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ou92710007 (Bloody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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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獨家〉悠遊卡失竊! 可循發票上卡號抓賊
時間Mon May 10 20:12:57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0/8/25f02.html
2010/05/10 19︰12
悠遊卡掉了怎麼辦?其實可以從發票上找線索!台北市一名女學生上星期把皮夾弄丟,儘
管事後找回,但裡頭的現金和悠遊卡不翼而飛,他靠著從前使用悠遊卡消費的發票找到卡
號,向悠遊卡公司查詢消費紀錄,發現最後一筆是在便利商店中買飲料,調閱監視器得知
,是一名中年婦女盜用女學生卡片,可能因此吃上侵占官司。
紅上衣和一頭及肩長髮,就跟一般中年婦女沒什麼不同,4月28日這天,她手上一罐瓶裝
綠茶,在收銀機前等著結帳,沒有大買特買,再普通不過的買單畫面,卻被女學生稱為小
偷行徑,說自己失而復得的皮夾中,只有悠遊卡和現金不知去向,應該是被這位「小偷大
嬸」拿走,也因為大嬸用的是別人的悠遊卡,可能吃上侵占官司。
女學生並非口說無憑,不知道悠遊卡號還能這麼肯定,靠著就是先前結帳後的發票,上頭
除了店家品名金額外,更清楚秀出卡號,而這10個數字,等於是卡片的身分證,足以讓女
學生向悠遊卡公司查詢消費紀錄,從紀錄中找地點,在哪裡買東西,買了什麼,全都一清
二楚。
接著再從購買的時間點比對監視器,大嬸的畫面就此現形,換句話說,就算不記得卡片號
碼,留下購物的發票,也會成為追查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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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有永和路,中和也有永和路,中和有中和路,永和也有中和路;
中和的中和路有接永和的中和路,永和的永和路沒接中和的永和路;
永和的中和路有接永和的永和路,中和的永和路沒接中和的中和路。
永和有中正路,中和也有中正路,永和的中正路用景平路接中和的中正路;
永和有中山路,中和也有中山路,永和的中山路直接接上了中和的中山路。
永和的中正路接上了永和的中山路,中和的中正路卻不接中和的中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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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17.59
1F:推 komachi275:這算侵占嗎?無記名有價證券掉了算侵占嗎? 05/10 21:20
2F:→ komachi275:鈔票掉了 但是記得鈔票號碼可以去告撿到的人侵佔嗎? 05/10 21:20
3F:→ komachi275:還滿怪的例子 05/10 21:20
4F:→ spbill:嚴格來說可以...只是技術上有難度@@ 05/10 21:36
5F:→ komachi275:可以唷XD 那以後哪天鈔票RFID化就太棒了 XD 05/10 22:06
7F:推 komachi275:所以說要先舉證該物<為誰人持有囉? 05/10 23:30
8F:→ edctw:那當然 05/10 23:38
9F:→ edctw:問題就是法官怎麼裁定 這可能就有點自由心證 05/10 23:38
10F:→ edctw:要怎樣讓大家覺得合情合理 05/10 23:39
11F:→ edctw:我悠遊卡消費的發票獨立一個地方保管整理 05/10 23:39
12F:→ edctw:看來對完獎可能還是得留著 05/10 23:40
13F:推 komachi275:像TM那種買斷制的卡片就有保障了 有收據 05/11 00:05
14F:→ edctw:悠遊卡售卡的時候也有呀…只是有沒有辦法證明? 05/11 00:16
15F:→ komachi275:收據算是所有權證據吧?那是購買憑證耶 05/11 00:17
16F:→ snowkyo:那以後看人不爽 把他丟掉的悠遊卡消費發票從垃圾桶翻出 05/13 00:45
17F:→ snowkyo:然後說那張卡是被他拿去盜刷的行嗎= = 05/13 00:46
18F:→ snowkyo:莫名其妙 因為你根本無法舉證那張悠遊卡一開始就是你的 05/13 00:46
19F:推 kado0413:如果有連結市立圖書館借書證那不就可以證明了 05/18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