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2k1 (Ric)
看板ILoveCEP
标题[公告] 创意创业专题讨论 课程相关规定
时间Fri Sep 19 08:58:52 2008
"创意创业专题讨论" 相关规定:
1. 学程学生在达成学程学分的要求之前,每学期都必须选修此 "创意创业专题讨论"
课程。
2. 如果系上有必修课与此专题讨论课冲堂,或学生个人有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
无法修习此专题讨论课,得向学程办公室提出申请 (申请表请至学程网页下载),
并於该学期自发性参与与创意创业有关之课外活动 (如演讲,竞赛 等等) 三次,
且於学期末交一份报告至专题讨论课程助教。
3. 专题讨论课课堂上会依学习单点名,如因故无法前来上课者,请依学校规定提出
请假单。无故缺席三次(含)以上者,该学期之专题讨论课将不予通过。
4. 专题讨论课没有通过的同学,除了必须继续修习新学期的专题讨论课之外,额外
必须於该学期自发性参与与创意创业有关之课外活动 (如演讲,竞赛 等等) 三次,
且於学期末交一份报告至专题讨论课程助教。无法达成此要求者,学程办公室得
取消其修习学程资格。
5. 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会在讨论决议之後於专题讨论课程网页与学程 BBS 版
公告更新。
注:
[公告] 09-17-2008
[修订] 09-1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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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