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fgg (silence)
看板Interior
標題Re: [問題] 這樣算陽台外推嗎?
時間Sun Jun 21 21:57:17 2009
只要有動到陽台跟室內的隔間牆面 一般而言 一定是屬於違建
因為建照圖的建築面積是算到外牆牆心線
陽臺外緣往內算2公尺範圍內不計入建築面積 (如果超過兩公尺部分也要算)
動陽台與室內之間的隔間牆面就會與原先建管處審核並且核准的建照圖面積不符合
所以 一定屬於違建
(除非當初建照圖陽臺有計入建築面積 不過沒有建商會這樣做
建商一定會把能做的面積全部做到99.99%滿
不做到100% 是因為申請建照時申請書的帳面數字會比較好看)
即使你將原有隔間實牆換成落地窗 雖然室內部分的範圍一樣
但是當初建照審核時 立面圖上 外牆的立面部分是實牆
現在變成落地窗 也會與在建管處審核完成 並且存檔備案的建照圖以及竣工圖
不符合 所以也算是違建
(基本上的原則是 一定要與當初建管處審核完成並且存檔備案的建照圖說完全一致
否則都算是違建)
如果前一任屋主已經將陽台對外部分作窗戶 並且整個包起來外觀看不出來有更改
那你需要做的就是
1.保密防諜
2.敦親睦鄰的工作
因為如果有人去建管單位檢舉 除非屬於民國80幾年之前的舊有違建可以緩拆
意思就是放著不管
否則台北市一定會辦理 並且還需要回文給檢舉者說明檢舉事情的進度和處理結果
(公務員也要保飯碗 怕人去報社或向上級單位投訴)
不過你已經讓管委會的人知道你要更改哪一個部份
那最重要的保密防諜部分已經無效
剩下只有敦親睦鄰 盡量跟大家相處融洽
不過很難
因為裝潢的工程噪音和運送廢棄物引起的不便和灰塵都很容易讓人不爽
尤其是原PO文中說的"社區" 表示一定有很多住戶 要搞定一堆人很難
不過如果上述兩各都無效 那就只好使出最後必殺技
"要死大家一起死"
我曾經遇過一個業主 在做裝潢時也是被人放風聲說要去檢舉
不過那個社區大家也是陽台外推的一堆
所以上述兩各辦法無效 就使出必殺技
也放出風聲說 要檢舉的話 那就有興趣大家一起來
結果一路做到完工也是風平浪靜 安然無事
不過後果是很可能需要很長時間去修補跟鄰居之間的關係裂痕
所以T大如果硬要做 那就要處處小心
不要有落人口實的機會
※ 引述《tparts (.......)》之銘言:
: 最近新買房子要裝潢,是13年的大樓
: 原本打算將後陽台跟廚房間的隔間牆改為一整面的落地窗戶,
: 純粹是希望讓採光更好一些,後陽台部份並未納入室內空間
: (不過後陽台的對外窗,前一任屋主就已經整個做窗戶包起來了,其他住戶也有許多人
: 是這樣的做法)
: 但是管委會的人說這樣是違法的?想問問板上的大大,如果只是把實牆改為落地窗
: 也算是違建嗎?
: ps: 從外觀是完全看不出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只是擔心管委會已經這樣說了
: 如果硬改,到時候被檢舉更麻煩,所以想先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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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97.158
1F:推 tparts:感謝A大詳細回答! 06/22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