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ar ( 影-蜘蛛網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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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夾層資料整理 資料來源都網路上的
時間Tue Apr 25 14:52:23 2006
夾層屋 :
『夾層』為建築物的專用術語,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設計施工編第1條規
定:『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3
或100平方公尺者,視為另一樓層』, 夾層屋號稱是「窮人的樓中樓」.
如何分辨夾層合法還是非法 :
u 合法夾層 : 我國因實施建築管理,消費者於購屋時應要求建商出示申請建造執照經政府
核準的圖面,如上面已有夾層設計,並照圖施工取得使用執照,此即為合法夾層.
u 非法夾層 : 建商利用挑空設計,於取得使用執照後,將之非法『二次施工』,做成『非
法夾層』,這是違章,違反『建築法』而有遭曲取締之虞。利用室內挑高的設計,加蓋一
層使用面積再用小樓梯連接,如合法樓中樓設計,但樓中樓的房屋必須計算容積率,所以
夾層屋屬於違章建築物。
如何區分合法與非法夾層 :
預售屋:
u 預售屋(包括尚未領得建造執照者、領得建造執照尚未施工者、已施工者、尚未領得使
用執照者)
u 購屋者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的圖說內容,查核該夾層的設置是
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
u 簽訂購屋契約時,如建商或售屋公司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即屬違
法。
u 如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
查詢。
建商或售屋者如無法出示建造執照,購屋者可向地方主管建築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
會、各級政府消保官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檢舉。
成屋 :(包括已領得使用執照的房屋或二手屋)
u 合法夾層依法可辦理產權登記,非法夾層則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依此原則,購屋者可按
該夾層有無登記於產權面積中(即所稱權狀面積)或可否辦理產權登記加以判斷。
u 可要求售屋者出示使用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如所購房屋依上述
原則已認定不能加建「夾層」者,購屋者應不得主動詢問建商或售屋者可否設置夾層,以
免於日後產生糾紛時,難以舉證,並保護自身應有權益。
夾層之房屋係利用室內挑高3.6米或4.2米之設計,加蓋1層使用面積再用小樓梯連接,宛如
合法樓中樓設計,惟樓中樓設計之房屋必須計算在容積率中,且在建築結構圖上已納入設
計規劃,而夾層面積並未計入容積率中,且未在原來合法建築結構圖中有所規劃,全然是
使用執照核發後之二次施工之室內違章建築物。然而依據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住
宅挑空部分的位置,面積及高度有6項限制:
u 挑高部分限設一處,應設於客廳或客餐廳的一方。
u 挑高面積不得小於15平方公尺。
u 挑高樓層高度不得超過6公尺。
u 同一戶空間變化需求而採不同樓層高度之複層式構造設計時,樓層高度最高不得超過4.2
米。
u 建築物設置不超過該樓層地板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的夾層者,於其垂直方向,僅得
於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處設置。
u 挑空部分計入容積率的建築物,其挑空部分的位置、高度及面積不予限制。由以上規則
可知,建商只要在此「技術規則」內「挑高」樓板就屬合法結構,而民眾須謹慎利用「挑
高」範圍才不會由「室內裝璜」變成違法建築。
相關名辭定義 :
u 何謂夾層 : 所謂夾層係指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的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的總和
,不得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超過者應視為另一樓層。夾層面積應計入
樓地板面積檢討容積率,如經依法核准建造者,則可登記產權。
u 何謂挑空 : 所謂挑空係指部分居室例如客廳,提高其樓層高度,使該部分居室具有2層
以上的空間高度,以獲得較大的視野及採光,藉以創造活潑而具有變化的室內環境。「夾
層」以外部分亦即所謂挑空部分。挑空部分因無樓板,所以得不計入樓地板面積。
u 何謂挑高 : 所謂挑高是指建築物的樓層高度設計,比一般規定3.6公尺或實際需求更高
。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住宅及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地面一層樓高度不得超過4.2
公尺,其餘各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3.6公尺,但其他用途建築物因無樓層高度規定,常有挑
高情形。
u 何謂複層式構造 : 在同一戶內,為了空間變化需求而採不同樓板高度的設計者,稱之為
複層式構造,採複層式構造設計者,其樓層高度不得超過4.2公尺,且其室內平均高度不得
超過3.6公尺。
在估價方面,在未有夾層存在的純挑高產品,最高不要超過區域平均單價的10%以上購入
便不划算,挑高越低、價格越低。而有夾層設計的產品須視建築設計及質料而定,一般建
商一體成形採鋼筋混擬土結構者,可依區域違建處理寬嚴,以市價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購
入,應該還算合理;至於一般H型鋼結構的夾層,則僅依成本計價,並應依十五年的耐用期
限計算折舊,平均每坪以不超過五萬元為原則。
夾層與樓中樓的分別:
夾層屋是一種裝修,也是一種違建。
樓中樓是合法的。
夾層屋的規定,理論上有上下層2.1米與1.7米高度的限制,
樓中樓沒有上下層高度的限制。
夾層屋有規定必須是以輕質結構為基礎。
樓中樓沒規定,要多硬有多硬。
夾層屋的上層沒有產權(不包含在房屋坪數中)。
樓中樓理論上都是有產權的(包含在房屋坪數中)。
夾層屋:全部室內高度從3.6米到4.5米不等,建商只提供室內
高度,必須自行施作隔層,權狀面積並不包含自行施工部分,所以屬於違法使用。
樓中樓:室內只有客廳部分挑空部分為六米,其他室內二樓
建商已經施工完畢,並計入銷售面積(權狀面積),取得合法使用執照。
夾層是違建嗎 :
有登記在建造執照上的夾層,那是可以合法的哦!
