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qoo2000 (相宇玄)
看板Insurance
标题[理赔] 保险理赔期限
时间Fri May 5 20:23:36 2023
如同标题
虽然是有点拖延症的结果…
想请教一下
我於两年前也就是110/5/7有就医
110/5/11是回诊
之前一直没有想到要去处理这个理赔
眼看两年到了
如果以5/7来算
应该超过两年时效了
来不及都假日了
但还是很想请领到5/11这笔单据的费用
可以吗?
诊断书请医生只写5/11不要5/7的?
以上
恳请保险板先进不吝情指教
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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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ivking: 两年请求权时效是指保险事故发生的日期起算,不是就医吧 05/05 20:29
2F:→ zivking: ? 05/05 20:29
3F:推 zivking: 今天不是才5月5日?你就申请书跟单据准备好送到保险公司 05/05 20:33
4F:→ zivking: 登记的总公司地址请管理员签收就好了 05/05 20:33
5F:→ MOMO0478: 保险事故发生日开始 起算两年内 05/05 20:33
6F:→ MOMO0478: 诊断书开也要费用 你也要重新看诊 05/05 20:33
7F:→ ianqoo2000: 因为是受伤就医的,不是车祸事故的,所以只有初次就医 05/05 21:00
8F:→ ianqoo2000: 时间… 05/05 21:00
9F:→ ianqoo2000: 5/7是周日太尴尬了,想冲不知道该怎麽办?!>"< 05/05 21:01
10F:→ MOMO0478: 你自己评估 这是你的权益 05/05 21:07
11F:推 zivking: 你先把申请书写好,收据附上,赶快自己拿到保险公司管理 05/05 21:15
12F:→ zivking: 员,或者找能当然送达的快递帮你送到保险公司让大楼管理 05/05 21:16
13F:→ zivking: 员盖章,这样就算送达了,诊断书再让保险公司下补件通知 05/05 21:16
14F:→ zivking: 就好,哪有什麽困难 05/05 21:16
15F:→ zivking: 不管是不是车祸,就是保险事故发生的翌日起算两年,超过 05/05 21:18
16F:→ zivking: 两年只是不能请求,债权不因此丧失,所以有些公司就算超 05/05 21:18
17F:→ zivking: 过两年也会给付,不用那麽紧张好吗 05/05 21:18
18F:推 fr370789: 楼上,有些保险公司不赔就是不赔...好公司当然是有 05/05 21:24
19F:→ zivking: 「所以有些」你的中文字典是指全部? 05/05 21:25
20F:→ zivking: 就罹於时效,不赔有什麽毛病,讲什麽什麽好公司坏公司, 05/05 21:27
21F:→ zivking: 只有坏业务跟蠢业务 05/05 21:27
22F:推 hank0624: 先送再说,不要想太多 05/05 23:09
23F:推 a3556959: 困难的点是他可能会在犹豫中继续拖延吧 05/06 01:01
24F:→ zivking: 确实,对一般民众可能连填写理赔申请都会觉得困难 05/06 01:08
25F:→ vitoli410013: 楼上怎麽一堆怪怪的见解? 05/06 12:31
26F:→ vitoli410013: 保险的请求权时效是得为请求之日起算两年,不是事 05/06 12:31
27F:→ vitoli410013: 故发生起算2年… 05/06 12:31
28F:→ vitoli410013: 你这题很好解,从收据与诊断书开立後2年内都可以申 05/06 12:40
29F:→ vitoli410013: 请理赔,有拖延症就没法救。 05/06 12:40
30F:→ zivking: 楼上你真是不读书的法盲 05/06 13:46
31F:→ zivking: 第一次看到把两年消灭时效定义为:「从收据与诊断书开立 05/06 13:50
32F:→ zivking: 後2年内都可以申请理赔」 05/06 13:50
33F:→ zivking: 真是法学新发现!法盲我看多了,但从没看过在自己脸上标 05/06 13:51
34F:→ zivking: 注法盲的 05/06 13:51
35F:→ zivking: 懒得打字,直接拍给你看,记得说谢谢 05/06 13:57
36F:推 hank0624: 我最近在学别的东西,我看到一些胡说 自己说的,我均表 05/06 14:03
37F:→ hank0624: 示赞成 05/06 14:03
38F:→ hank0624: 因为我要把时间留给睡觉 05/06 14:03
41F:→ zivking: 叶启洲,保险法实例研习修订五版,p234-235 05/06 14:06
43F:→ zivking: 郑冠宇,民法总则,七版。p614 05/06 14:07
45F:→ zivking: 王泽监,民法总则2014年2月增订版。p595 05/06 14:09
46F:→ zivking: 第一次看到有把消灭时效解释为主观的收据诊断书开立後两 05/06 14:11
47F:→ zivking: 年,不以要因为你自己的不认真,而拖累保险业务员的形象 05/06 14:11
48F:→ zivking: ,好吗! 05/06 14:11
49F:→ zivking: 我就问,倘如你所说「收据跟诊断书开立後起算两年内都可 05/06 14:16
50F:→ zivking: 以申请」,那保险法65条的两年消灭时效上定爽的吗? 05/06 14:16
51F:推 m36580: 得为请求之日通常是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去解释,但也有看到法 05/06 14:32
52F:→ m36580: 院判决以被保险人於保险事故所受伤害之程度业已底定(损害 05/06 14:32
53F:→ m36580: 显在化)终了时起算。例如111/1/1车祸,111/6/1确诊失能, 05/06 14:33
54F:→ m36580: 则应自111/6/1起算时效。 05/06 14:33
55F:→ m36580: 不过原po如果只是车祸小伤,应该还是从保险事故发生时起算 05/06 14:33
56F:→ m36580: *更正:不是车祸,小伤 05/06 14:53
57F:→ meteor1109: 送 件 就 对 了 05/08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