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ou92710007 (Bloody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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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独家〉悠游卡失窃! 可循发票上卡号抓贼
时间Mon May 10 20:12:57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0/8/25f02.html
2010/05/10 19︰12
悠游卡掉了怎麽办?其实可以从发票上找线索!台北市一名女学生上星期把皮夹弄丢,尽
管事後找回,但里头的现金和悠游卡不翼而飞,他靠着从前使用悠游卡消费的发票找到卡
号,向悠游卡公司查询消费纪录,发现最後一笔是在便利商店中买饮料,调阅监视器得知
,是一名中年妇女盗用女学生卡片,可能因此吃上侵占官司。
红上衣和一头及肩长发,就跟一般中年妇女没什麽不同,4月28日这天,她手上一罐瓶装
绿茶,在收银机前等着结帐,没有大买特买,再普通不过的买单画面,却被女学生称为小
偷行径,说自己失而复得的皮夹中,只有悠游卡和现金不知去向,应该是被这位「小偷大
婶」拿走,也因为大婶用的是别人的悠游卡,可能吃上侵占官司。
女学生并非口说无凭,不知道悠游卡号还能这麽肯定,靠着就是先前结帐後的发票,上头
除了店家品名金额外,更清楚秀出卡号,而这10个数字,等於是卡片的身分证,足以让女
学生向悠游卡公司查询消费纪录,从纪录中找地点,在哪里买东西,买了什麽,全都一清
二楚。
接着再从购买的时间点比对监视器,大婶的画面就此现形,换句话说,就算不记得卡片号
码,留下购物的发票,也会成为追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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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有永和路,中和也有永和路,中和有中和路,永和也有中和路;
中和的中和路有接永和的中和路,永和的永和路没接中和的永和路;
永和的中和路有接永和的永和路,中和的永和路没接中和的中和路。
永和有中正路,中和也有中正路,永和的中正路用景平路接中和的中正路;
永和有中山路,中和也有中山路,永和的中山路直接接上了中和的中山路。
永和的中正路接上了永和的中山路,中和的中正路却不接中和的中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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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217.59
1F:推 komachi275:这算侵占吗?无记名有价证券掉了算侵占吗? 05/10 21:20
2F:→ komachi275:钞票掉了 但是记得钞票号码可以去告捡到的人侵占吗? 05/10 21:20
3F:→ komachi275:还满怪的例子 05/10 21:20
4F:→ spbill:严格来说可以...只是技术上有难度@@ 05/10 21:36
5F:→ komachi275:可以唷XD 那以後哪天钞票RFID化就太棒了 XD 05/10 22:06
7F:推 komachi275:所以说要先举证该物<为谁人持有罗? 05/10 23:30
8F:→ edctw:那当然 05/10 23:38
9F:→ edctw:问题就是法官怎麽裁定 这可能就有点自由心证 05/10 23:38
10F:→ edctw:要怎样让大家觉得合情合理 05/10 23:39
11F:→ edctw:我悠游卡消费的发票独立一个地方保管整理 05/10 23:39
12F:→ edctw:看来对完奖可能还是得留着 05/10 23:40
13F:推 komachi275:像TM那种买断制的卡片就有保障了 有收据 05/11 00:05
14F:→ edctw:悠游卡售卡的时候也有呀…只是有没有办法证明? 05/11 00:16
15F:→ komachi275:收据算是所有权证据吧?那是购买凭证耶 05/11 00:17
16F:→ snowkyo:那以後看人不爽 把他丢掉的悠游卡消费发票从垃圾桶翻出 05/13 00:45
17F:→ snowkyo:然後说那张卡是被他拿去盗刷的行吗= = 05/13 00:46
18F:→ snowkyo:莫名其妙 因为你根本无法举证那张悠游卡一开始就是你的 05/13 00:46
19F:推 kado0413:如果有连结市立图书馆借书证那不就可以证明了 05/18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