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2k1 (Ric)
看板ILoveCEP
标题[情报] 关於核心课程的修习规定
时间Wed Sep 17 23:51:15 2008
: : 在认可的课程里总共修习六学分即可
: 您好:
: 我知道这个问题您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
: 但,我还是想要确认一下
: 核心课程中的 创意心法 艺术与创作 科学发明
: 可以只修一门或两门 修满六学分就算是取得核心课程的所有学分吗?
: 因为我讲给同学听 (同样有修学程)
: 却被同学说:这样分类的意义在哪? (我回答不出来....)
: 加上我目前因为这个事情 而移动学分配置 (选择比较有兴趣的课程)
: 很怕到时候不符合规定,而拿不到学程证书
: 至於选修的部份 4门选3门 应该还是无更动对吧!
: 感谢您的回答,抱歉打扰您了。
经与学程主任确认之後,关於核心课程的修习规定,
乃是 创意心法 艺术与创作 科学发明 三项各需要选一门,总共至少六学分。
我之前好像在哪里说错了,请更正与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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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128.40
1F:推 longlang:啊啊~我差点退选了 吓到我了 09/18 00:38
2F:→ longlang:感谢~ 09/1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