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saki0731 (南)
看板Insurance
標題[討論] 既往症詢問
時間Fri Jul 10 12:45:04 2015
各位版友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既往症投保的問題
本人30歲未保過任何保險 但曾於五年前因為胸痛就診而被醫生判定輕度二尖瓣脫垂
醫生並未提到是先天畸形還是後天勞累造成(本人工作時常需要熬夜)
也無要求長期吃藥 僅說藥物在不舒服的時候吃就可以 也未要求固定回診追蹤
而經過那次就診後已經四年以上都未再發作 也無任何不舒服
我想請問
1.這種狀況就算是投保前已發病嗎?
2.若是在健檢的時候查出有脫垂但從未有不舒服的症狀 這也算是已發病嗎?
3.有的保險公司說二尖瓣脫垂會承保 但有"逆流"就會拒保或者排除此項
但據我了解 只要是脫垂多少都會有逆流狀況 所以這肯定會被排除或者拒保的吧?
4.有的業務雖說多年未再發作可能還是會以正常體來承保 但我看了既往症相關資訊
幾乎全部的保險公司對於這塊都是採取排除或者拒保方式來處理
那這樣說的業務是不是自己對於這部分其實不太了解?
5.加費承保是指 既往症的部分在保費增加後保險公司也願意承保
還是依舊排除 只是因為保戶體況不佳而單純增加保費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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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bra: 說多年未發作並無就診紀錄就能正常承保的,大概是因循要保 07/10 12:48
2F:→ libra: 書上的告知範圍打算採取不用告知吧 07/10 12:48
3F:→ libra: 以前打工有認識一位朋友,也是這病症,每間都問了都是除外 07/10 12:51
4F:→ libra: 或加費,基本上對於既往症來說,除外後保障的功能性就限縮 07/10 12:51
5F:→ libra: 了 07/10 12:51
6F:→ beriaura: 1.很明顯是 07/10 12:52
7F:→ beriaura: 2.該狀況確實已發生且確診 07/10 12:52
8F:→ beriaura: 3.保險公司不會賭發生的可能性,只能先儘量排除狀況 07/10 12:53
9F:→ beriaura: 4.沒必要去質疑業務,且這回答也是在安慰你啊 XD 07/10 12:53
10F:→ beriaura: 5.只要是投保前已發生疾病就不陪,加費也沒說就會陪 07/10 12:54
11F:→ beriaura: 最少在加費文件上並沒有列出加費後就納入範圍 07/10 12:54
12F:→ beriaura: 這已經險露出保險公司意願了 07/10 12:54
13F:→ nansaki0731: O_Q好的 我了解了 謝謝兩位熱心回答 07/10 13:13
14F:推 libra: 說到既往症,個人看過不少主管的件加費後還除外相關疾病的X 07/10 13:43
15F:→ libra: DD 07/10 13:43
16F:→ mcintyre: 以加費方式承保,已有人提出不同見解,至於實際判決 07/10 19:21
17F:→ mcintyre: 似乎還沒有看到過,而既往症拒賠有其一些條件不是那麼 07/10 19:22
18F:→ mcintyre: 簡單的"100%"拒賠 07/10 19:22
19F:→ beriaura: 若有些條件不是那麼輕鬆好達成, 07/10 19:50
20F:→ beriaura: 甚至爭議點很高,那對消費者而言,列為可賠就會有問題 07/10 19:51
21F:→ beriaura: 就如同融通都沒人敢保證了,更別是此狀況更糟糕 07/10 19:51
22F:→ mcintyre: 看誰認定的問題囉! 07/10 20:22
23F:→ beriaura: 是啊,絕對不是你我,只能燒香拜佛 07/10 20:23
24F:→ beriaura: 把這種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本來就很危險 07/10 20:24
25F:→ beriaura: 難怪常有前輩跟我說,通常無知者皆無畏啊 07/10 20:25
26F:→ mcintyre: 但以自己的知道的、認為是一切甚至去嚇人也很危險啊 07/10 20:28
27F:→ beriaura: 若照著條款規則走,變成嚇人了,那消費者該用什麼為標準 07/10 20:29
