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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對等關稅違法 美最高院打臉川普 但他其實還有招 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73/9335958 聯合報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廿日十時(台灣時間廿日晚間十一時)就美國總統川普援引「國際緊急 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發布判決,認定這項關稅違法。 大法官以六比三票數,判決川普不得引用IEEPA課徵關稅。這意味川普政府不得再援 引該法課徵對等關稅和芬太尼關稅,理論上先前因該法課徵的關稅也應退還。 川普此前即已考慮替代方案,聲稱若關稅被最高法院推翻,將引用其他法律繼續課徵關稅 ,或將其重新包裝為「許可費」繞過限制。 本案核心爭議在於總統能否援引IEEPA課徵關稅。美國憲法規定,課徵關稅權力屬於 國會,而IEEPA條文並未載明關稅,只提到當總統認為國家面臨異常且嚴峻的威脅時 ,可「調控」進出口。 川普去年四月二日宣布對各國課徵所謂「解放日」對等關稅,是首位援引IEEPA徵收 關稅的美國總統。 此案是由受關稅影響的企業以及美國十二個州去年提出。他們認為IEEPA從未被用於 徵收關稅,川普此舉違法擴權,侵犯國會關稅權並造成企業損失。川普政府則主張,美國 長期面臨嚴重貿易逆差,構成國家緊急狀態,川普有權援引該法課徵關稅。 美國國貿法庭去年五月判決,川普引用該法繞過國會課徵關稅是越權;美國聯邦巡迴上訴 法院去年八月維持原判,川普政府隨即上訴現由六位保守派大法官和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組 成的最高法院。 美國連鎖量販店好市多及日本川崎重工等上千家企業已在法院提起預防性訴訟,確保未來 追討關稅退款權利。好市多在法律文件中指出,此舉有必要,因為即使最高法院裁定川普 關稅非法,若缺乏司法救濟,已繳納IEEPA相關關稅的進口商,不保證能獲得這些非 法徵收關稅的退款。 ─────────────────────────────────────── 美商品貿易逆差新高 川普關稅未減少進口依賴 也沒振興製造業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73/9335914 聯合報 編譯季晶晶/綜合報導 美國二○二五年進口額不減反增,商品貿易逆差創下歷史新高,顯示美國總統川普的關稅 政策雖重組全球貿易格局,卻未能如預期減少進口依賴或振興美國製造業。其中美國對台 灣的商品貿易逆差也創下紀錄,達到一四六八億美元,比二○二四年增加一倍。 官方數據顯示,全年商品與服務進口成長百分之四點七至四點三兆美元,出口增百分之六 點二至三點四兆美元,整體逆差達九○一○億美元,僅較前一年微幅縮小百分之零點二, 但川普關注的商品貿易逆差反而擴大百分之二點一,達一點二四兆美元,創歷史新高。 美國去年與墨西哥、越南、台灣、愛爾蘭、泰國及印度的商品貿易逆差均創紀錄;與中國 商品貿易逆差則由二○二四年的二九五五億美元縮小至二○二五年的二○二一億美元。這 顯示供應鏈轉移趨勢,企業多將訂單轉向越南、印度與墨西哥等地,而非大規模回流美國 。 關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汽車與部分消費品進口,美國與全球貿易往來仍具韌性。人工智慧 資料中心投資推動晶片需求,美國大量進口半導體與相關設備。去年電子產品獲豁免關稅 ,亞洲仍是主要供應來源。在此背景下,美國對中國以外亞洲國家逆差創新高,對台貿易 逆差同步攀升。 川普發動的貿易戰讓農業受波及,中國一度停止採購美國黃豆,美國黃豆出口金額由二○ 二四年的二五八億美元降至去年的一七五億美元,美方提供一二○億美元補貼協助農民。 經濟學者指出,關稅成本多由企業與消費者吸收。截至一月,美國平均關稅稅率達百分之 十六點九,為一九三二年以來最高。 