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2k1 (Ric)
看板ILoveCEP
標題[公告] 創意創業專題討論 課程相關規定
時間Fri Sep 19 08:58:52 2008
"創意創業專題討論" 相關規定:
1. 學程學生在達成學程學分的要求之前,每學期都必須選修此 "創意創業專題討論"
課程。
2. 如果系上有必修課與此專題討論課衝堂,或學生個人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
無法修習此專題討論課,得向學程辦公室提出申請 (申請表請至學程網頁下載),
並於該學期自發性參與與創意創業有關之課外活動 (如演講,競賽 等等) 三次,
且於學期末交一份報告至專題討論課程助教。
3. 專題討論課課堂上會依學習單點名,如因故無法前來上課者,請依學校規定提出
請假單。無故缺席三次(含)以上者,該學期之專題討論課將不予通過。
4. 專題討論課沒有通過的同學,除了必須繼續修習新學期的專題討論課之外,額外
必須於該學期自發性參與與創意創業有關之課外活動 (如演講,競賽 等等) 三次,
且於學期末交一份報告至專題討論課程助教。無法達成此要求者,學程辦公室得
取消其修習學程資格。
5. 以上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將會在討論決議之後於專題討論課程網頁與學程 BBS 版
公告更新。
註:
[公告] 09-17-2008
[修訂] 09-1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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