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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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沒法躲了!歐盟不再提供烏克蘭役齡男子難民庇護
時間Sat Jun 27 13:58:42 2026
標題:
沒法躲了!歐盟不再提供烏克蘭役齡男子難民庇護
新聞來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6004353-260408?chdtv
中時新聞網 張威翔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26日)正式提案,將現行烏克蘭難民臨時保護
機制(Temporary Protection Directive)延長至2028年3月,但同步宣布縮減庇護適用
範圍,23至60歲、依烏克蘭法律負有服役義務的適齡男性,將排除在自動保護資格之外,
改走逐案審查的一般庇護程序。
綜合歐洲新聞台(Euronews)、德國德新社(DPA)以及烏克蘭真理報(Ukrainska Prav-
da)報導,歐盟內政與移民事務執委布倫森(Magnus Brunner)強調,這項措施「並非歧
視」行為,「這是烏克蘭方面向我們提出的要求。這是對烏克蘭的支持,他們希望我們這
樣做,所以我們就這樣做了。」
提案明確區分新舊申請人:目前已持有臨時保護身分的逾115萬名烏克蘭適齡男性,其文
件不會遭撤銷,亦不會被強制驅逐。限制措施僅適用於新抵歐者。
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人權專員麥可.歐法替(Michael O'Flaherty)迅速
批評,對「過早終止臨時保護安排及限制特定族群入境,尤其是適齡服役男性」表示關切
。
此案背後有具體數字支撐。德國聯邦移民與難民署(BAMF)數據顯示,過去16個月抵達德
國的烏克蘭人中,18至63歲男性已占60%,與2022年戰爭初期難民以婦孺為主的結構截然
相反。德國內政部長多布林特(Alexander Dobrindt)6月4日在盧森堡歐盟內政部長會議
上以此為據,力推排除23至60歲男性的方案。
歐洲多國早就搶先立法
不過,多國早搶在歐盟表態前率先立法。挪威勞工黨政府今年2月宣布,18至60歲烏克蘭
男性將不再享有臨時庇護資格,須改循一般庇護程序逐案申請,但具有免役身份或獨自撫
養子女者除外。
挪威司法部長表示,自2025年秋季起大量年輕男性湧入,已令地方服務體系與住房供給陷
入壓力。
丹麥動作同樣不慢。哥本哈根政府於6月19日提出類似限制,規定23至60歲的烏克蘭男性
只有在能夠證明免役的情況下,才得申請居留許可。截至2026年5月初,丹麥境內持有居
留許可的烏克蘭難民約有4萬7600人。
德國方面,雖然還沒立法,但在德申請輔助保護(Subsidiary Protection)的烏克蘭男
性,「可能被徵召」將不再構成庇護事由的認定標準,實質上大幅提高留德門檻。
歐盟執委會的正式提案仍須經成員國以特定多數決批准,即至少15個成員國且代表歐盟總
人口65%以上同意。外界預期歐盟將在2026年7月,最晚9月作出最終決定。
附按:委員會決定全文
【解釋性備忘錄】
1. 提案背景
提案理由與目標
2022年3月4日,理事會通過了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並針對自2022年2月24日起因俄羅
斯聯邦武裝部隊於該日開始的軍事入侵而流離失所的特定類別人員,啟動了2001年7月20
日理事會第2001/55/EC號指令(「臨時保護指令」)。根據臨時保護指令第4條第1項,臨
時保護的初始期限為一年,可自動延期六個月,最長延期一年。臨時保護已自動延長一年
,至2024年3月4日。
根據臨時保護指令第4條第2項,若臨時保護的理由持續存在,理事會可根據執委會的提案
,以特定多數決決定將臨時保護延長最多一年。執委會也應審查任何會員國要求其向理事
會提交提案的請求。臨時保護已進一步每次延長一年,首先延長至2025年3月4日,然後延
長至2026年3月4日,其後再延長至2027年3月4日。