皮特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鮑恩指出,經濟研究文獻中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各國實施 關稅時能對貿易逆差產生實質影響。 ─────────────────────────────────────── 別高興太早 川普關稅被判違法 只是使貿易不確定性更高 https://udn.com/news/story/6813/9335997 經濟日報 編譯任中原/綜合外電 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決川普實施的全面性關稅措施違法,但貿易專家與經濟學者認為,這 並不會使川普放棄以關稅作為武器,而是會引用其他法律的授權,實施新的關稅措施,使 全球貿易的不確定性再度增加。 大西洋協會國際經濟學主席李普斯基(Josh Lipsky)指出,2026年川普政府在貿易政策 上,可能與2025年如出一轍,相關理由以及影響如下: 第一,最高法院的裁決。最高法院判定,川普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所 實施的關稅違法,將使川普大部分的關稅都被取消。據大西洋委員會估計,原先一年有超 過1,000億美元的關稅收入,這個缺口將必須設法填補。儘管股市可能會對這項判決雀躍 不已,但公債市場可能做出相反的反應。 川普與貿易團隊早已有備而來,後備計畫正在研擬之中。預料最高法院判決川普全面性關 稅措施違法後,美國政府將立馬發動一系列的232條及301條調查行動,政府也將嘗試使用 「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來重新締造IEEPA關稅。不過這項法條對關稅設定的時限是 150天,而且不允許川普對不同國家實施不同的關稅稅率。 結果可能將是企業要求退回關稅根本徒勞無功,各國也未必會試圖改變現有的架構協議, 而且川普將發動新的關稅,以重建貿易壁壘。這對企業界而言顯然不是關稅緩解,而是添 更多不確定性。 第二,美墨加貿易協定(USMCA)面臨解體的風險。今年三國的談判可能不會達成協議, 或者只是達成範圍較小的雙邊貿易協議。因此2026年上半年的情勢可能與2025年上半年類 似,就是川普持續以新關稅措施威脅加、墨兩國,尤其是在三邊談判如果出軌的情況下。 第三,歐盟。最近美、歐貿易關係已經惡化;由於歐盟前執行委員布瑞登對馬斯克及X網 站罰款1.2億美元,已使美國對布瑞登實施制裁,美國國務卿盧比歐表示,這是「對美國 所有科技平台的攻擊」,川普也威脅將對西班牙及法國產品實施新關稅。如此一來,可以 合理地認為目前的美歐貿易協議恐怕將不復存在。 第四,聯準會(Fed)。今年5月Fed新主席上任,利率可能下降,川普可能覺得更有實施 關稅的底氣,因為下任主席可能較不擔憂關稅可能引發的通膨效應。 因此金融市場認為新的關稅風暴可能不致出現,恐怕是過度自信。 ─────────────────────────────────────── 最高院裁定關稅違憲 貝森特:削弱川普談判籌碼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2210017.aspx 中央社 綜合華盛頓外電 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今天表示,美國最高法院決定推翻依循國家緊急 狀態法源所徵收的關稅,此舉已削弱總統川普的談判籌碼。 貝森特在福斯新聞(Fox News)的「威爾凱恩秀」(The Will Cain Show)節目中指出: 「最高法院奪走了總統的部分籌碼,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反而讓總統擁有的籌碼變 得更嚴苛,因為法院同意他確實有權實施全面禁運。」 他說:「我們將會讓各國回到相同的關稅水準,只是方式會比較不直接,且稍微更複雜一 些。」 