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shmiri (妖姬)
看板Interior
標題另外
時間Thu Mar 30 17:39:13 2006
我還想告訴大家
如果租來的房間有地方壞了
而且是"經過時間自然毀損的"
可以找房東來修理
因為房東有修繕義務
不要傻傻的自己花錢去弄
這是民法429條所明確規定的
如果房東不願意拿出錢來修
你可以自己修然後把錢扣在下個月的房租
比如說
燈管壞了,這不是你的錯,用久了自然會壞,可請房東修理。
(不過燈管沒值多少錢,也不麻煩,我想多數人會自己弄好)
反正諸如此類的..
還有就是
如果你把租來的房屋改造,增加了房屋的價值,房東知道也沒有反對的
那麼到了租期終止時,可以要房東償還金額,但是以房屋的增值為限。
意思是
如果你把租來的房間弄了個對外窗,花費2000,但是房價增了5000,那
房東要給你2000。
如果你把租來的房間加了個廁所,花費7000,房價增了5000,那房東就
要給你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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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 故事都是我的 是我的
所謂的 幸福快樂 我學會了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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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1.226
※ 編輯: Kashmiri 來自: 61.229.11.226 (03/30 17:53)
1F:推 acousticlab:如何認定? 03/30 19:02
2F:推 paulyung:房東可以要求回復原狀喔。 03/31 06:08
3F:推 boldlygo:實際執行太難了 不會有房東白紙黑字寫下來同意你改造的 03/31 14:59
4F:→ boldlygo:就跟理論上房租可以報稅 實際上你報過一次明年房東就把他 03/31 15:00
5F:→ boldlygo:多付的稅金加到你的租金 那結果還不是一樣 03/31 15:02
6F:推 booster:我有旁聽過民法,正好講到這種情況,原PO舉的例的重點在於 03/31 19:04
7F:→ booster:房東知情且沒有表示反對,所以應該要付價差給房客,因為裝 03/31 19:05
8F:推 booster:潢只有在與房子一起時才有價值,房客是帶不走的 03/31 19:09
9F:→ booster:至於實際執行的困難處,那是一定的,但至少法官會想辦法 03/31 19:09
10F:→ booster:鑑定他的價值,總是比什麼都拿不回來好一點 03/31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