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E (EEE)
看板Insurance
标题Re: [新闻] 无住院必要 判保险不给付
时间Thu Apr 15 22:49:53 2010
※ 引述《baccat (M-幕後_讲师路线)》之铭言:
: 全残即失效 应该不是我说的 而是MRE你吧
: 是你依你所举的中寿商品 做出的结论不是吗?
: 详情请爬文 #1Bn8gjAC
: 内文撷取:「全残」就是契约中止
:
: 试问:再寻求有关保险的相关事宜参考的依据为何?
: 1.个人想法
: 2.法规、法条、条款
: 没有依据的言论,试问有何助益?
既然很会说要依条款
中国人寿的这份保单条款
中国人寿好利旺终身寿险 保单条款
二、「全残废保险金」:
被保险人於本契约有效期间内致成全残废(全残废程度为附表「残废程度表」
中所列七项之一者),本契约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按全残废诊断确定时
之「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全残废保险金」。本契约历年「全残废保险金」同保险
单所载历年「身故保险金」例表。
依条款说是「全残就是契约中止」
是不是没有依据的言论???
反倒是
#1BnA6pGU的中国人寿业务
没有条款依据直接说
寿险主约下
"发生全残"时 保障就会失效
(别家的条款写的是
本公司给付全残废保险金後,本契约效力即行终止。)
这种违反其他家条款的断定
只能判断是该业务在中国人寿得到的实务经验
不然就是没有依据的言论,试问有何助益?
(不要再65条了....那条一点都没提到失不失效的事......囧)
: 另外如平常很多人受伤擦伤 也都没申请理赔
: 对契约内容本身是无影响的 简单的说就是保险公司赚到
是不是保险公司赚到
并不影响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解除契约
重点只有符合理赔条件不申请也不告知保险公司
算不算是「应通知之事项而怠於通知者」..保险公司有权解约?
: 注:会有人说,预算不足只有规划第一张保单的人怎麽办?
: 说实话无解。想挑战保险公司的能耐的话,个人是没意见。
: 因为”没人敢保证”,发生全残後不理赔该次,保单是否能持续
: 後续理赔是否能躲过保险公司的调阅病历,不让其发现全残的事实。
: 为什麽不实告知,这麽容易被查到?
: 反观全残这种重大伤病,大家觉得容不容易查到?
要申请理赔
或是不申请让主约延续,附约跟着延续
(不申请超过二年,丧失请领全残理赔的权利
不能就断定也丧失身故理赔的权利=保单失效)
是保户自己的选择
事实上就是有这种需求
这个问题想讨论的点只有
1.符合理赔条件却不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依法终止契约?
2.若保险公司没有权利依法终止契约,有没有权利在保户不申请全残理赔时
强制理赔保险金,以符合条款中
本公司给付全残废保险金後,本契约效力即行终止?
如果上二项答案为否
也就不须要隐瞒,就是不申请理赔而已
--
※ 引述《bacXXX (M-XX_XX路线)》之铭言:
: 请不要再误导了
: 你举例的商品 现在根本建议书就看不到
~ 销售名言集 - 自家不好的都不存在篇 ~
(迷:保发中心自己不会查喔? 你的建议书看不到 -- 怪我勒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233.79
1F:嘘 baccat:倘若你觉得不请领全残给付 就可延续附约 那就依照 04/15 22:55
2F:→ baccat:您的想法去做吧!! 04/15 22:56
3F:→ baccat:看文章请看整篇文 用一句话判断别人的意思 那也就依照 04/15 22:57
4F:→ baccat:您的想法去做吧!! 04/15 22:57
5F:→ MrE:提出问题讨论适法性跟可行性..又何来我觉得可以延续的说法.囧 04/15 22:57
6F:→ baccat:对不到焦点 故省略之 04/15 22:58
7F:→ MrE:看不懂问题就算了..不再回应.....end 04/15 22:59
8F:→ baccat:倘若不可延续 那有何讨论空间? 04/15 22:59
9F:→ baccat:依照您的判断65条的丧失权利时,那可否视同已请领? 04/15 23:00
10F:→ baccat:倘若视同已请领 那附约会怎样? 04/15 23:00
11F:→ MrE:(以上略) 04/15 23:00
12F:→ baccat:另 如何不让保险公司知道全残? 健保卡一刷 资料就跑光光 04/15 23:01
13F:→ baccat:就算日後申请的是医疗理赔 别忘了可都有千属 调阅病例同意 04/15 23:02
14F:→ MrE:其他人若有与这位中国人寿业务同样的问题可以提出,我会回答 04/15 23:02
