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mcsojar (Sojar)
看板Interior
標題Re: [閒聊]慎選業主
時間Sat Mar 22 15:29:44 2008
※ 引述《Iolaus (^^)》之銘言:
: 回這篇,或許會被噓到爆吧~
: 不過還是表示一下個人的一些想法,供參考。
: 黑道 律師.司法官.檢察官.會計師和財政部人員 是我們都不太想接案的業主
: ^^^^^^^^^^^^^^^^^^^^^^^^^^^^^^^^^^^^^^^^^^^^^^^^^^^^^^^^^^^^^^^^^^^^
: 1.黑道
: 就算設計師跟施工的師傅做得很好,還是很有可能慘遭威脅,導致損失慘重,所以可以
: 理解設計師為何不想接黑道的案子。
個人接觸過的經驗
做黑道不一定會賠,是"不一定"
但是菱菱角角很多
多注意一點就不會危險
所以與其冒著那麼一點點風險
很多設計師與木工就幹脆放棄這塊市場
附帶一點
會照成困擾的都是小咖
因為他們一開始就不打算讓你裝潢成功
他們是有預謀的"賺錢"
例如酒店的裝潢設計
有很多內情不便點破
請各位設計師與統包小心囉~
: 2.律師、司法官、檢察官
: (1)法律工作者通常比較注重自己的權利,有些瑕疵,或許一般人就算了,但法律工作者
: 可能會堅持到底,如果設計師不改善,就可能收不到尾款,甚至導致必須上法院的結
: 果。從設計師個人利益的立場思考,錢不好拿還要走法院,當然不想接。
其實不只律師"特別"注意自己的權利,"老師"其"注意"程度也是很恐怖的~
昨天到一個案場收尾
是木工搭配系統家具
該業主在每一個小缺點上面貼紅紙
像極了成衣工廠的檢驗
但是某些不合理設計的部分卻安然過關
真是不知道其檢驗標準為何
: (2)但是就現況而言,法院對於設計師恐怕是比較有利的(因為必須委託建築工會...etc
: 鑑定,建築工會鑑定後的結果往往對屬於自己人的設計師及施工師傅比較和善),更
如果沒加入工會呢?
再者
業界不要互搶生意已屬難得
別人何必替你背書呢?
所以檢驗還是按照規矩來
不可有暗渡陳昌的想法
: 何況法律工作者又不會使用非法的手段,設計師如果真的確定自己工作的品質符合約
: 定,除了比較麻煩,必須上法院以外,其實也沒什麼好怕的。從業主的角度思考,設
: 計師不想接法律工作者的案子,似乎反而凸顯了「裝潢極易產生糾紛」的事實。
法律工作者不會使用非法手段?
這我是第一次聽到
法律工作者熟悉各項律文
引導式的談話就可以讓你吃不完兜著走
況且判決後不服的設計師與業主大有人在
這時就會有人運用非法手段了
: 再以原PO所說的情形為例,設計師怕麻煩可以自己請個律師來幫忙,避免必須親自出
: 庭,成本約為5萬元,相較於損失30萬元,顯然上法院比較划算。更何況如果業主敗
: 訴。除了付本來的30萬元外,還要額外負擔鑑定費用(可能約為10萬元),照理來說,
: 業主縱使自己可以打官司,但從結果來看,應該比設計師更害怕上法院才對。
: 因此,設計師也是因為業主有機會勝訴或"其他原因"才決定認賠30萬元吧?
: 不過上述純粹猜測,真正的事實不一定就是如此,以下僅以我親自知道的實際例子說
: 明。
這邊有些離題了
其實大家不想接的原因
是因為沒時間跟他耗
很多設計師都是自己執業
一次出庭就要浪費許多時間
不如吃公家飯的
他們浪費時間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他們根本無所謂
房子已經裝潢好了
頂多讓設計師你再拆罷了
(雖然我們真的有去拆XD~)
或許你不清楚律師界的生態
這邊可以給版上的設計師一個忠告
律師不是萬能的,他們是一個封閉的族群,
請律師出面也不一定會贏,因為輸贏早在你聘用他時就決定了
: A.某施工師傅幫業主作木工,因為業主與該施工師傅認識,基於相互信任的原則,業
: 主答應以工作天數計酬。結果做了3個衣櫃、1個電視櫃,總共居然花了60萬元!
: 而且驗收時,其中一個櫃子貼牆的木板居然破裂!(正常應該是平滑的,但那個木
: 板從中破裂出來,產生尖刺)好像有點離譜吧。
: 雖然在這個真實的案子裡,業主基於情面,也就認了。站在施工師傅的立場,想必
: 遇到這樣不會爭執的業主,應該是覺得最好的吧。但以旁人的角度來看,其實只會
: 覺得那位施工師傅很!@#$~
一般的木工是不會這樣的不負責
真想要看實際照片~~
: 因此,我覺得有糾紛,上法院尋求公道應該是1個合理的解決方式,誰沒道理,就
: 去負擔額外且數額頗大的鑑定費用。
上法院確實是一個方法
但不一定是好方法
: B.某對夫婦裝潢新家,雖然我也認為那對夫婦很煩,遇到他們的設計師跟施工師傅也
: 真的是很倒楣,不過施工有很多瑕疵卻是事實(例如磁磚有3分之1都有中空的現象
: ,應該是施工時沒有貼好的關係),在這種的情形下,業主有爭執也是正常。
這樣的業主很多
我們就是盡力把工作完成
不過這兩點跟上面有何關係?
: 3.會計師、財政部人員
: 我猜測多數情形大概是跟"稅"有關係吧,從設計師、施工師傅的立場來看,收錢收的
: 不爽快、可能還要因此報比較多的稅,所以可能不太願意接。
: 不過從國家、大多數人的利益來看,這樣的想法恐怕不能被設計師、施工師傅同業以
: 外的人接受吧?
同上面
合理的利潤在加稅上去有誰不肯做
就是不想浪費時間與這些人耗
上面有提到他們浪費的時間是納稅人的錢
所以從國家與大多數人的利益來看
他們還是住宿舍好了~XD
(存屬開玩笑,有能力存錢當然可以消費自己能力以內的物品)
: 寫完了,等著被噓吧~
: 我只是想表達「對設計師、施工師傅來講很麻煩,但只要使用合法的手段來解決糾紛,應
: 該還是值得支持。」的這次觀念,尤其是從裝潢的確很容易產生糾紛的現況來看。
小小的討論
不會有人噓你的
至少這個版在PTT裡面算是很優質的了
希望大家遇到交易糾紛時能以理性一點的態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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