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E (EEE)
看板Insurance
標題Re: [新聞] 無住院必要 判保險不給付
時間Thu Apr 15 22:49:53 2010
※ 引述《baccat (M-幕後_講師路線)》之銘言:
: 全殘即失效 應該不是我說的 而是MRE你吧
: 是你依你所舉的中壽商品 做出的結論不是嗎?
: 詳情請爬文 #1Bn8gjAC
: 內文擷取:「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
: 試問:再尋求有關保險的相關事宜參考的依據為何?
: 1.個人想法
: 2.法規、法條、條款
: 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既然很會說要依條款
中國人壽的這份保單條款
中國人壽好利旺終身壽險 保單條款
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附表「殘廢程度表」
中所列七項之一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全殘廢診斷確定時
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歷年「全殘廢保險金」同保險
單所載歷年「身故保險金」例表。
依條款說是「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是不是沒有依據的言論???
反倒是
#1BnA6pGU的中國人壽業務
沒有條款依據直接說
壽險主約下
"發生全殘"時 保障就會失效
(別家的條款寫的是
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這種違反其他家條款的斷定
只能判斷是該業務在中國人壽得到的實務經驗
不然就是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不要再65條了....那條一點都沒提到失不失效的事......囧)
: 另外如平常很多人受傷擦傷 也都沒申請理賠
: 對契約內容本身是無影響的 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賺到
是不是保險公司賺到
並不影響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解除契約
重點只有符合理賠條件不申請也不告知保險公司
算不算是「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保險公司有權解約?
: 註:會有人說,預算不足只有規劃第一張保單的人怎麼辦?
: 說實話無解。想挑戰保險公司的能耐的話,個人是沒意見。
: 因為”沒人敢保證”,發生全殘後不理賠該次,保單是否能持續
: 後續理賠是否能躲過保險公司的調閱病歷,不讓其發現全殘的事實。
: 為什麼不實告知,這麼容易被查到?
: 反觀全殘這種重大傷病,大家覺得容不容易查到?
要申請理賠
或是不申請讓主約延續,附約跟著延續
(不申請超過二年,喪失請領全殘理賠的權利
不能就斷定也喪失身故理賠的權利=保單失效)
是保戶自己的選擇
事實上就是有這種需求
這個問題想討論的點只有
1.符合理賠條件卻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依法終止契約?
2.若保險公司沒有權利依法終止契約,有沒有權利在保戶不申請全殘理賠時
強制理賠保險金,以符合條款中
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果上二項答案為否
也就不須要隱瞞,就是不申請理賠而已
--
※ 引述《bacXXX (M-XX_XX路線)》之銘言:
: 請不要再誤導了
: 你舉例的商品 現在根本建議書就看不到
~ 銷售名言集 - 自家不好的都不存在篇 ~
(迷:保發中心自己不會查喔? 你的建議書看不到 -- 怪我勒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33.79
1F:噓 baccat:倘若你覺得不請領全殘給付 就可延續附約 那就依照 04/15 22:55
2F:→ baccat:您的想法去做吧!! 04/15 22:56
3F:→ baccat:看文章請看整篇文 用一句話判斷別人的意思 那也就依照 04/15 22:57
4F:→ baccat:您的想法去做吧!! 04/15 22:57
5F:→ MrE:提出問題討論適法性跟可行性..又何來我覺得可以延續的說法.囧 04/15 22:57
6F:→ baccat:對不到焦點 故省略之 04/15 22:58
7F:→ MrE:看不懂問題就算了..不再回應.....end 04/15 22:59
8F:→ baccat:倘若不可延續 那有何討論空間? 04/15 22:59
9F:→ baccat:依照您的判斷65條的喪失權利時,那可否視同已請領? 04/15 23:00
10F:→ baccat:倘若視同已請領 那附約會怎樣? 04/15 23:00
11F:→ MrE:(以上略) 04/15 23:00