本提案的目標有兩個。首先,將第2022/382號理事會執行決定所引入的臨時保護再延長一
年。這將使第2022/382號理事會執行決定所界定類別的人員,在2027年3月5日至2028年3
月4日期間,繼續獲得臨時保護。其次,本提案旨在調和臨時保護與烏克蘭抵禦俄羅斯非
法侵略戰爭的總體防衛能力。因此,建議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原則上不授予臨時保護予
離開烏克蘭、且無法證明其獲得烏克蘭當局授權、依其軍事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的人員。
導致啟動臨時保護的情境持續存在,因此需要進一步延長。
截至2026年4月,在歐盟享有臨時保護的烏克蘭流離失所者近440萬人,其中約58%為女性
。從年齡來看,總群體中近30%為未成年人(包括男女)。歐盟會員國中臨時保護受益者
人數保持相對穩定,約430萬人,略有上升趨勢(從2024年4月的421萬人增至2025年3月的
426萬人,再增至2026年4月的437萬人)。德國、波蘭和捷克共和國仍是接納臨時保護受
益者最多的會員國(德國近128萬人,波蘭約97萬人,捷克共和國超過38萬人)。自臨時
保護指令啟動以來,會員國投入了大量努力支持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促進他們融入
東道國社會,包括教育和培訓系統及勞動市場。它們也持續努力增加收容能力和應急規劃
。歐盟對俄羅斯侵略烏克蘭的回應,始終以強烈的團結元素為特點,首先是對烏克蘭及其
人民的團結,這體現在會員國及其公民收容流離失所者的努力上,其次是會員國之間的相
互團結。
除了為臨時保護受益者提供一系列協調一致的權利外,啟動臨時保護指令也持續減輕了會
員國庇護系統在處理此類流入時,可能無法有效運作的風險。2022年2月至2026年3月期間
,歐盟境內的烏克蘭國民提交了94,390份國際保護申請(相較之下,2022年2月至2025年3
月期間為75,850份)。2026年1月至3月,烏克蘭國民提交的國際保護申請數量較2025年同
期減少了57%,法國和波蘭分別是這些申請的主要接收國。儘管如此,有限的總人數持續
顯示臨時保護已達到了其目的,包括防止會員國的庇護系統不堪重負。
根據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UNHCR)2025年7月的意向調查,計劃或希望未來返回烏克
蘭的流離失所者比例較六個月前有所下降(從2024年1-2月的65%降至2024年7-8月的61%)
,而對返回猶豫不決的比例有所增加(從24%增至27%),表示無望返回的比例也有所增加
(從11%增至12%)。國際移民組織(IOM)報告稱,其調查的絕大多數人(70%)打算在安
全的情況下返回烏克蘭。
此外,根據歐盟庇護機構(EUAA)的調查,約五分之一的人確定不回烏克蘭,22%傾向不
回,31%不確定。相比之下,2025年只有14%的受訪者確定會返回,13%傾向返回。確定不
回的比例隨時間穩步上升,從5%增至12%,其後增至20%。相反,傾向不返回的比例從12%
增至15%,其後增至22%。
這些調查證實,大多數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認為,他們仍然無法在安全且持久的情況
下返回烏克蘭。
在烏克蘭,俄羅斯的侵略戰爭仍在持續。俄羅斯持續蓄意且系統性地針對民用基礎設施和
人口稠密地區。根據聯合國烏克蘭人權監測團的報告,2026年5月的平民傷亡人數較2025
年同期增加了93%。這代表著顯著的升級,並凸顯了戰爭對平民造成的持續傷亡。
俄羅斯軍隊不可預測的空襲和無人機襲擊持續對全國構成嚴重威脅,影響範圍遠超前線地
區。這些攻擊突顯了持續侵略的廣泛地理範圍和不分青紅皂白的性質。空襲嚴重影響了可
靠的電力、供暖和供水供應,數百萬人在2025年底受到反覆長時間停電的影響。
截至2025年12月,國際移民組織估計烏克蘭境內有3,712,000名境內流離失所者(IDP)。
其中四分之三(71%)的境內流離失所者已流離失所超過兩年,82%超過一年。流離失所超
過兩年的境內流離失所者比例,在居住在烏克蘭西部地區者中最高。根據第五次快速損害
和需求評估(RDNA5)報告提供的資訊,截至2025年12月,社會政策部正式登記的境內流
