
: 只是不知道是我運氣特別好還是怎樣這裡怎麼到處都是的感覺...
: 所以我想差別是在這裡吧
: 個人淺見
那被霸凌者不能承受或不願改變的就是被家人寵壞
霸凌者的作為就可以不受質疑甚至也是成熟的表現?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這種「屍人現象」我真的很不能接受
我也有被霸凌過
我家也是很傳統的中國家庭
家人也大多認為被霸凌者自己也有問題
所以我有好長一段時間被欺負都不敢跟家裡說
我也有試圖改變過,但是都沒啥屁用
因為連對方自己也有問題了單單我改變有什麼用?
為什麼對方有錯我不能反擊
被對方攻擊我就一定要接受
歷史上的亂源都是這樣來的到現在還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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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54.208
※ 編輯: yunHsing 來自: 218.163.154.208 (12/25 16:57)
1F:推 Lynyu:很多被霸凌的人不敢說 直到忍不住說出來之後218.165.129.152 12/25 21:04
2F:→ Lynyu:卻被笑是"太沒用了""誰叫你這麼軟弱" 這種218.165.129.152 12/25 21:05
3F:→ Lynyu:真的是太過分了218.165.129.152 12/25 21:05
4F:→ Lynyu:很多人就是因為這樣 尋求不到幫助 就自殺了218.165.129.152 12/25 21:07
也有少數人士直接展開大屠殺
我還希望這種傢伙多一點(笑)
5F:推 demintree:要看什麼樣的霸凌吧...假設說有人性格 140.113.5.26 12/25 22:00
6F:→ demintree:很遭,周圍的人都不喜歡他,這算霸凌嗎 140.113.5.26 12/25 22:01
7F:推 Cocomi0618:樓上那種叫做被排擠吧 校園中很常見 211.74.101.175 12/25 22:07
8F:→ Cocomi0618:不過不能算是霸凌 211.74.101.175 12/25 22:07
已經說「群體暴力」就是了
※ 編輯: yunHsing 來自: 218.163.157.37 (12/25 22:55)
9F:→ Lovetech:大屠殺有時會連無辜者都拖下水了118.166.118.170 12/25 23:01
10F:→ yunHsing:所以能在不殃及無辜的情況下展開復仇屠殺 218.163.157.37 12/25 23:04
11F:→ yunHsing:就是真的強,不然也跟俗辣無異 218.163.157.37 12/25 23:06
12F:推 demintree:做人失敗同學不喜歡他,別人沒有權要求 140.113.5.26 12/25 23:20
13F:→ demintree:求他們要理做人失敗的人吧 140.113.5.26 12/25 23:20
14F:→ demintree:當然有些也只是單純的同學聯合欺負人 140.113.5.26 12/25 23:21
15F:→ demintree:不能說哪一方就一定是錯的吧 140.113.5.26 12/25 23:22
16F:→ demintree:如果因為有人被欺負,就希望有人壞掉了 140.113.5.26 12/25 23:23
17F:→ demintree:然後砍同學,這也不太正常吧 140.113.5.26 12/25 23:24
18F:→ yunHsing:因為這世界本來就不太正常 218.163.157.37 12/25 23:30
19F:→ yunHsing:我是覺得井水不犯河水是一回事 218.163.157.37 12/25 23:31
20F:→ yunHsing:不過如果可以因某些理由施予暴力 218.163.157.37 12/25 23:31
21F:→ yunHsing:這樣只會導致一連串的暴力 218.163.157.37 12/25 23:32
22F:→ yunHsing:所以我才會希望有人壞掉而且愈多愈好(笑) 218.163.157.37 12/25 23:32
23F:→ yunHsing:只要在以暴制暴的前提之下我是還蠻希望 218.163.157.37 12/25 23:33
24F:→ Cocomi0618:所以就算你不喜歡一個人也不可以不理他 59.105.107.106 12/26 21:49
25F:→ Cocomi0618:不然你就是群體暴力的實行者之一 59.105.107.106 12/26 21:50
26F:→ Cocomi0618:原PO的意思是這樣嗎? 59.105.107.106 12/26 21:50