12F:→ baccat:另 如何不讓保險公司知道全殘? 健保卡一刷 資料就跑光光 04/15 23:01
13F:→ baccat:就算日後申請的是醫療理賠 別忘了可都有千屬 調閱病例同意 04/15 23:02
14F:→ MrE:其他人若有與這位中國人壽業務同樣的問題可以提出,我會回答 04/15 23:02
15F:→ baccat:書 通常調閱時 不會只有一家醫院 而是住家附近的大醫院 04/15 23:02
16F:→ baccat:也可能一起調 要怎麼隱藏? 04/15 23:03
17F:→ MrE:對了....lga...與sup....等中國人壽業務也除外 04/15 23:03
18F:→ baccat:健保押金 與 此例 都可以證明一件事情 04/15 23:03
19F:→ baccat:這邊似乎不是個版~~~~~~~~你不回應也就算了^^ 04/15 23:04
20F:→ baccat:錯誤資訊 聽多了 反而像毒藥 囧 04/15 23:04
21F:→ lgagirm:真是有趣的人 XD 04/15 23:05
22F:推 CrazyMarc:請求權時效完成非視同請求權消滅,只是拒絕的對抗事由 04/15 23:06
23F:→ MrE:偶像來我文章推文耶....CrazyMarc大...真的專業... 04/15 23:07
24F:→ MrE:可以請問你對我的問題的見解嗎???......非常感謝 04/15 23:08
25F:→ baccat:問題在於 如條款標明給付後契約終止 但給付效期已過 04/15 23:08
26F:→ baccat:那如何處理後續 ? 04/15 23:08
27F:推 CrazyMarc:保險公司可以不給付,但是非視同完成給付(除非條款約定 04/15 23:09
28F:→ CrazyMarc:如果保險公司願意給付,受益人還是有權領取的 04/15 23:10
29F:→ CrazyMarc:其實找個有附約延續條款的主約不就好了?都冷靜一下.... 04/15 23:11
30F:→ baccat:現在問題是卡在 保戶申請 保險公司已知悉 時效已過 04/15 23:11
31F:→ baccat:保單效力為何...?全殘時 04/15 23:12
32F:→ oca:我覺得比較有趣的點是在於... 04/15 23:12
33F:→ oca:全殘之後再來請領實支實付附約的情況是...!? 機率又是...!? 04/15 23:12
34F:→ oca:都已經躺在床上不能動了還有機會請嗎? 04/15 23:13
35F:→ baccat:另-----回覆本文 本人回的文章 所舉的條款跟所謂的"他家" 04/15 23:13
36F:→ baccat:是一樣的 而非你舉的商品 04/15 23:14
37F:推 CrazyMarc:全殘後還是可能得癌症(誤) 04/15 23:14
38F:→ baccat:oca 全殘包含滿廣的 如雙眼失明也算 04/15 23:14
40F:→ loveistoofar:全殘的情況還有包括兩手的腕關節缺失及兩腳的踝關節 04/15 23:15
41F:→ CrazyMarc:保險公司真要主張,57條會比65條來得可能... 04/15 23:15
42F:→ loveistoofar:缺失,以及B大所提之雙眼失明(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 04/15 23:15
43F:→ loveistoofar: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所以還是有可能用到醫療險 04/15 23:16
44F:→ CrazyMarc:保險法58(應通知)→保險法57(未通知的法律效果) 04/15 23:16
45F:→ baccat:也是...57條一點都不囉嗦 直接解除契約 囧 04/15 23:16
46F:→ amateratha:所以還是找個附約延續條款比較保險 04/15 23:17
47F:→ baccat:65條只算是請領期限 只能說明...別花了錢又不理賠 04/15 23:17
48F:→ MrE:但可理賠不申請就符合57條,是否對保戶太苛?如前文所述..... 04/15 23:17
49F:→ CrazyMarc:被保險人應該會主張保險法54,然後看法官喜歡怎麼判... 04/15 23:17
50F:→ loveistoofar:我也認為保險公司運用57條的可能性較大... 04/15 23:17
51F:→ MrE:醫療險一次不申請..保險公司即"有權"解約.. 04/15 23:18
52F:→ CrazyMarc:以我來說,不通知有利於保險人時,應限制保險人解除權的 04/15 23:19
53F:→ oca:hmm...所以資產的累積還是最重要的 XDDD 04/15 23:19
54F:→ baccat:通常正常情況 發生事故 都會想理賠 沒人會不想理賠 04/15 23:19
55F:→ CrazyMarc:權利行使... 04/15 23:19
56F:→ baccat:其實.....63條 也挺妙的... 04/15 23:21
57F:推 bobpighome:#16crK2DA有海大的推文,說全殘不理賠公司不是阿呆 04/15 23:22