離失所者為4,618,666人。據報2025年貧困進一步加劇。戰爭的影響仍然不均,對婦女(
包括就業和家庭關鍵需求方面)、身心障礙者、兒童與青少年、境內流離失所者和老年人
的影響最大。超過15,000人被殺,超過40,600人受傷,數百萬人失去家園。
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廳(OCHA)在2026年1月估計,烏克蘭約有1,080萬人需要緊急人道援
助。
烏克蘭境內的不穩定局勢,加上嚴峻的人道主義狀況,可能導致更多大規模人員進入歐盟
,從而需要向更多流離失所者提供保護。
烏克蘭境內當前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不允許終止對目前身在歐盟會員國的受益者以及
可能仍有需要者的臨時保護。這些人員需要繼續在歐盟內受到保護。同理,如果臨時保護
很快終止,且所有這些人員同時申請國際保護,國家庇護系統有效運作所面臨的風險仍然
存在。
鑑於上述發展,執委會認為目前臨時保護的理由持續存在,因此應延長臨時保護,作為對
當前局勢必要且適當的回應。根據臨時保護指令第4條第2項,該延長應儘快通過,並再為
期一年,即2027年3月5日至2028年3月4日。這是為了確保在當前情況下,流離失所的烏克
蘭人在歐盟會員國受到接待,並獲得盡可能多的穩定性和未來。
這符合歐盟對烏克蘭及其人民的支持承諾(只要需要),以及其對基於《聯合國憲章》原
則和國際法,實現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支持。如果在2028年3月4日之前,導致啟動臨
時保護指令的情況不復存在,則在這種情況下,歐盟執委會可根據臨時保護指令第6條向
理事會提交提案。該條款允許理事會在收到執委會提案後,以特定多數決通過決定,終止
臨時保護;執委會也必須審查任何會員國要求其向理事會提交提案的請求。此類理事會決
定必須基於確定原籍國的情況允許獲得臨時保護者安全且持久地返回,並適當尊重人權和
基本自由以及會員國有關不推回原則的義務。
此外,會員國應有可能及時採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措施(如更新居留許可),為延長臨時
保護做準備。
臨時保護的進一步延長不應損害烏克蘭保衛自身的合法總體能力。
歐盟對烏克蘭的支持已多次獲得歐洲理事會的一貫強調,重申其對烏克蘭在國際公認邊界
內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不移的支持,以及歐盟承諾繼續與志同道合的夥伴和盟
國協調,向烏克蘭及其人民提供全面的政治、財政、經濟、人道主義、軍事和外交支持。
歐洲理事會支持基於《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國際法,並以對烏克蘭強有力且可信的安全保
障為基礎,實現烏克蘭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強調確保烏克蘭擁有預算和軍事手段,
以繼續行使自衛的固有權利,並反擊和威懾俄羅斯的侵略至關重要。
作為歐盟應對危機的一部分,引入了臨時保護。然而,臨時保護並非絕對。這是一個例外
性質的程序,可適用於理事會根據指令第5條決定的特定群體。同時,該指令規定可根據
確定的客觀標準,將某些人員排除在臨時保護之外。
在此背景下,應充分考慮烏克蘭為抵禦俄羅斯非法侵略戰爭而產生的軍事需求,尤其是烏
克蘭在其法律秩序中合法定義的徵兵義務,同時通過臨時保護向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
提供全力支持。因此,歐盟必須以確保烏克蘭最佳地抵禦俄羅斯非法侵略戰爭的總體能力
,並能夠自由決定其國防力量組織方式的方式,來適用臨時保護。
因此,雖然保護有需要的烏克蘭流離失所者仍然是優先事項,但原則上不應向自本決定生
效之日起離開烏克蘭、且無法向國家當局提供證據證明其獲得烏克蘭當局授權、依其軍事
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的人員授予臨時保護。
啟動臨時保護的原因之一是,在面對大規模流入流離失所者時,通過將手續減至最少,來
