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sonfrog (Ms. Sonata)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海外賣屋的稅率問題
時間Sun Aug 26 04:13:54 2012
簡單提供一下我的背景。
早先曾在版上詢問移民事宜,得到眾多版友不吝解惑,感激萬分。
我是依親移民,於去年一月時面試被拒,要求補件。二月再補件時雖然通過面試,
隨後卻被告知該月排期倒退,需取回護照重新再排。
之後,今年暑假前我們又再度進入排期,在主動通知在台協會後,立刻安排面試。
終於趕在CSPA只差數天失效前(我今年就要26歲),全家取得綠卡。
雖然延遲了一年半的未來計畫,不過這也算有驚無險的人生經歷。
只是拿到綠卡之後問題其實也接擁而來,而這個我實在理不出頭緒,
只好希望有經驗的各位能夠給我一點意見,或著指點相關網頁讓我可鑽研一番。
現在的情況是:家母打算將臺灣的房地產售出,搬至洛杉磯居住一陣。
該房地產是營業用店面,尚有貸款未清償,購屋已有一段年限,約7-10年。
曾營利登記,名下無其他房產。
我們已詢問過金融業與會計人士,所得到的答案是,近年來美國對新移民要求甚嚴,
雖尚未與各家銀行連線清查個人資產,卻已和國稅局達成協議。
只要家母房子一但出售,便勢必須在兩地報稅。
現在的問題是,會計師曾明確告知我們在美國會面臨聯邦稅與加州州稅。
卻不知稅率將會是多少?
是以售價來算?還是以扣掉貸款等等之後的淨利計算?如何計算?
另,扣掉我已成年獨立,家母會以單親及扶養我妹未成年的身分報稅。
不知這樣是否會有一定的報稅豁免額?
真誠希望各位可以給我一點意見,由於我們當時去詢問的會計師也說這問題有些棘手,
他無法回答(雖然我覺得是真的把海外房子賣掉的移民不多……報稅的也不多……)
如果各位有在LA認識專門處理相關問題的會計師,也請不吝介紹。
文長字略多,再次謝謝各位的耐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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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98.88
1F:→ cchris:所得稅:顧名思義,有所得才有稅;賣房地產若有資本利得才繳稅 08/26 05:35
2F:→ cchris:妹妹要和媽媽一起住美國,且符合規定才能撫養,稅表都很清楚 08/26 05:37
3F:→ cchris:irs的pub 929有完整說明子女/撫養的稅務,可自行詳讀 08/26 05:39
4F:→ dunchee:"如何計算?"-> 不會和台灣的算法差太多。售價和花在買房 08/26 07:32
5F:→ dunchee:子成本之間的差額才是獲利(or賠本) 且你們是先報台灣的稅 08/26 07:34
6F:→ dunchee:為主,美國方面不會重複扣同樣的稅(除非你們賣房子後真的 08/26 07:35
7F:→ dunchee:賺翻了,那麼這又是另一回事) 州稅方面你們也不需要全報 08/26 07:35
8F:→ dunchee:(看你們是什麼時候搬去 有分全年/部份居住時間等等,有差 08/26 07:37
9F:→ dunchee:別的,也很有可能算到最後要繳的稅金(幾乎)是 0 ) 08/26 07:37
10F:→ dunchee:"另,扣掉我..."-> 以聯邦稅來說,只要是你母親支付你妹 08/26 07:40
11F:→ dunchee:(甚至是你)一半以上的生活支出,那麼就可以報dependent 08/26 07:40
12F:→ dunchee:(州的部份應該也是沿用,你可以查加州的州稅的這部份) 08/26 07:41
13F:→ dunchee:(dependent 我們講的被扶養人) 08/26 07:42
14F:→ TripleC:sigh~ 若是在拿到綠卡前就賣屋一毛稅也不用繳... 08/26 09:59
15F:→ Basonfrog:謝謝各位!承如各位所說,我會再詳細閱讀,謝謝:) 08/27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