但是,合法的夾層登記是有條件的勒。
夾層,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一章第一條十五款之定義:
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之間的樓層謂之,但它有以下的限制:
1.夾層面積不可以超過該層原來樓地板面積的1/3。
2.夾層面積不可以超過100平方公尺。
若出現違反以上規定之設計,
必須登記為另一個新樓層,而不能用"夾層"名義申請登記,此外,夾層之樓層高度,還規
定至少要達到210cm以上。
現在的夾層屋之所以是違法的,原因是因為並不是建造執照上原先就有登記的,
事後再另外加蓋的,當然也就是屬於違建了........違法!
其次,大家作夾層很少少於該層樓版1/3的吧!
所以,又不符合規定啦!...........................................違法!
再來,夾層樓層高通常也不足210cm,想想那些挑高360cm的如果分割成兩個樓層,
當然是決不可能符合這規定的嘛!!.......................違法!
違反一項是違建,違反兩項或三項也都是違建。
所以,大家也就都一窩蜂違建了,
反正台灣人常常做這種事,大家好像見怪不怪了。
基本上,適用違建處理原則,即不主動查報,了解吧!
如果有人和你有仇,跑去檢舉你的話就倒楣了。
1) 鋼架間距距愈小愈好?
不一定,作太多只會讓成本增加,且作太厚(雙併C型鋼)只會犧牲掉您室內的高度,就
等於賠了舒適度了,建議若夾層上方規劃為重物置放點,書櫃等等,可規劃放在牆邊,因
為角材的地方最穩固,最安全!而其他部份再適時雙併,若跨距太大,可請設計師排密一
點,一般間距約45cm,則可排成30cm就夠用了!
2) 木地板跟聲音有無關係?
其石作夾層一定多少都會聽到踏步聲,這是避不掉的!現在能作的是減少音量,建議在木
板跟鋼鐵間加入吸音棉,而在三夾板在釘完後,請”務必”進去試踩,若有任何搖晃聲或
怪聲音,一定要拆掉檢查,別聽設計師任何什麼熱漲冷縮的理由,這是個大問題,因為費
工的木地板一但鋪上去,檢查出有聲音,設計師會捨不得再花錢花工夫請工人全拆作檢查
唷!
以上是小經驗分享,
曾經有朋友為省錢,自己找鐵工架C型鋼,再找木工訂三夾板封板,又找B&Q來鋪上層
的木地板,結果組好後他發現踩下去有聲音,且走路時會搖晃,結果這三部份的工人各不
承認自己有錯,讓我那朋友不知如何是好!
C型鋼作的夾層,承重力和安全性如何呢?
首先先說明我一點也不懂建築,所以我描述一下我們家夾層的狀況,請大大們幫我評估一
下這個夾層的風險:
當初買房子時因為是樓中樓挑高,為了要多一個空間所以由建商將挑高部份作了一個夾層
,成為我家的書房,當初建商說是以C型鋼做的,用了什麼等級的建材,或C型鋼的數量及
間距如何我都不清楚(不知道有沒有記錯,好像是400cm用了五個C型鋼吧!),只知道
C型鋼是固定在我們家二面牆上的,再做上客廳的天花板及夾層本身的木質地板.