就已經說「井水不犯河水是一回事」
「但是不能因為某種理由施予暴力」
很明顯樓上你根本就沒有看清楚我意思
我還需要說明嗎
而且我在本文也沒有說不裡他=霸凌
看來樓上你根本搞不清楚這兩者的分別
也根本搞不清楚我要講的意思是什麼
並且想把霸凌正當化
我可以這麼說吧
27F:→ Cocomi0618:我還是覺得沒有實際不良作為的不叫霸凌 59.105.107.106 12/26 21:54
28F:→ Cocomi0618:定義清楚一點比較好討論吧 59.105.107.106 12/26 21:55
29F:推 ryusai:不理跟排擠是兩回事,實際作為的定義又是? 114.145.178.23 12/27 00:26
30F:→ ryusai:一如言語騷擾,人身攻擊之類的,照樣觸法 114.145.178.23 12/27 00:27
31F:→ Lovetech:我覺得不理就是一種排擠耶 118.166.116.72 12/27 13:14
32F:推 TiffanyJang:當超過兩個人不理同一個人的時候就會 119.30.206.28 12/27 13:23
33F:→ TiffanyJang:形成排擠的狀況不是嗎? 119.30.206.28 12/27 13:23
※ 編輯: yunHsing 來自: 218.163.159.94 (12/27 17:01)
※ 編輯: yunHsing 來自: 218.163.159.94 (12/27 17:06)
34F:→ ryusai:以一個團隊為例好了 114.145.178.23 12/27 22:47
35F:→ ryusai:不理=你加不加入與我無關 114.145.178.23 12/27 22:47
36F:→ ryusai:排擠=你不准加入這個團隊 114.145.178.23 12/27 22:48
37F:→ Cocomi0618:原PO才是沒搞清楚我的問題吧 211.74.86.226 12/28 20:42
38F:→ Cocomi0618:d大所說的情況很明顯就不是霸凌 211.74.86.226 12/28 20:43
39F:→ Cocomi0618:所以我是針對d大所說的這一點在討論 211.74.86.226 12/28 20:44
40F:→ Cocomi0618:霸凌vs排擠 原PO要不要先搞清楚這分別 211.74.86.226 12/28 20:46
41F:→ Cocomi0618:再去臆測別人的想法呢? 211.74.86.226 12/28 20:46
42F:→ Cocomi0618:另外我也同意L大跟T大的想法 超過兩人 211.74.86.226 12/28 20:48
43F:→ Cocomi0618:"不理"就會形成一種排擠 但是不能因此y 211.74.86.226 12/28 20:49
44F:→ Cocomi0618:就說那是霸凌 我想區分的是定義問題 211.74.86.226 12/28 20:49
45F:→ Cocomi0618:我從不認為應該把霸凌正當化 請別誤會 211.74.86.226 12/28 20:52
請問我到底在本文哪段說不理=霸凌了!?
麻煩請指出來謝謝!
況且我在全文完全沒有提到「排擠」兩字
你怎麼會說我把這兩者搞混?到底是憑哪一段你認為我把排擠跟霸凌搞混?
已經說過很多次
「井水不犯河水是一回事」(不理)
「但是不能因為任何理由行以暴力」(霸凌)
(排擠是介於不理與霸凌之間的灰色地帶)
我到底什麼時候把這兩者搞混?
可以請你說明清楚嗎
※ 編輯: yunHsing 來自: 218.163.156.184 (12/28 21:13)
46F:→ Cocomi0618:可以請你把我的推文看清楚嗎? 211.74.86.226 12/28 21:39
47F:→ Cocomi0618:我是在回應d大所說的情況 211.74.86.226 12/28 21:40
48F:→ Cocomi0618:可是你的回應一直牛頭不對馬嘴 211.74.86.226 12/28 21:40
49F:→ Cocomi0618:我在探討的就是這個灰色地帶 211.74.86.226 12/28 21:41
50F:→ Cocomi0618:原PO我並沒有質疑你或你本文的想法 211.74.86.226 12/28 21:46
51F:→ Cocomi0618:我只是在探討關於排擠與霸凌的分別 211.74.86.226 12/28 21:47
我只有看到我之後你對我回應的質疑
就這樣而已
我第一個回應只是做個總括
而不是針對你回應
事實上這個問題也是有人分不清
所以想說當時最後一個回應我乾脆就一起回應嘛(攤手)
我不想讓一個人沒回應到=_______=
※ 編輯: yunHsing 來自: 218.163.156.184 (12/2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