維護會員國的庇護系統。重要的是維護一個易於申請的臨時保護系統,並能迅速核實人員
是否獲得授權,依其軍事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在此背景下,例如,烏克蘭當局正在開發
一個名為「Reserv+」的專用應用程式,允許下載和列印免除軍事義務的文件。
為確保法律確定性,此類要求的核實應僅適用於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尋求臨時保護的新入
境者。許多已受益於臨時保護的流離失所者已在歐盟居住數年,並通過學習語言、尋找就
業和入學接受教育,融入了東道國社會。因此,這些人員保留臨時保護身份及其隨之而來
的權利是恰當的。
執委會提醒,臨時保護指令意味著一個人每次只能在一個會員國享有該身份所附帶的權利
;因此,當明顯有關人員已在另一會員國據此獲得居留許可,並因此在該國享有臨時保護
所附帶的權利時,會員國應拒絕依據第2001/55號指令第8條第1項提出的居留許可申請(
參見此方面,法院(第十法庭)2025年2月27日C-753/23號案件 [Krasiliva] 的判決第30
點)。
為此,正如關於協調退出臨時保護方法的理事會建議所重申的那樣,定期將數據上傳至臨
時保護平台,包括無效登記的數據,並在必要時對重複登記的情況進行迅速跟進,仍然很
重要。
繼續提供保護的需求,加上臨時保護受益者可以選擇在他們選擇的會員國享有臨時保護,
影響了會員國的收容系統,特別是那些收容大量臨時保護受益者的國家,同時還受到同時
應對大量國際保護申請人或住房短缺的影響。在這方面,展望未來,繼續努力確保會員國
之間的努力更平衡仍然很重要。確保流離失所者自立,並從收容系統過渡到長期住所,仍
然是優先事項。
此外,在根據本擬議理事會決定延長臨時保護的同時,會員國應優先加強執行關於協調退
出臨時保護方法的理事會建議,實施長期和可持續的解決方案。會員國應特別著重於將臨
時保護受益者過渡到其他法律身份,以及一旦情況允許,支持促進自願返回和烏克蘭境內
的可持續重返社會。
與政策領域現有政策規定的一致性
本提案完全符合歐盟庇護法律體系,因為臨時保護指令是歐洲共同庇護體系的一個組成部
分,旨在應對大規模流入流離失所者的特殊情況,正如目前由於俄羅斯對烏克蘭的全面入
侵而仍存在的情況一樣。
本提案也完全符合歐盟建立一個自由、安全與正義的區域的目標,該區域對那些因環境所
迫而合法在歐盟尋求保護的人開放。
本提案的要點也符合2024年5月通過並於2026年6月生效的《移民與庇護公約》組成的法律
文件。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已同意保留臨時保護指令,作為歐盟在大量抵達情況下可用的工
具之一。臨時保護指令已被證明是在歐盟提供即時保護的重要工具。在現階段,它仍然是
應對俄羅斯對烏克蘭侵略戰爭造成的流離失所問題最合適的工具。
與其他歐盟政策的一致性
本提案完全符合讓會員國能有條不紊地處理潛在的國際保護申請,而不會使其庇護系統不
堪重負的需要,並持續提供必要措施,以應對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可能大量湧入,從
而避免壓垮會員國庇護系統的情況。它也符合歐盟的對外行動。本提案也符合針對俄羅斯
侵略烏克蘭而通過的歐盟限制性措施和其他行動。本提案是歐盟因應俄羅斯對烏克蘭侵略
戰爭而採取的一套全面行動的一部分。
2. 法律依據、輔助性與比例原則
法律依據
本提案的法律依據是2001年7月20日關於在大規模流入流離失所者情況下給予臨時保護最
低標準的理事會指令第2001/55/EC號第4條第2項,鑑於臨時保護的理由持續存在。該條款
規定,如果臨時保護的理由持續存在,理事會可根據執委會的提案,以特定多數決決定將
臨時保護延長最多一年。
輔助性(針對非專屬權限)
《歐盟運作條約》第五編關於自由、安全與正義的區域,賦予歐盟在這些事項上的某些權
力。這些權力的行使必須符合《歐盟條約》第5條的規定,即當擬議行動的目標無法由會
員國單獨充分實現,且因擬議行動的規模或影響,而能由歐盟更好地實現時,歐盟方可採
取行動。
俄羅斯侵略戰爭導致的烏克蘭局勢持續影響整個歐盟。歐盟對此做出了前所未有的統一回
應。這表明該局勢仍然需要歐盟層面的解決方案和支持,以及強有力的協調,因為所有會