15F:→ baccat:书 通常调阅时 不会只有一家医院 而是住家附近的大医院 04/15 23:02
16F:→ baccat:也可能一起调 要怎麽隐藏? 04/15 23:03
17F:→ MrE:对了....lga...与sup....等中国人寿业务也除外 04/15 23:03
18F:→ baccat:健保押金 与 此例 都可以证明一件事情 04/15 23:03
19F:→ baccat:这边似乎不是个版~~~~~~~~你不回应也就算了^^ 04/15 23:04
20F:→ baccat:错误资讯 听多了 反而像毒药 囧 04/15 23:04
21F:→ lgagirm:真是有趣的人 XD 04/15 23:05
22F:推 CrazyMarc:请求权时效完成非视同请求权消灭,只是拒绝的对抗事由 04/15 23:06
23F:→ MrE:偶像来我文章推文耶....CrazyMarc大...真的专业... 04/15 23:07
24F:→ MrE:可以请问你对我的问题的见解吗???......非常感谢 04/15 23:08
25F:→ baccat:问题在於 如条款标明给付後契约终止 但给付效期已过 04/15 23:08
26F:→ baccat:那如何处理後续 ? 04/15 23:08
27F:推 CrazyMarc:保险公司可以不给付,但是非视同完成给付(除非条款约定 04/15 23:09
28F:→ CrazyMarc:如果保险公司愿意给付,受益人还是有权领取的 04/15 23:10
29F:→ CrazyMarc:其实找个有附约延续条款的主约不就好了?都冷静一下.... 04/15 23:11
30F:→ baccat:现在问题是卡在 保户申请 保险公司已知悉 时效已过 04/15 23:11
31F:→ baccat:保单效力为何...?全残时 04/15 23:12
32F:→ oca:我觉得比较有趣的点是在於... 04/15 23:12
33F:→ oca:全残之後再来请领实支实付附约的情况是...!? 机率又是...!? 04/15 23:12
34F:→ oca:都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还有机会请吗? 04/15 23:13
35F:→ baccat:另-----回覆本文 本人回的文章 所举的条款跟所谓的"他家" 04/15 23:13
36F:→ baccat:是一样的 而非你举的商品 04/15 23:14
37F:推 CrazyMarc:全残後还是可能得癌症(误) 04/15 23:14
38F:→ baccat:oca 全残包含满广的 如双眼失明也算 04/15 23:14
40F:→ loveistoofar:全残的情况还有包括两手的腕关节缺失及两脚的踝关节 04/15 23:15
41F:→ CrazyMarc:保险公司真要主张,57条会比65条来得可能... 04/15 23:15
42F:→ loveistoofar:缺失,以及B大所提之双眼失明(失明系指视力永久在万 04/15 23:15
43F:→ loveistoofar:国式视力表零点零二以下),所以还是有可能用到医疗险 04/15 23:16
44F:→ CrazyMarc:保险法58(应通知)→保险法57(未通知的法律效果) 04/15 23:16
45F:→ baccat:也是...57条一点都不罗嗦 直接解除契约 囧 04/15 23:16
46F:→ amateratha:所以还是找个附约延续条款比较保险 04/15 23:17
47F:→ baccat:65条只算是请领期限 只能说明...别花了钱又不理赔 04/15 23:17
48F:→ MrE:但可理赔不申请就符合57条,是否对保户太苛?如前文所述..... 04/15 23:17
49F:→ CrazyMarc:被保险人应该会主张保险法54,然後看法官喜欢怎麽判... 04/15 23:17
50F:→ loveistoofar:我也认为保险公司运用57条的可能性较大... 04/15 23:17
51F:→ MrE:医疗险一次不申请..保险公司即"有权"解约.. 04/15 23:18
52F:→ CrazyMarc:以我来说,不通知有利於保险人时,应限制保险人解除权的 04/15 23:19
53F:→ oca:hmm...所以资产的累积还是最重要的 XDDD 04/15 23:19
54F:→ baccat:通常正常情况 发生事故 都会想理赔 没人会不想理赔 04/15 23:19
55F:→ CrazyMarc:权利行使... 04/15 23:19
56F:→ baccat:其实.....63条 也挺妙的... 04/15 23:21
57F:推 bobpighome:#16crK2DA有海大的推文,说全残不理赔公司不是阿呆 04/15 23:22
58F:→ baccat:对於保险人因此所受之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04/15 23:22
