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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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抗中竊密走私 日啟動經濟安全行動
時間Tue Jun 30 14:53:14 2026
標題:
抗中竊密走私 日啟動經濟安全行動
新聞來源: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760794
自由時報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
成立日版CFIUS 升級高風險對象投資與交易的國安審查
彭博報導,中國間諜竊取日本工業機密、取道日本走私輝達人工智慧(AI)晶片,以及販
毒集團將毒品芬太尼透過日本輸入美國,近期一連串事件凸顯日本的經濟安全弱點,促使
日本政府推動多年來最雄心勃勃的經濟安全計畫。
報導指出,高市早苗政府二十九日成立「日版 CFIUS(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以擴大
並加強鎖定日本標的的外國資金審查。
東京大學經濟安全實驗室主任井形彬指出:「高市正推動政策制定者、機關單位,甚至學
界多年來倡議的經濟安全政策,並實際加以實施。」
正如美國的CFIUS,日本版CFIUS將召集國家安全保障局等政府部門,審查外國投資的國安
風險。此舉與當前由財務省及相關產業主管部門處理的方式不同。
審查擴及非傳統敏感產業交易
該審查委員會依據新修訂的「外匯及對外貿易法(FEFTA)」成立,這項新修法也擴大預
審要求,以涵蓋一些非直接所有權的案例,並賦予當局更廣泛權力,以檢視高風險投資人
對包含非傳統敏感產業的交易。所謂高風險投資人,意指外國政府、國家控制的實體等。
如同美國的CFIUS聚焦中國威脅,日版CFIUS也不例外。高市早苗在其二〇二四年的著作《
日本的經濟安全保障:保護國家與人民》中寫道:「在尋求強化供應鏈韌性與資訊安全時
,我們絕不能忘記中國的存在。」她指出,中國是日本最大進口來源國,對全球供應鏈握
有強大影響力,並派出大量研究員與學生至世界各國,且中國國家情報法可以迫使中國公
民協助國家蒐集情資。
另一方面,中國商務部將日本無人機製造商、核能企業與防衛研究所等四十家實體列入出
口黑名單,禁止出口商、境外組織與個人向其出口包括稀土礦產等軍民兩用物品。
相關實體包括日本防衛研究所、陸上裝備研究所、艦艇裝備研究所、航空裝備研究所,以
及日本最大防衛承包商三菱重工旗下六家子公司、飛彈與雷達製造商三菱電機四家關聯企
業,以及飛機與潛艇製造商川崎重工兩家子公司。此外,三井 E&S、泰拉無人機,以及三
菱核子燃料等二十家實體列入關注名單,將提高出口許可審查。
附按:(均編譯)
一、高市首相在第一次會議上的致辭
「對日外國投資委員會」是我基於強化經濟安全保障的觀點,在自由民主黨總裁選舉中提
出的政見,同時也列入了自由民主黨與日本維新會的聯合政權協議書中,以在本次國會會
期內成立為目標。
對於今天能夠順利成立,我要向為《外匯法》修正案的通過以及對日外國投資委員會的成
立付出諸多努力的相關閣僚與各部會同仁,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健全的對日投資能夠引進海外優秀的經營訣竅、技術與人才,進而激發創新,對日本經濟
的永續成長有所貢獻。高市內閣將持續歡迎健全的對日投資,並積極採取促進投資的相關
措施。
另一方面,來自海外的對日投資有些也伴隨著安全保障上的風險。為了對這類風險進行有
張有弛(彈性且精準)的應對,我們有必要將國內直接投資的審查制度進一步升級。
我一直以來都抱持著強烈的問題意識,認為在國內直接投資的審查上,必須提升相關部會
的審查能力,且絕不能各自為政(缺乏橫向溝通)。
為了應對上述課題,對日外國投資委員會(JFIC)將強化審查訣竅的共享,以及針對外國
投資客風險屬性等資訊的連動,以此全面提升政府整體的審查能力。此外,也將建立起跨
部會的驗證體制,藉此審視投資標的之日本企業所經營的業務或擁有的技術,在防衛裝備
或重要物資的供應鏈上具有何種定位。
透過這種跨部會且具一致性的審查,長遠來看將有助於提高外國投資客的預測可能性,並
能兼顧「促進健全投資」與「確保經濟安全保障」。