我們家是在九樓華廈的七、八樓,這個夾層位於全棟的八樓,我們這幢除了九樓以外,其
餘都是像我們家這樣的樓中樓,據我所知,幾乎每一戶都是這樣將挑高部份做夾層起來的
,我們這個空間約有四到五坪,由於是當做書房來使用,所以將蠻多數量的藏書都放於此
,有三個大書櫃的書放的滿滿的,放的方向應是與C型鋼平行,佔掉書房右側的一整面牆,
我們住在這個房子有七年的時間了,也就是說我們書房如前描述的擺設也是七年了,當初
的造價建商是報價10萬元,由於當初剛搬進來時就覺得踩在地板上會吱吱作響,更誇張
的是我先生大約八十多公斤的噸位在上面走動,整個地板就會有搖晃的感覺,當時雖然覺
得恐怖,但因為不懂所以就任由建商唬過,最近想要整理書房,將書都清出另放,把書櫃
搬離時才發現中間書櫃靠牆處有一塊木板有一點點凹下去的感覺,然後沿著書櫃的牆角的
矽力康有一點點離位的感覺(不知道是矽力康本身熱漲冷縮的效應還是真的不堪重壓,不
過不是很明顯),本來就覺得不安心了,現在更是怕哪一天整個書房掉下去可真不堪設想
!
原本想做整個釘在牆上的書櫃來放,減輕這個夾層房間的承重,可是發現書一搬走,書房
地板踩上去吱吱作響的狀況更嚴重,這下子真的不知道該維持原狀好,還是作釘在牆上的
書櫃好?前者的話我?心夾層的承重力不夠,後者又困擾於那個恐怖的聲音!由於這是工作
的書房,也是二個年幼小朋友的遊戲區,使用頻率非常的高,所以對於其安全與否有急於
確定的必要!
請大大們可能的話請1.儘量以我描述的情況推估其承重力並其安全性可達多少?2.我
若維持原狀安全嗎?3.若真的不太安全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4.還有全棟分別在二、
四、六、八等雙數樓層都各有二戶,全棟共八個同樣的夾層存在,對於全棟大樓的安全性
有沒有影響呢?請大大們幫忙解決這個懸在心中好幾年的恐怖疑問,謝謝大家的幫忙!
回 答 者: RAY ( 專家 3 級 )
1.4米只用了5支c型鋼
扣掉兩端貼牆各一支之後
中間三支的跨距是各1米
這種跨距實在太離譜了
一般住宅內的夾層
c型鋼跨距幾乎都以50公分左右為主
2.妳們當初將書櫃與c型鋼平行放置
算是最妥當的做法了
一般c型鋼夾層結構大多會沿牆邊做一支邊框鋼料
也就是說
妳們家的書櫃剛好放置在一整支釘滿了壁虎的c型鋼正上方
3.就妳的問題看來
應該上面提到的這支邊框鋼料
有二種可能:
a.有幾支壁虎被拉出來了
才造成它的變形
b.建商當初施打壁虎的時候間距較大
於是在二個壁虎的中間較無支撐力的部份被重壓後凹陷
4.解決的方案:
a.最根本的當然是將書房的地板掀開
將結構加強之後再舖回去
這也是最正統的做法
b.可以考慮以c型鋼或h型鋼製作幾個造型的鋼構書櫃
由鋼構書櫃上方固定於建物大樑、下方固定於書房地板的方式
提供整個夾層額外的拉力
一方面妳放的書重是由大樑負擔 與夾層的承受力完全無關
二方面妳的夾層也會比現在更安全
c.也可以由夾層的下方
於重點部位加設結構樑、結構柱的方式去補強
d.當然,以上的三個方案,也可以加以綜合去做
大致上以對現行的使用情形影響最小
施工時間也最短的情況
個人會建議採用b方案與c方案合併的做法
5.一般來說
建商既然一開始就設定了夾層的構造
在結構上應該是按這樣的重量去計算的才對
如果整個大樓的結構沒有出現明顯的變形、龜裂
應該不大需要擔心
如果還是不放心的話
可以逕洽結構技師公會
請他們派員協助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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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3.16
1F:→ paulyung:辛苦了,寫的很詳細,夾層C型鋼偷工是常見的,台北有很多 04/29 04:08
2F:→ paulyung:一樓店面有夾層,在夾層走動還會感受到搖晃,很恐怖。 04/29 04:09
3F:推 sl:感謝你的資料分享 05/03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