59F:推 CrazyMarc:因为本例状况不太可能是立法者有设想的状况之一... 04/15 23:24
60F:→ MrE:那种情况,保险公司必定极尽所能要理赔全残的.... 04/15 23:24
61F:→ MrE:所以我想讨论的点是..在那情况下,保户在法律面上能对抗吗? 04/15 23:25
62F:→ CrazyMarc:63条常出现於责任险的状况,未通知而私下和解或败诉 04/15 23:25
63F:推 yinson:我是觉得全残视同身故...这点蛮机车的 04/15 23:25
64F:→ CrazyMarc:拼运气,看法官采不采用54条限制保险公司的解除权 04/15 23:26
65F:推 bobpighome:除非要找看看有没有过去的判决书,对这方面的认定 04/15 23:27
66F:推 CrazyMarc: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附约延续条款啊,又有赔又能继续保... 04/15 23:28
67F:→ CrazyMarc:最简单的方法往往是最好的方法 04/15 23:28
68F:→ bobpighome:再来就是拉高定寿和意外死残,发生全残风险一样有保障 04/15 23:29
69F:→ MrE:这倒是...可是想买的有些险种公司就是没有.......囧 04/15 23:29
70F:→ amateratha:那就看个人愿不愿意冒那些风险了 04/15 23:30
71F:推 bobpighome:M大说到我想说的,有那些主约的公司,医疗险附约条款 04/15 23:31
72F:→ bobpighome:不一定吸引人就是了,所以这是没办法的补强方法 04/15 23:32
73F:推 CrazyMarc:有没有「附约延续条款」可以加费订入的? 04/15 23:37
74F:→ CrazyMarc:印象中豁免保费条款有的可以自行加费订入契约 04/15 23:38
75F:推 CrazyMarc:刚刚估狗一下,远雄似乎有,其他的公司我再看看... 04/15 23:40
76F:→ guyver:有的附约在主约因全残给付终止後仍可延续的字样,加注在原 04/15 23:45
77F:→ guyver:条款内,不会再另外出一个延续条款的内文出来 04/15 23:46
78F:→ MrE:另外,若告知全残,却不申请理赔,就不适用57条了吧? 04/15 23:57
79F:推 CrazyMarc:应该是 XD ,毕竟57条只限於未告知的情况,不及於未请领 04/15 23:58
80F:→ MrE:这时,保险公司在未申请也未附上文件的情况下,自行理赔 04/15 23:58
81F:→ MrE:这样於法有据吗?....谢谢 04/15 23:59
82F:→ baccat:到最後 还是自行判断...大家可以问问自家公司理赔科 04/16 00:05
83F:→ baccat:这样应该更精准 04/16 00:05
84F:→ CrazyMarc:保险公司是可以自行给付理赔金(实务上很少,不符SOP) 04/16 00:07
85F:→ amateratha:附约延续条款另外花钱买? 04/16 00:07
86F:→ CrazyMarc:正常的理赔SOP,申请文件应该是必要...吧? 04/16 00:07
87F:→ bobpighome:请各业务大大把自家神兵主约整理出来,此乃保户之福^^ 04/16 00:08
88F:→ MrE:不过如果像#16crK2DA这种符合全残又长期住院的,保险公司一定 04/16 00:08
89F:→ CrazyMarc:就...另外批注...实务上有这样的东西吗? 04/16 00:08
90F:→ MrE:会自行理赔的,保户在法律上能有机会对抗吗? 04/16 00:09
91F:→ CrazyMarc:不领的话,没意外保险公司会提存然後通知保户→清偿效力 04/16 00:10
92F:推 bobpighome:保险一番:找寻传说中附约不失效主约,对抗黑暗保险界 04/16 00:12
93F:→ MrE:那我推荐我买的,富邦新终身寿险甲型,全残不但不失效,还每年 04/16 00:17
94F:→ MrE:给你钱.....算是第一件--永灵刀.....(误) 04/16 00:19
95F:→ gamest:去年8月的现代保险有整理大部分公司全残後的附约能否存续 04/16 03:07
96F:推 hungry825:给马克大,本家的附约延续条款甲型是直接附在终寿上 04/16 08:02
97F:→ hungry825:不需另外购买,但是保护的是终身型附约(例终癌 终医) 04/16 08:04
98F:→ ufp:富邦只有长年期的约可继续,实支实付这种一年期的约还是会终止 04/16 11:14
99F:→ ufp:保德信则是长年期医疗险和保证续保一年期医疗附约都可继续 04/16 11:15
100F:→ amateratha:是否能请教一下保德信的附约延续,正式名称是? 04/16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