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Insurance
標題Re: [規劃] 欲規劃終身醫療險(著重在醫療部分暫不꘠…
時間Wed Apr 14 11:41:43 2010
在下這邊請教一個問題:
全殘狀況發生,超過兩年而不請領全殘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的請領效力將會消滅,
假使有人以壽險主約搭配附約,而他為了附約的效力,
刻意隱瞞全殘狀況而且成功的瞞過了兩年以上,
(這點實務上可能不容易發生或達成,這邊只是假設一下)
那之後此人身故時,這張壽險主約到底還能不能理賠身故保險金?
(全殘狀況的契約終止,是指領了全殘保險金才會終止,
還是只要發生全殘就終止,根本不管你到底拿不拿理賠?)
--
衹管把他們統統殺光,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
─教皇(英諾特三世)隨十字軍之特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10.251
1F:推 baccat:依照保險法及搭配壽險條款 04/14 11:46
2F:→ baccat:通常"純壽險"在給付身故金"或"全殘保險金時 保單即終止 04/14 11:47
3F:→ baccat:當全殘先發生時 依照程序來說 保單已終止了 04/14 11:47
4F:→ baccat:所以日後身故金就不會理賠..(想成當時已經沒這張保單) 04/14 11:48
5F:→ amateratha:有些壽險寫的是給付完後效力終止,而有的是先寫終止再 04/14 11:48
6F:→ amateratha:寫給全殘保險金,這會造成差異嗎? 04/14 11:49
7F:→ baccat:===至於全殘時不申請理賠 依照保險法65條 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04/14 11:49
8F:→ baccat:等於送錢給保險公司....因為什麼都拿不到... 04/14 11:49
9F:→ baccat:..........關鍵在保險法65條... 04/14 11:49
10F:→ baccat:全殘有申請 他就會賠 沒申請 是你自願放棄 並無衝突 04/14 11:50
11F:→ baccat:保險公司也依法有據...況且保險法應為優先於條款 04/14 11:50
12F:→ amateratha:那麼兩年之內暫不申請全殘保險金,這兩年內的保單效力 04/14 11:51
13F:→ baccat:===所以拘泥條款字眼...並無益處... 04/14 11:51
14F:→ amateratha:會依照壽險條款中的描述差異而有不同嗎? 04/14 11:51
15F:→ baccat:試問....如何暫不申請? 04/14 11:52
16F:→ baccat:通常保險公司在受理全殘醫療時 調病例或病例等 04/14 11:52
17F:→ baccat:就會載明 這時候...保險公司也知道了 04/14 11:52
18F:→ baccat:保險公司只要你有送一份理賠申請書 同次事故 04/14 11:53
19F:→ baccat:符合的理賠 就都會賠 他會自動跑所有保單 04/14 11:53
20F:→ baccat:不符合 會要你補 保險公司也很精明的... 04/14 11:54
21F:→ amateratha:如果暫時不提出任何理賠申請呢? 04/14 11:55
22F:推 yinson:a大的意思應該是,快滿兩年時才申請理賠 (?) 04/14 12:54
23F:→ yinson:那理賠前那一年多,附約效力應該還是持續吧? 04/14 12:55
24F:推 baccat:這我就不知道了... 04/14 13:08
25F:→ MrE:依照某些保單條款的寫法,「發生全殘時」契約即中止,保險公司 04/14 13:10
26F:→ MrE:可以主張發生全殘時,契約即無效。 04/14 13:11
27F:推 baccat:那請問根據請領全殘保險卿後契約終止的保險公司 04/14 13:14
28F:→ baccat:在此時追朔回去時間點 理賠全殘保險金後 後續醫療是否理 04/14 13:15
29F:→ baccat:賠? 倘若不理賠 有何差異? 04/14 13:15
30F:→ MrE:這個差異真的是一個值得討論的點,可惜我提問題的文都被中國人 04/14 14:15
31F:→ MrE:壽的業務們用一堆噓文洗版面,其他公司都無法正常回應了 04/14 14:16
32F:→ MrE:不過我現在比較有興趣提證據給小組長,等我水桶出來再發文討論 04/14 14:16
33F:推 baccat:你都可以噓人了 為什麼不能噓? 況且本人還是秉持討論原則 04/14 14:36
34F:→ baccat:自身一開始 給予錯誤觀念 還噓文 提醒又不改 04/14 14:37
35F:→ baccat:寫信申訴後 修改文章 卻依舊有錯 噓應該是權利!! 04/14 14:38
36F:→ baccat:===關於您說的強制理賠 本人有詢問過你案例 但無疾而終 04/14 14:39
37F:→ baccat: 並無所謂的強制理賠 此名詞應該是我們口語化的說法 04/14 14:39
38F:→ baccat: 如 八八水災 部分保險公司會自動理賠 不需另外申請 04/14 14:40
39F:→ MrE:修改文章是應你要求喔,你早說你申訴了我就不用修了.... 04/14 14:41
40F:→ MrE:→ baccat:請您針對錯誤部分道歉並修正吧 04/14 14:42
41F:→ MrE:案例自己去前文找,找不到你也可以申訴我誤導喔.........(茶) 04/14 14:42
42F:→ MrE:至於你愛噓本來就是你的權利,這樣算不算惡意噓文版主自己判斷 04/14 14:43
43F:→ MrE:也不想檢舉了,這麼明顯的狀況不處理就算了 04/14 14:44
44F:→ baccat:#1BnA-h4E 有錯叫惡意噓文 那我就不清楚什麼情況可以噓了 04/14 15:50
45F:推 baccat:並且您尚未更正 以及 道歉 不是嗎? 04/14 15:53
46F:→ baccat:本人已提出佐證條款 討論應有依據 並非參雜個人情緒 04/14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