路透社報導,川普今天對法院的裁決做出回應,表示他將援引其他法律來徵收關稅,並宣 布將簽署命令,在目前徵收的常規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的全球性關稅,預計3天後開 始課徵。 貝森特表示,他相信每個國家都會信守過去一年與川普政府達成的貿易協議。 貝森特補充說:「他(川普)有權實施全面禁運,他可以直接切斷與某些國家的往來…或 者他可以切斷整個產品線。我們一毛錢都收不到。所以,我會呼籲所有國家信守他們的協 議,並向前邁進。」(編譯:李佩珊) ─────────────────────────────────────── 美最高院裁定關稅違法 川普對大法官人身攻擊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2210039.aspx 中央社 綜合華盛頓外電 美國總統川普今天針對裁定全球性關稅無效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發動非同尋常的人身攻擊, 包括他自己任命的兩名大法官,川普聲稱他們「受到外國利益左右」。 法新社報導,川普在白宮記者會上告訴媒體:「我為最高法院某些成員感到羞愧,絕對羞 愧,他們沒有勇氣為我們國家做對的事。」 他說:「他們非常不愛國,對我們的憲法不忠誠。」他一度稱他們是「蠢人和走狗」。 自共和黨籍總統川普去年1月上任以來,最高法院大多數裁定結果對他有利;而今保守派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和戈蘇奇(Neil Gorsuch)加入3名自由派大法官行列形成6比3多數,裁定川普大規模全球性關稅措施違法 。 這是川普在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的最高法院首度遭遇重大挫敗。 川普被問到是否後悔提名巴瑞特和戈蘇奇出任大法官時說:「我不想說是否後悔。我認為 他們的決定很糟糕。要聽實話的話,我認為這讓他們兩個的家人蒙羞。」 川普大力稱讚3位支持他課徵關稅權力的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阿利 托(Samuel Alito)及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卡瓦諾是川普任命。 川普感謝這3人「展現力量與智慧,以及對我國的熱愛」。 他特別點名卡瓦諾,稱他是「天才」,並說「非常以他為榮」。卡瓦諾針對這項關稅裁定 撰寫一份63頁的不同意見書。 川普還聲稱這項裁定背後有外國勢力影響。他說:「我的看法是院方受到外國利益左右。 我認為外國利益的代表人物擁有不正當的影響力。他們對最高法院有很大的影響力,至於 是源於恐懼、尊重還是友誼,我不知道。」 記者提問是否有外國勢力影響最高法院的證據,川普回答說:「你們很快就會知道。」 川普也被問到下週在國會發表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演說時,是否會邀請投票 反對他課稅的6位大法官出席,他說他們「勉強算是受邀」,還說「我根本不在乎他們來 不來」。 美國副總統范斯(JD Vance)今天也譴責最高法院的裁定,稱「目無法紀」。 范斯在社群平台X上表示:「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儘管國會賦予總統『監管進口』的權力 ,但其實並不是那個意思。」他還說:「這是法院目無法紀,就這麼簡單。而唯一的結果 只會讓總統更難保護美國產業。」 然而,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Chicago)憲法學教授史溫( Steven Schwinn)表示,川普對個別大法官的「無端人身攻擊」,顯示他「根本誤解權力 分立」。 史溫告訴法新社:「他似乎認為,只要對法律的解讀與他本人不同,即便這種歧見是出於 誠信與正當理由,本質上就是不合法。與此同時,他本人對法律缺乏任何嚴肅的詮釋,只 是認為法律應該是他想要的樣子。這不是民主的運作方式。」(編譯:盧映孜) 附按:裁判文書明細(主案:Learning Resources, Inc. 