員國持續需要共同有效應對局勢,並確保在整個歐盟範圍內,對目前接待的近440萬人適
用相同的標準和一套協調一致的權利。除了仍存在的大規模流入之外,由於烏克蘭局勢持
續動盪,不能排除進一步大規模抵達的可能性。顯然,個別會員國採取的單獨行動無法令
人滿意地解決歐盟整體面臨的共同挑戰所需的共同方法。
此類共同方法無法由會員國單獨充分實現,並且由於本擬議理事會執行決定的規模和影響
,可以在歐盟層面更好地實現和協調,會員國本身也表明了這一點。因此,歐盟必須根據
《歐盟條約》第5條第3項規定的輔助性原則採取行動,並可通過措施。
臨時保護是一個具有例外性和即時性的程序,在整個歐盟範圍內享有協調一致的權利。國
家法律中沒有適用於臨時保護或充分保護的申請程序。因此,有關人員在向當局申請享有
臨時保護或充分保護所附帶的權利時,只需證明其國籍、國際保護或同等保護身份、在烏
克蘭的居住地或適當的家庭關係。臨時保護的權利是即時的,但並非絕對的,正如臨時保
護指令的若干規定所示。因此,在歐盟層面建立一個共同的核實要求是恰當的,以確保會
員國在評估享有臨時保護權利的新申請時,遵循協調的運作方法,從而防止各自為政,並
維護臨時保護制度的完整性。
為使程序手續最少化,且不給國家行政部門造成行政負擔,核實有關人員是否獲得烏克蘭
當局授予的、確認其依軍事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的授權(在烏克蘭法律適用的情況下),
應被視為證明有權獲得臨時保護的充分證據。
比例原則
根據《歐盟條約》第5條第4項規定的比例原則,擬議的理事會執行決定僅在有限的時間內
(即一年)延長臨時保護,針對的是已適用該保護的特定群體。
鑑於烏克蘭局勢的規模和嚴重性,導致目前歐盟會員國中約有440萬流離失所者無法在安
全且持久的情況下返回烏克蘭,擬議的措施僅限於必要範圍內。此外,考慮到當前局勢,
此延長也構成了一種相稱的回應,因為臨時保護保護了會員國的庇護系統,使其免於因大
量人員抵達歐盟會員國並提交大量申請而不堪重負。
核實有關人員是否獲得烏克蘭當局授予的、確認其依軍事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的授權的要
求是相稱的。它僅限於絕對必要的範圍,以避免持續提供臨時保護的需要因烏克蘭不斷變
化的軍事需求而損害其總體防衛能力。烏克蘭在其法律秩序中確立徵兵義務(包括排除某
些情況)以防止明確界定的群體離開烏克蘭,是合法的。
核實該人是否能在不違反軍事義務的情況下離開烏克蘭,被設計為一項前瞻性措施,適用
於未來的申請。它旨在在考慮烏克蘭防衛需求的需要與確保已在歐盟享有保護的人員的法
律確定性、權利和正當期望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此外,此類要求的核實不影響當局在具體案件中的決策權,也不影響任何人在歐盟尋求國
際保護的權利。雖然從烏克蘭抵達的人員尋求庇護的權利本身將保持完整,但拒絕服役本
身並不是獲得國際保護的有效理由——可參見此方面的《EUAA政治意見實用指南》。
文書的選擇
臨時保護指令第4條第2項要求,若臨時保護的理由持續存在,需通過一項理事會執行決定
,將臨時保護延長最多一年。
3. 事後評估、利害關係人諮詢和影響評估的結果
基於證據的政策制定
專注於烏克蘭的歐盟移民準備與危機藍圖網絡,以及烏克蘭團結平台,繼續運作,旨在分
別透過定期交流,就俄羅斯全面入侵烏克蘭的移民影響、歐盟及會員國的準備狀況和協調
應對措施,提供共同的態勢感知。在此背景下,兩個論壇都討論了加強歐盟層級整體準備
(包括應急規劃)的問題。有關當前局勢和人員流動的資訊和數據正在持續收集中。各方
繼續在臨時保護登記平台會議上,視需要討論如何更好地確保會員國之間就臨時保護受益
者和國家法律規定的充分保護受益者的資訊進行適當交流,同時偵測會員國內部和歐盟會
員國之間的重複登記。鑑於流離失所的兒童和青少年人數眾多,這些努力日益考慮到教育
和培訓系統中的融合數據。
在過去幾個月中,歐盟執委會一直與烏克蘭對口單位定期交流,討論如何在保護烏克蘭人
民的同時,兼顧該國的防衛需求。
此外,歐盟執委會、世界銀行和聯合國等組織,以及烏克蘭政府,都在定期評估烏克蘭的
局勢。
世界銀行發布了關於烏克蘭快速損害和需求評估的報告。
