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qoo2000 (相宇玄)
看板Insurance
標題[理賠] 保險理賠期限
時間Fri May 5 20:23:36 2023
如同標題
雖然是有點拖延症的結果…
想請教一下
我於兩年前也就是110/5/7有就醫
110/5/11是回診
之前一直沒有想到要去處理這個理賠
眼看兩年到了
如果以5/7來算
應該超過兩年時效了
來不及都假日了
但還是很想請領到5/11這筆單據的費用
可以嗎?
診斷書請醫生只寫5/11不要5/7的?
以上
懇請保險板先進不吝情指教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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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ivking: 兩年請求權時效是指保險事故發生的日期起算,不是就醫吧 05/05 20:29
2F:→ zivking: ? 05/05 20:29
3F:推 zivking: 今天不是才5月5日?你就申請書跟單據準備好送到保險公司 05/05 20:33
4F:→ zivking: 登記的總公司地址請管理員簽收就好了 05/05 20:33
5F:→ MOMO0478: 保險事故發生日開始 起算兩年內 05/05 20:33
6F:→ MOMO0478: 診斷書開也要費用 你也要重新看診 05/05 20:33
7F:→ ianqoo2000: 因為是受傷就醫的,不是車禍事故的,所以只有初次就醫 05/05 21:00
8F:→ ianqoo2000: 時間… 05/05 21:00
9F:→ ianqoo2000: 5/7是週日太尷尬了,想衝不知道該怎麼辦?!>"< 05/05 21:01
10F:→ MOMO0478: 你自己評估 這是你的權益 05/05 21:07
11F:推 zivking: 你先把申請書寫好,收據附上,趕快自己拿到保險公司管理 05/05 21:15
12F:→ zivking: 員,或者找能當然送達的快遞幫你送到保險公司讓大樓管理 05/05 21:16
13F:→ zivking: 員蓋章,這樣就算送達了,診斷書再讓保險公司下補件通知 05/05 21:16
14F:→ zivking: 就好,哪有什麼困難 05/05 21:16
15F:→ zivking: 不管是不是車禍,就是保險事故發生的翌日起算兩年,超過 05/05 21:18
16F:→ zivking: 兩年只是不能請求,債權不因此喪失,所以有些公司就算超 05/05 21:18
17F:→ zivking: 過兩年也會給付,不用那麼緊張好嗎 05/05 21:18
18F:推 fr370789: 樓上,有些保險公司不賠就是不賠...好公司當然是有 05/05 21:24
19F:→ zivking: 「所以有些」你的中文字典是指全部? 05/05 21:25
20F:→ zivking: 就罹於時效,不賠有什麼毛病,講什麼什麼好公司壞公司, 05/05 21:27
21F:→ zivking: 只有壞業務跟蠢業務 05/05 21:27
22F:推 hank0624: 先送再說,不要想太多 05/05 23:09
23F:推 a3556959: 困難的點是他可能會在猶豫中繼續拖延吧 05/06 01:01
24F:→ zivking: 確實,對一般民眾可能連填寫理賠申請都會覺得困難 05/06 01:08
25F:→ vitoli410013: 樓上怎麼一堆怪怪的見解? 05/06 12:31
26F:→ vitoli410013: 保險的請求權時效是得為請求之日起算兩年,不是事 05/06 12:31
27F:→ vitoli410013: 故發生起算2年… 05/06 12:31
28F:→ vitoli410013: 你這題很好解,從收據與診斷書開立後2年內都可以申 05/06 12:40
29F:→ vitoli410013: 請理賠,有拖延症就沒法救。 05/06 12:40
30F:→ zivking: 樓上你真是不讀書的法盲 05/06 13:46
31F:→ zivking: 第一次看到把兩年消滅時效定義為:「從收據與診斷書開立 05/06 13:50
32F:→ zivking: 後2年內都可以申請理賠」 05/06 13:50
33F:→ zivking: 真是法學新發現!法盲我看多了,但從沒看過在自己臉上標 05/06 13:51
34F:→ zivking: 註法盲的 05/06 13:51
35F:→ zivking: 懶得打字,直接拍給你看,記得說謝謝 05/06 13:57
36F:推 hank0624: 我最近在學別的東西,我看到一些胡說 自己說的,我均表 05/06 14:03
37F:→ hank0624: 示贊成 05/06 14:03
38F:→ hank0624: 因為我要把時間留給睡覺 05/06 14:03
41F:→ zivking: 葉啟洲,保險法實例研習修訂五版,p234-235 05/06 14:06
43F:→ zivking: 鄭冠宇,民法總則,七版。p614 05/06 14:07
45F:→ zivking: 王澤鑑,民法總則2014年2月增訂版。p595 05/06 14:09
46F:→ zivking: 第一次看到有把消滅時效解釋為主觀的收據診斷書開立後兩 05/06 14:11
47F:→ zivking: 年,不以要因為你自己的不認真,而拖累保險業務員的形象 05/06 14:11
48F:→ zivking: ,好嗎! 05/06 14:11
49F:→ zivking: 我就問,倘如你所說「收據跟診斷書開立後起算兩年內都可 05/06 14:16
50F:→ zivking: 以申請」,那保險法65條的兩年消滅時效上定爽的嗎? 05/06 14:16
51F:推 m36580: 得為請求之日通常是以保險事故發生時去解釋,但也有看到法 05/06 14:32
52F:→ m36580: 院判決以被保險人於保險事故所受傷害之程度業已底定(損害 05/06 14:32
53F:→ m36580: 顯在化)終了時起算。例如111/1/1車禍,111/6/1確診失能, 05/06 14:33
54F:→ m36580: 則應自111/6/1起算時效。 05/06 14:33
55F:→ m36580: 不過原po如果只是車禍小傷,應該還是從保險事故發生時起算 05/06 14:33
56F:→ m36580: *更正:不是車禍,小傷 05/06 14:53
57F:→ meteor1109: 送 件 就 對 了 05/08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