對 川普;併案:V.O.S. Sele- ctions 對 川普;案件編號:607 U.S. (2026)) 【多數意見,由 Roberts 主筆】 主文: IEEPA未授權總統徵收關稅。第24-1287號案(主案)的判決予以撤銷,並發回,指示以欠 缺管轄權為由駁回;第25-250號案(併案)的判決則予維持。 理由: A.獲得過半數大法官支持的「法院意見」 一、課稅權屬於國會 關稅本質上是對進口貨物、服務徵收的稅。美國憲法將徵稅權交由國會獨享(第一條第八 款),總統在和平時期並無固有權力徵稅。政府對此權力的不存在亦予承認,且此案並非 戰爭時期(戰時戰爭權)下的事例。 二、IEEPA條文並未明示關稅權限 依《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50 U.S.C. §1702(a)(1)(B)),總統可「調查、規 範……進口」,但其中並未提及「關稅」(tariff)、「稅款」(duties / taxes)或「 附加費」(surcharge)。國會在其他法案中授予徵稅權時,一律使用「關稅」「稅款」 等明確詞彙,並附以嚴格限制;可見若欲授權徵收關稅,國會本該明確言明。 三、「管制進口」不涵括徵稅 英文字典及立法慣例均未將 regulate 與徵稅視為同義。例如,美國法典中多處賦予行政 機關「管制」權時,並未同時賦予徵稅權力;政府亦舉不出任何法例將「regulate」解讀 為「徵稅」。若按政府所稱,IEEPA 中其餘八個動詞(investigate、block、nullify 等 )都形同無效。換言之,IEEPA 的「規範…進口」條款並不包括課稅的權力。 B.僅獲三位大法官支持的「複數意見」 重大問題原則的適用 原則內涵:當行政部門主張某項法律授予了其「具有重大經濟與政治意義」的權力時,法 院會要求該授權必須「非常明確」。法院不能僅憑模糊、寬泛的條文,就推定國會有意將 如此重大的決策權拱手讓人。 為何適用於本案?  ・涉及國會核心權力:本案涉及的關稅,本質上是「課稅權」,這是國會「錢袋子」權   力的核心。國會不太可能輕易放棄此權力。  ・前所未見的主張:IEEPA 自1977年頒布以來的近50年間,從未有總統援引它來徵收關   稅。這種「缺乏歷史先例」的情況,是「重大問題」的有力指標。  ・權力範圍驚人:政府主張的權力是「無上限、無期限、可針對任何國家任何商品」的   關稅,其經濟影響巨大(政府自己估計能帶來數兆美元的影響)。如此龐大的權力,   不可能藏在「規範進口」這種模糊的詞語背後。 駁回政府的辯解:  ・緊急狀態並非免死金牌:法院駁回了政府主張「緊急狀態法應從寬解釋」的說法。恰   恰相反,緊急權力更容易被濫用,更應要求國會明確授權。  ・外交事務領域亦不例外:法院也拒絕了政府主張的「外交事務例外」。因為關稅權在   憲法上屬於國會,即使它有外交政策影響,也不能因此降低授權的明確性要求。 C.重要協同意見 大法官 Kagan、Sotomayor、Jackson 共同協同意見: 核心立場:同意判決結果,但拒絕採用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複數意見」中使用的「重大 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 主要論點:  ・常規解釋已充分:本案根本不需要動用任何特殊的解釋原則。僅憑「普通的法律解釋   工具」——即檢視文本、上下文結構、立法對比和常識——就能清楚得出此一結論:   IEEPA未授權關稅事宜。  ・文本與結構的清晰性:IEEPA 中的「規範」(regulate)一詞,無論在普通用語還是   國會立法實踐中,都從未被理解為包含「課稅」。國會在其他貿易法中總是明確使用   「關稅」、「稅」等詞彙,並附加嚴格限制。將此模式與IEEPA的模糊表述相對比,   問題的答案不言自明。  ・與過去立場的區隔:Kagam 大法官特別指出,本判決與她過去反對「重大問題原則」   的案件(如西維吉尼亞 訴 美國環保局)不同。在有關案件中,政府的解釋在常規標   準下是合理的,只是法院用新原則加以否定。