自戰爭爆發以來,國際移民組織致力於更好地了解流離失所者的處境,追蹤烏克蘭境內的
境內流離失所和流動情況,此外還通過調查監測逃離戰爭者和越境返回烏克蘭者的意圖,
並評估返回條件。聯合國難民署定期發布關於來自烏克蘭的(也包括境內)流離失所者意
向和前景的資訊。上述國際組織的調查和文件表明,當前局勢仍然動盪不定,因此不允許
在安全和持久條件下返回。截至2026年2月,聯合國難民署估計全球有590萬逃離烏克蘭的
人員被記錄在案。
利害關係人諮詢以及專業知識的收集與使用
為了收集基於證據的資訊,執委會通過移民準備與危機管理網絡和團結平台,定期諮詢會
員國當局、歐洲對外行動署、相關歐盟機構、烏克蘭當局和國際組織,同時與非政府和民
間社會組織保持交流。
執委會與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國合作,在部長級會議上,以及通過2026年3月和5月在理事
會移民、邊境和庇護戰略委員會(SCIFA)和司法與內政事務顧問會議上的一系列會議,
就2027年3月之後臨時保護的未來諮詢了會員國。會員國在會上強調,需要儘快將臨時保
護再延長一年,以維持共同的歐洲應對措施。
在2026年4月最近一次SCIFA會議上,會員國承認當前的不穩定局勢不允許終止臨時保護。
會員國還討論了臨時保護範圍潛在的新模式,以期更好地反映不斷變化的局勢,並調和臨
時保護與烏克蘭不斷變化的防衛需求。在2026年5月最近一次司法與內政事務顧問會議上
,會員國討論了與臨時保護範圍相關的新模式選項,強調需要易於申請,並需要儘快做出
決定。
在團結平台進行了平行和補充的討論,大多數會員國表示需要將臨時保護再延長一年,以
維持共同的歐洲應對措施,為受益者提供明確性,並使會員國能夠在國家層面採取必要的
行政和法律措施(如更新居留許可)。會員國還表示需要維持臨時保護資格認定的簡便行
政程序,以及需要避免庇護系統不堪重負。內政部長們也在6月4日的非正式內政事務理事
會上,總體上支持將臨時保護再延長一年,並考慮進行調整,以充分考慮烏克蘭不斷變化
的防衛需求。
執委會也與烏克蘭當局保持定期聯繫,以收集當地情況的資訊。此外,根據臨時保護指令
第3條,執委會諮詢了聯合國難民署,該機構一直在評估局勢並提供相關意見,並進行有
關流離失所者意圖的調查。
基本權利
本提案尊重基本權利,並遵守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特別承認的原則,以及源自國際法的義務
,包括1951年7月28日關於難民地位的日內瓦公約(經1967年1月31日紐約議定書修訂)。
4. 預算影響
自俄羅斯對烏克蘭發動侵略戰爭以來,與適用臨時保護指令相關的資金需求,已納入
2014-2020年和2021-2027年期間現有歐盟資金工具的預算中,特別是在相關的內政事務和
凝聚政策項下。
5. 其他要素
提案具體條款的詳細說明
第1條規定將臨時保護延長一年(從2027年3月5日至2028年3月4日),適用於理事會決定
第2條所述,並經本決定第1條修訂的流離失所者。
第2條規定,原則上不應向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離開烏克蘭、且無法向國家當局提供證據
證明其獲得烏克蘭當局授權、依其軍事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的人員授予臨時保護。
第3條規定本決定的生效日期和適用日期。
【提案】
歐洲聯盟理事會,
參照《歐盟運作條約》、2001年7月20日關於在大規模流入流離失所者情況下給予臨時保
護最低標準,以及促進會員國間在接受此類人員並承擔其後果方面平衡努力的理事會第
2001/55/EC號指令1,特別是其中的第4條第2項、歐洲執委會提案,
鑑於:
(1) 2022年3月4日,理事會通過了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確定了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
者構成第2001/55/EC號指令第5條意義上的大規模流入,從而引入臨時保護。
(2) 根據第2001/55/EC號指令第4條第1項,臨時保護首次適用期為一年,至2023年3月4日
,其後自動延長一年,至2024年3月4日。
