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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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Movehouse板 04/20)
時間Tue May 5 11:57:23 2009
我想先申明一點
帳號查詢是提供版務以及站務在執行的協助
非為私人提供協助,
使用者若對於訴訟之需求,
則應由警政單位發送公文至 台北郵政信箱 30-431 號,
除外並不受理個人申請,
板主亦不得以職務之權行個人之便。
請各位特別注意。
※ 引述《Misako (未佐子)》之銘言:
: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 標題: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Movehouse板 04/20)
: : 時間: Fri Apr 24 14:41:53 2009
: (前文恕刪)
: : --
: : ◆ From: 61.64.144.244
: : 推 penlyly:使用者目前於組務版申訴中,請結案再提出 140.109.213.50 05/04 08:24
: 您好。
: 因我日前(4/18)已針對odoru和anibad在組務版的言論報警並提出告訴,
: 目前偵查隊已受理偵辦中,
: 我跟我律師討論過因為想證明該使用者是惡意地有計劃性使用多個帳號,
: 企圖造成或影響其它使用者對於版務處理的觀感的特地方向及氣氛,
: 所以本人提出帳號查詢的重要原因之一乃是為了相關證據未來將使用在訴訟中;
: 因為本版直屬組務目前服役中無暇顧及組務運作,
: 看來短時間內恐怕無法結案,
: 那麼請問我希望上述可供為佐證的部份,
: 是否要未來分案到檢察官那邊時再請檢察官申請?
: 該如何申請?
: 如果有書面信件該寄到哪?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40.109.213.50 (05/05 11:59)
1F:推 Misako:這個使用者鬧版及利用分身挑釁也是事實,既 61.231.70.104 05/05 21:54
2F:→ Misako:然因為申訴未處理不能查詢我沒意見,這是站 61.231.70.104 05/05 21:55
3F:→ Misako:上的規定我OK,不過身為法律保障的私人權益 61.231.70.104 05/05 21:55
4F:→ Misako:上我當然要問一下如何申請,不然律師也會問 61.231.70.104 05/05 21:57
5F:→ Misako:我呀 ~ 那我就等檢察官分案吧,謝謝 ~ 61.231.70.104 05/05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