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2k1 (Ric)
看板ILoveCEP
標題[情報] 關於核心課程的修習規定
時間Wed Sep 17 23:51:15 2008
: : 在認可的課程裡總共修習六學分即可
: 您好:
: 我知道這個問題您已經回答的很清楚了
: 但,我還是想要確認一下
: 核心課程中的 創意心法 藝術與創作 科學發明
: 可以只修一門或兩門 修滿六學分就算是取得核心課程的所有學分嗎?
: 因為我講給同學聽 (同樣有修學程)
: 卻被同學說:這樣分類的意義在哪? (我回答不出來....)
: 加上我目前因為這個事情 而移動學分配置 (選擇比較有興趣的課程)
: 很怕到時候不符合規定,而拿不到學程證書
: 至於選修的部份 4門選3門 應該還是無更動對吧!
: 感謝您的回答,抱歉打擾您了。
經與學程主任確認之後,關於核心課程的修習規定,
乃是 創意心法 藝術與創作 科學發明 三項各需要選一門,總共至少六學分。
我之前好像在哪裡說錯了,請更正與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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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28.40
1F:推 longlang:啊啊~我差點退選了 嚇到我了 09/18 00:38
2F:→ longlang:感謝~ 09/1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