但在此案中,政府的解釋在常規標準下   就站不住腳。 大法官 Jackson 協同意見: 核心立場:同意判決結果,但強調應使用另一種解釋工具——「立法歷史」(legislati- ve history)。 主要論點:  ・立法歷史的權威性:要探究國會的「真實意圖」,最好的證據就是國會在立法過程中   產生的官方報告(如參議院和眾議院報告)。  ・歷史證據的支持:根據1941年修正的TWEA(《對敵貿易法》,即IEEPA 的前身)以及   1977年制定IEEPA 時的國會報告,均明確指出授予總統「規範進口」權力的目的,是   為了讓總統能夠「凍結和控制外國資產」,而非徵收關稅。  ・對反對意見的回應:既然國會已經明白告訴我們它想做什麼,法院就不該用自己的推   測(例如「哪種解釋更合理」)來取代國會的意志。 大法官 Gorsuch 協同意見: 核心立場:全面支持首席大法官的「複數意見」,並為「重大問題原則」進行了深入的歷 史與理論辯護。 主要論點:  ・原則的歷史淵源:該原則並非現代發明,而是源於英國普通法中的公司特許狀解釋、   代理法中的「明確授權」要求,以及美國建國初期對行政權的限制。這是一個保護「   principal(國會)」免受「agent(行政部門)」越權的古老原則。  ・捍衛原則的正當性:該原則與「反行政國家」立場無關,反之應是「親國會」的,旨   在捍衛憲法第一條賦予國會的立法權。 大法官 Barrett 協同意見: 核心立場:同意判決結果,但對於「重大問題原則」,需從方法論上的「溫和化」進行解 釋。 主要論點:  ・作為語境化工具的原則:「重大問題原則」不應被視為一個要求國會使用「神奇詞彙   」(magic words)的「強形式實質性解釋準則」(strong-form substantive canon   )。相反,它是一種幫助法官在語境中理解文本的工具。  ・尋找最自然的含義:當一個機構主張的權力如此重大時,一個理性的對話者(inter-   preter)自然會預期,如果國會真的想授予此權力,它會說得更清楚。這種「預期」   是溝通的一部分,有助於我們判斷哪種解釋才是文本的「最自然含義」。  ・該原則不應視為一種從外部「加載骰子」(load the dice)對抗行政權的規則,因   為,這會讓法官從解釋者變成政策制定者,與文本主義相悖。 【不同意見】 大法官 Kavanaugh 主要反對意見(Thomas 和 Alito 加入): 核心立場:IEEPA中的「規範進口」毫無疑問地包含徵收關稅的權力。多數意見的判決是 錯誤的。 主要論點: 關稅與配額、禁運同為常見的進口管制手段,歷史與先例均表明國會視此為常用工具。國 會多部貿易法(如1962年《貿易擴大法》、1974年《貿易法》等)直接或間接授權總統對 進口徵稅,多任總統也曾行使此權力;1970年代尼克森總統對日貨徵稅案就是基於相同法 條。Kavanaugh認為IEEPA文本「管制進口」足以涵蓋所涉關稅,法院在此不應出於政策考 量推翻國會和總統的決定,亦不必援引任何「重大議題」或分權原則來限制總統權力。 大法官 Thomas 單獨反對意見: 核心立場:從更根本的憲法層面出發,即使IEEPA未明確授權關稅課徵,這種授權也是合 憲的。多數意見基於「三權分立」的擔憂是多餘的。 主要論點: 從憲法分權原則來看,憲法只禁止國會將「核心立法權」(制定普通法律的權力)交由其 他部門,但國會可以把其他類型的權力授予總統。對外貿易的管制權被視為行政權限(英 國國王有此權力),而非核心立法;美國建國以來國會多次將對外貿易(包括進口關稅) 之管制授權總統。因此,將IEEPA 中的「管制進口」權限擴大至徵稅,不僅符合史實,也 不違背憲法的非委任原則(non-delegation)。他援引當年殖民者的觀點強調,課徵進口 關稅在憲法意義上屬於「對外稅收」,當時認為此權力可授權給行政機關。總之,Thomas 認為本案法律授權並無違憲問題,法院不應以分權為由干預國會授予總統的貿易管制權。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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