58F:→ baccat: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04/15 23:22
59F:推 CrazyMarc:因為本例狀況不太可能是立法者有設想的狀況之一... 04/15 23:24
60F:→ MrE:那種情況,保險公司必定極盡所能要理賠全殘的.... 04/15 23:24
61F:→ MrE:所以我想討論的點是..在那情況下,保戶在法律面上能對抗嗎? 04/15 23:25
62F:→ CrazyMarc:63條常出現於責任險的狀況,未通知而私下和解或敗訴 04/15 23:25
63F:推 yinson:我是覺得全殘視同身故...這點蠻機車的 04/15 23:25
64F:→ CrazyMarc:拼運氣,看法官採不採用54條限制保險公司的解除權 04/15 23:26
65F:推 bobpighome:除非要找看看有沒有過去的判決書,對這方面的認定 04/15 23:27
66F:推 CrazyMarc: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附約延續條款啊,又有賠又能繼續保... 04/15 23:28
67F:→ CrazyMarc:最簡單的方法往往是最好的方法 04/15 23:28
68F:→ bobpighome:再來就是拉高定壽和意外死殘,發生全殘風險一樣有保障 04/15 23:29
69F:→ MrE:這倒是...可是想買的有些險種公司就是沒有.......囧 04/15 23:29
70F:→ amateratha:那就看個人願不願意冒那些風險了 04/15 23:30
71F:推 bobpighome:M大說到我想說的,有那些主約的公司,醫療險附約條款 04/15 23:31
72F:→ bobpighome:不一定吸引人就是了,所以這是沒辦法的補強方法 04/15 23:32
73F:推 CrazyMarc:有沒有「附約延續條款」可以加費訂入的? 04/15 23:37
74F:→ CrazyMarc:印象中豁免保費條款有的可以自行加費訂入契約 04/15 23:38
75F:推 CrazyMarc:剛剛估狗一下,遠雄似乎有,其他的公司我再看看... 04/15 23:40
76F:→ guyver:有的附約在主約因全殘給付終止後仍可延續的字樣,加註在原 04/15 23:45
77F:→ guyver:條款內,不會再另外出一個延續條款的內文出來 04/15 23:46
78F:→ MrE:另外,若告知全殘,卻不申請理賠,就不適用57條了吧? 04/15 23:57
79F:推 CrazyMarc:應該是 XD ,畢竟57條只限於未告知的情況,不及於未請領 04/15 23:58
80F:→ MrE:這時,保險公司在未申請也未附上文件的情況下,自行理賠 04/15 23:58
81F:→ MrE:這樣於法有據嗎?....謝謝 04/15 23:59
82F:→ baccat:到最後 還是自行判斷...大家可以問問自家公司理賠科 04/16 00:05
83F:→ baccat:這樣應該更精準 04/16 00:05
84F:→ CrazyMarc:保險公司是可以自行給付理賠金(實務上很少,不符SOP) 04/16 00:07
85F:→ amateratha:附約延續條款另外花錢買? 04/16 00:07
86F:→ CrazyMarc:正常的理賠SOP,申請文件應該是必要...吧? 04/16 00:07
87F:→ bobpighome:請各業務大大把自家神兵主約整理出來,此乃保戶之福^^ 04/16 00:08
88F:→ MrE:不過如果像#16crK2DA這種符合全殘又長期住院的,保險公司一定 04/16 00:08
89F:→ CrazyMarc:就...另外批註...實務上有這樣的東西嗎? 04/16 00:08
90F:→ MrE:會自行理賠的,保戶在法律上能有機會對抗嗎? 04/16 00:09
91F:→ CrazyMarc:不領的話,沒意外保險公司會提存然後通知保戶→清償效力 04/16 00:10
92F:推 bobpighome:保險一番:找尋傳說中附約不失效主約,對抗黑暗保險界 04/16 00:12
93F:→ MrE:那我推薦我買的,富邦新終身壽險甲型,全殘不但不失效,還每年 04/16 00:17
94F:→ MrE:給你錢.....算是第一件--永靈刀.....(誤) 04/16 00:19
95F:→ gamest:去年8月的現代保險有整理大部分公司全殘後的附約能否存續 04/16 03:07
96F:推 hungry825:給馬克大,本家的附約延續條款甲型是直接附在終壽上 04/16 08:02
97F:→ hungry825:不需另外購買,但是保護的是終身型附約(例終癌 終醫) 04/16 08:04
98F:→ ufp:富邦只有長年期的約可繼續,實支實付這種一年期的約還是會終止 04/16 11:14
99F:→ ufp:保德信則是長年期醫療險和保證續保一年期醫療附約都可繼續 04/16 11:15
100F:→ amateratha:是否能請教一下保德信的附約延續,正式名稱是? 04/16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