(3) 2023年10月19日,理事會通過了第2023/2409號執行決定,將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
所引入的臨時保護延長至2025年3月4日。2024年6月25日,理事會通過了第2024/1836號執
行決定4,將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所引入的臨時保護延長至2026年3月4日。2025年7月15
日,理事會通過了第2025/1460號執行決定,將臨時保護延長至2027年3月4日。
(4) 在啟動第2001/55/EC號指令的背景下,會員國在2022年3月4日的聲明6中一致同意,
對於在某一會員國根據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享有臨時保護,且未經授權前往另一會員國
的人員,不適用該指令第11條,除非會員國在雙邊基礎上另有協議。
(5) 鑑於一個人每次只能在一個會員國享有臨時保護所附帶的權利,為確保這種情況,並
避免重複登記臨時保護,當明顯有關人員已在另一會員國據此獲得居留許可,並因此在該
國享有臨時保護所附帶的權利(包括社會援助)時,會員國應拒絕依據第2001/55號指令
第8條第1項提出的居留許可申請。這將與歐盟法院在C-753/23號案件7,特別是其中第30
點的判決一致。
(6) 為確保及時掌握用於運作目的的態勢情況,並進行連貫的管理和監督居留許可的簽發
,會員國應定期在臨時保護登記平台中上傳準確且及時的數據,包括關於無效登記的數據
。
(7) 目前約有近440萬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在歐盟享有臨時保護。享有臨時保護者的
登記總數保持相對穩定,約為430萬,呈現輕微的總體上升趨勢,且很少有報告稱永久返
回烏克蘭。烏克蘭的局勢不允許大多數流離失所者在安全且持久的情況下返回。截至2025
年12月,國際移民組織估計烏克蘭有3,712,000名境內流離失所者8。其中四分之三(71%
)的境內流離失所者已流離失所超過兩年,82%超過一年。流離失所超過兩年的境內流離
失所者比例,在居住在烏克蘭西部地區者中最高。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廳估計,2026年烏
克蘭約有1,080萬人需要緊急人道援助。
(8) 此外,由於俄羅斯侵略戰爭導致烏克蘭人道狀況困難、局勢更廣泛地動盪和不確定,
包括針對平民的強化反覆空襲遍及全國,不能排除進一步大規模抵達的可能性。升級風險
仍然存在。同時,如果臨時保護很快終止,所有受益者同時申請國際保護,國家庇護系統
有效運作所面臨的風險仍然存在。
(9) 由於只要對烏克蘭的戰爭持續,歐盟境內享有臨時保護的大量流離失所者人數不太可
能減少,因此延長臨時保護對於處理目前在歐盟享有臨時保護的個人,或自2027年3月5日
起將需要此類保護的個人的情況是必要的,因為它在大量流入歐盟的情況下,提供了即時
保護和獲得一套協調一致的權利,同時將手續減至最少。延長臨時保護也應有助於確保,
如果臨時保護屆時終止,或因戰爭逃離烏克蘭並在該日期之後、2028年3月4日之前抵達歐
盟的人員,不會因為臨時保護受益者可能提交的大量國際保護申請,而使會員國的庇護系
統不堪重負。
(10) 因此,鑑於臨時保護的理由持續存在,應將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所述類別的流離
失所者的臨時保護延長至2028年3月4日。
(11) 儘管需要將臨時保護再延長一個臨時期,但共同的歐盟方法應考慮烏克蘭不斷變化
的防衛需求,這一點很重要。
(12) 在其結論中,歐洲理事會重申其對烏克蘭在國際公認邊界內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
整的堅定不移的支持,以及歐盟承諾繼續向烏克蘭及其人民提供全面的政治、財政、經濟
、人道主義、軍事和外交支持。歐洲理事會支持基於《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國際法,並以
對烏克蘭強有力且可信的安全保障為基礎,實現烏克蘭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強調確