28F:→ beriaura: 又不是要發葉姵文,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呢? 07/10 20:30
29F:→ beriaura: 過度的放寬理賠可能性根本沒有好處 07/10 20:30
30F:→ beriaura: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你忘記了嗎? 07/10 20:32
31F:→ mcintyre: 真的依照條款走? 07/10 20:36
32F:→ mcintyre: 實務上是怎樣不會你沒碰過吧!若要說某W我只能說他就也 07/10 20:37
33F:→ mcintyre: 只能在某版逞威風啊!實際上他跟理賠部打過交道甚至因此 07/10 20:38
34F:→ beriaura: 噗,難道你要跟消費者說,不依照條款規則走嗎 07/10 20:39
35F:→ mcintyre: 訴訟過嗎? 拿那邊文章給某國立法律系教授看過都說亂扯 07/10 20:39
36F:→ mcintyre: 不是在講既往症的事情嗎?不要扯到其他的喔 07/10 20:39
37F:→ beriaura: 哦,那分享一下你讓加費/除外的既往症理賠成功的例子吧 07/10 20:40
38F:→ beriaura: 口說,無憑 07/10 20:40
39F:→ beriaura: 不要扯到其他的喔 ! 07/10 20:40
40F:→ mcintyre: 那就先問你肺炎、支氣管炎算不算既往症 07/10 20:41
41F:→ beriaura: 這不是廢話嗎,我投保之後發生的怎算是既往症 07/10 20:42
42F:→ beriaura: 你都用這種方式訴訟的嗎 @@? 07/10 20:42
43F:→ beriaura: 看到這個問題不禁覺得,這樣有點浪費時間 07/10 20:44
44F:→ beriaura: 還是把生命浪費在值得的事情上吧 XD 07/10 20:44
45F:→ mcintyre: 不是喔~~投保前有因肺炎、支氣管炎住過院 07/10 20:44
46F:→ mcintyre: 你自己愛問的啊~~~!!! 誰會問投保之後的事情啊 07/10 20:45
47F:→ beriaura: 你這是翻供的意思嗎....... 07/10 20:45
48F:→ beriaura: 若律師像這樣問問題,可是會被駁回打槍的.... 07/10 20:45
49F:→ mcintyre: 你明知道的啊結論啊! 07/10 20:45
50F:→ mcintyre: 所以說不用硬扯什麼,有很多實務以及 小細節的事情啊 07/10 20:46
51F:→ beriaura: 以這問題來看,訴訟過嗎? 07/10 20:46
52F:→ beriaura: 若訴訟過,這樣問問題也太....了吧 07/10 20:46
53F:→ beriaura: 又不是立法委員OR政治人物,怎又出現這種感覺 07/10 20:47
54F:→ mcintyre: 當初投保有告知,沒有除外,過兩年後一樣的疾病住院 07/10 20:48
55F:→ beriaura: 好像在看某些政治新聞/政治論壇 XD 07/10 20:48
56F:→ mcintyre: 保險公司直接理賠,沒有到訴訟,保險公司會不知道主張 07/10 20:48
57F:→ mcintyre: 既往症或是保127嗎 07/10 20:48
58F:→ beriaura: 1.請先拿出確實例子 07/10 20:49
59F:→ beriaura: 2.保險公司主不主張是他決定的,不是不主張就是都可以 07/10 20:49
60F:→ mcintyre: 不是只有一例喔!還有泌尿道感染的~ 07/10 20:50
61F:→ beriaura: 難道你要說,保險公司對於門診手術 07/10 20:50
62F:→ mcintyre: 確實~~1.我沒必要犯違反個資法的事情2.也沒必要向誰交代 07/10 20:50
63F:→ beriaura: 不知道可以不融通嗎 XD? 07/10 20:50
64F:→ beriaura: 既然如此,那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07/10 20:51
65F:→ beriaura: 我有保單條款保險法可講 07/10 20:51
66F:→ beriaura: 你只剩下拿不出來的東西 07/10 20:51
67F:→ beriaura: 又不是國防布,沒有畫面 07/10 20:51
68F:→ wangseja: mcintyre 水桶30日(板規罰則2) 07/10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