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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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Movehouse板 04/20)
时间Tue May 5 11:57:23 2009
我想先申明一点
帐号查询是提供版务以及站务在执行的协助
非为私人提供协助,
使用者若对於诉讼之需求,
则应由警政单位发送公文至 台北邮政信箱 30-431 号,
除外并不受理个人申请,
板主亦不得以职务之权行个人之便。
请各位特别注意。
※ 引述《Misako (未佐子)》之铭言:
: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铭言:
: : 标题: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Movehouse板 04/20)
: : 时间: Fri Apr 24 14:41:53 2009
: (前文恕删)
: : --
: : ◆ From: 61.64.144.244
: : 推 penlyly:使用者目前於组务版申诉中,请结案再提出 140.109.213.50 05/04 08:24
: 您好。
: 因我日前(4/18)已针对odoru和anibad在组务版的言论报警并提出告诉,
: 目前侦查队已受理侦办中,
: 我跟我律师讨论过因为想证明该使用者是恶意地有计划性使用多个帐号,
: 企图造成或影响其它使用者对於版务处理的观感的特地方向及气氛,
: 所以本人提出帐号查询的重要原因之一乃是为了相关证据未来将使用在诉讼中;
: 因为本版直属组务目前服役中无暇顾及组务运作,
: 看来短时间内恐怕无法结案,
: 那麽请问我希望上述可供为佐证的部份,
: 是否要未来分案到检察官那边时再请检察官申请?
: 该如何申请?
: 如果有书面信件该寄到哪?
: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 编辑: penlyly 来自: 140.109.213.50 (05/05 11:59)
1F:推 Misako:这个使用者闹版及利用分身挑衅也是事实,既 61.231.70.104 05/05 21:54
2F:→ Misako:然因为申诉未处理不能查询我没意见,这是站 61.231.70.104 05/05 21:55
3F:→ Misako:上的规定我OK,不过身为法律保障的私人权益 61.231.70.104 05/05 21:55
4F:→ Misako:上我当然要问一下如何申请,不然律师也会问 61.231.70.104 05/05 21:57
5F:→ Misako:我呀 ~ 那我就等检察官分案吧,谢谢 ~ 61.231.70.104 05/05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