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ar ( 影-蜘蛛網的愛)
看板Interior
標題 網路上找到的漏水與賠償的相關知識
時間Fri Feb 24 17:50:52 2006
是雅虎奇摩知識裡看到的
發 問 者: 秋天的葉子
請抓漏的人來看.發現是同棟的人水管漏水..
水漏到我家的牆像瀑布.如果請人來整修...
費用是否為對方出...
現在對方說不願意負責..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請求賠償...
有沒有什麼法規可以做我的依據...
回 答 者: RAY
1.費用是否為對方出...
是的,包含修理水管、打鑿牆面以及把你家恢復原狀
甚至包括此次漏水造成的你的損失
都是由對方付費。
2.現在對方說不願意負責..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請求賠償
1.檢附相關單據:
a.漏水造成損失的清單
b.專業人員勘驗的檢定報告(需明指該水管的所有人是你家隔壁)
c.漏水情形的照片
d.專業施工團隊開出的估價單,需詳列整個施工到恢復原狀的價格。
2.將上述單據影本隨存證信函寄達你家隔壁,進行正式的書面告知
並在函中指明對方應施作完工的期限
否則即將自行派工施作,向其求償。
而從你付款的那一天起,你可以依一般銀行融資利息
合法向他收取利息費用,這點記得在存證信函上註明。
3.若是對方仍相應不理,則自行派工施作
並在施作完成後檢附所有費用的相關收據
送調解委員會調解。
3.有沒有什麼法規可以做我的依據...
民法:
第 191 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
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
,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
償權。
第 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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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