為了讓對日外國投資委員會往後能發揮其備受期待的角色,請各相關部會的成員發揮各自
的專業,並對保護日本重要技術與情報等「經濟安全保障」保持高度意識,全力投入業務
。
同時,我也期待各位相關閣僚展現領導力,指導各部會負責的職員,使其皆能具備高度的
經濟安全保障意識。謝謝大家,以上。
二、設置對日外國投資委員會決議文
(一)為推進基於外國匯兌及外國貿易法(以下簡稱「外匯法」)第六十九條之三及六十九
條之四之對內直接投資等(包含特定取得,下同)之審查等相關行政機關間的合作與聯繫
,並透過建立跨省廳體制,提升對內直接投資等相關審查等之效能,特設置對日外國投資
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二)委員會之構成如下:
共同議長:財務省國際局長
內閣官房內閣審議官(國家安全保障局)
主要成員:外務省經濟局長
經濟產業省貿易經濟安全保障局長
防衛裝備廳裝備政策部長
成員:警察廳生活安全局長
金融廳綜合政策局綜合審議官
總務省經濟安全保障總括官
文部科學省大臣官房總括審議官
厚生勞動省醫藥產業振興・醫療情報審議官
農林水產省大臣官房總括審議官(新事業・食品產業)
國土交通省國際統括官
環境省環境再生・資源循環局長
觀察員:內閣府政策統括官(負責經濟安全保障)
(三)委員會於依據外匯法進行對內直接投資等之事前審查及事後監控等之際,於需確認是
否存在損害國家安全之虞等情況,或其他需跨省廳合作之情況時,應彙整成員(含觀察員
,下同)之意見與資訊,並進行檢討。
(四)共同議長於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成員以外之相關行政機關提供資料或資訊、表明意
見或其他必要之協助。此外,共同議長於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成員以外之相關行政機關
職員列席會議。
(五)共同議長於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由主要成員及共同議長要求出席之部分成員組成之
會議。
(六)共同議長於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財務大臣、事業主管大臣及其他相關行政機關之首
長列席會議。
(七)鑑於處理對內直接投資等之個別案件,會議原則上以非公開方式進行,會議紀錄等亦
原則上不予公開。但共同議長認為有必要時,得將會議及會議紀錄等之全部或部分予以公
開。
(八)為使委員會運作順利,於委員會下設由共同議長指定之官職人員組成之幹事會,負責
處理必要之事務。
(九)第四項、第五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幹事會準用之。
(十)委員會(含幹事會,下同)之庶務工作,由財務省擔任事務局。
(十一)除前各項規定事項外,有關委員會運作之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由共同議長定之。
官職指定:
共同議長:財務省國際局調查課長
內閣官房國家安全保障局內閣參事官
主要成員:外務省經濟局經濟安全保障課長
財務省國際局調查課投資企劃審查室長
經濟產業省貿易經濟安全保障局貿易管理部安全保障貿易管理課長
經濟產業省貿易經濟安全保障局貿易管理部安全保障貿易管理課國際投資管理
室長
防衛裝備廳裝備政策部裝備政策課長
成員:警察廳生活安全局生活安全企劃課長
金融廳綜合政策局風險分析總括課網路信息・經濟安全保障監理官
總務省網路安全統括官付參事官 兼 經濟安全保障推進室室長輔佐
文部科學省大臣官房政策課長
厚生勞動省醫政局醫藥產業振興・醫療情報企劃課長
農林水產省大臣官房新事業・食品產業部新事業・食品產業政策課新事業・食品產
業調查官
國土交通省綜合政策局國際政策課長
環境省環境再生・資源循環局總務課長
觀察員:內閣府政策統括官(負責經濟安全保障)付參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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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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