保烏克蘭擁有預算和軍事手段,以繼續行使自衛的固有權利,並反擊和威懾俄羅斯的侵略
至關重要。
(13) 根據第2001/55/EC號理事會指令,在大規模流入流離失所者情況下的臨時保護制度
是一個例外性質的程序,可適用於特定群體,同時也可確定排除的客觀標準,同時充分尊
重國際法、歐盟法律和基本權利所規定的義務。特別是,如果個人因需要遵守其軍事義務
而未獲得烏克蘭當局授權離開烏克蘭,則不應被接納獲得臨時保護。
(14) 烏克蘭為抵禦俄羅斯非法侵略戰爭而不斷變化的軍事需求,尤其是烏克蘭在其法律
秩序中合法定義的徵兵義務,需要歐盟的全力支持。在這方面,會員國應充分考慮這些需
求,同時通過臨時保護向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提供全力支持。因此,歐盟必須不以一
種雖然有利於流離失所者,但可能對烏克蘭最佳地抵禦俄羅斯非法侵略戰爭的總體能力,
以及自由決定其國防力量組織方式產生負面影響的方式,繼續適用臨時保護,這一點至關
重要。
(15) 為此目的,在不損害歐盟法律和基本權利的情況下,原則上不應向無法向國家當局
提供證據證明其獲得烏克蘭當局授權(在烏克蘭法律適用的情況下)、依其軍事義務規定
離開烏克蘭的人員授予臨時保護。考慮到需要考慮烏克蘭當前定義的防衛需求,同時不影
響已適用臨時保護的人員的情況,此類要求的核實應自本決定在《官方公報》上公佈之日
的次日起,適用於來自烏克蘭的流離失所者。
(16) 獲得臨時保護的權利是即時的。雖然為了確保有關個人的適當管理和登記,會員國
可決定滿足某些要求,例如登記表和出示第2022/382號理事會決定中規定的證據,但臨時
保護的目標之一是通過將手續減至最少來確保快速且易於申請的程序。因此,會員國當局
必須能夠迅速核實有關人員是否獲得授權,依其軍事義務規定離開烏克蘭領土。在此背景
下,會員國例如可以利用烏克蘭當局通過正在開發的專用應用程式「Reserv+」提供的文
件,確認此類授權。
(17) 2025年9月16日,理事會通過了關於協調退出來自烏克蘭流離失所者臨時保護方法的
建議。本次延長不影響其中規定措施的繼續執行,這些措施仍應是優先事項。在這方面,
會員國應以協調的方式,優先推動享有臨時保護的人員過渡到其他法律身份,以及在情況
允許時的自願返回和重返社會。
(18) 本決定尊重基本權利,並遵守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所承認的原則。
(19) 理事會重申其對烏克蘭及其人民的支持承諾(只要需要),並重申其對基於《聯合
國憲章》原則和國際法的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支持,在可持續停火的情況下,理事會
準備根據第2001/55/EC號指令第6條第(1)項(b)款採取行動。
(20) 愛爾蘭受第2001/55/EC號指令約束,因此參與本決定的通過和適用。
(21) 根據丹麥地位議定書(附於《歐盟條約》和《歐盟運作條約》)第1條和第2條,丹
麥不參與本執行決定的通過,不受其約束,也不受其適用。
決定如下:
第一條
給予第2022/382號執行決定第2條所述,並經第2023/2409號、第2024/1836號和第
2025/1460號執行決定延長的烏克蘭流離失所者的臨時保護,再延長一年,至2028年3月4
日。
第二條
在不損害歐盟法律和基本權利的情況下,依據第2025/1460號執行決定第1條或依第1條延
長的臨時保護,不得授予未遵守烏克蘭法律規定的軍事義務,因此未獲得烏克蘭當局授權
離開烏克蘭的人員。
本條不適用於本決定生效之日已享有臨時保護的人員。
第三條
本決定應在其於《歐洲聯盟官方公報》上公佈之日的次日生效。
本決定自2027年3月5日起適用,但第2條應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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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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