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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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詆毀中國可判5年?南韓執政黨法案引發輿論譁然
時間Sat Nov 8 18:28:23 2025
標題:
詆毀中國可判5年?南韓執政黨法案引發輿論譁然
新聞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5239028
自由時報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
隨著南韓反抗中國影響力的示威持續不斷,執政黨共同民主黨近期研擬提出《刑法》部分
修訂法案,規定侮辱特定國家、國民、種族名譽者,可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
圜(約21.2萬台幣)以下罰款;公然侮辱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萬韓圜(約
4.2萬台幣)以下罰款。然而,在反對黨國民力量黨強烈批評下,該提案引發輿論廣泛爭
議。
南韓《中央日報》7日報導,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楊富男為首的9名該黨議員,包括李廣熙
、辛正勳、樸貞炫、尹建永、李相植、樸均澤、許成武、徐瑛教、權七勝,以及被視為泛
執政陣營的無黨籍議員崔赫振共同連署該法案,並指出,「近年來,無論線上或線下,針
對特定國家和種族的仇恨言論頻繁出現,煽動社會對立,夾雜各種謾罵與侮辱性語言的集
會、示威活動屢見不鮮。現行法律對詆毀與侮辱的規定僅限於特定個人,並未涵蓋針對群
體的詆毀或侮辱行為,此一法律空白正被「反華集會」等組織者所利用」。
為此,他們主張「增設針對特定群體的法律構成要件,將基於虛假事實的群體詆毀與侮辱
行為納入懲處範圍。同時,考慮到群體特性,將不適用誹謗罪中的『反意思不罰條款』(
即受害者不願起訴則不予處罰)和侮辱罪中的『親告罪』(受害者須親自起訴的犯罪),
以確保法律的實效性」。
提案還提出新設《刑法》第307條第2項「針對特定群體的詆毀罪」和第311條第2項「針對
特定群體的侮辱罪」。
對此,國民力量黨媒體發言人李在能在臉書(Facebook)上發文批評稱,「共同民主黨提
出『反華示威即判刑』的刑法修正案」,對數百次聽命於北韓、從事宣傳煽動的民主勞總
主導的『反美示威』視而不見,如今卻要因『反華示威』將國民送進監獄」。
他指出,「即便撕毀星條旗、縱火襲擊美國大使館,憲法仍以言論自由為由,並未處罰『
反美運動』,但如今,批評共產主義國家的『東北工程』、安全威脅或體制威脅,卻將招
致『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究竟是誰的國家?大韓民國是自由民主主義國民的國家」。
李在能進一步表示,「如今,共同民主黨議員竟要因喊出『反中國共產黨(CCP OUT)』
口號而要懲罰本國國民,現任政府的親中、反美傾向已然成為現實。我們已立於洛東江防
線,唯有抱定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決心,才能守護這片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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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和侮辱中國可判5年有期徒刑?韓國執政黨的刑法修正案提議惹議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79679
風傳媒 杜宗熹
過去一段時間以來,韓國經常爆發「反華遊行」,也引發廣泛爭議。對此,韓國執政黨「
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楊富男於4日領銜,提出包含不可以詆毀特定國家的《刑法》部分
修訂法律案。提案稱,誹謗特定國家、國民、種族名譽的人,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1萬)以下罰款;公然侮辱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0萬韓元(約新台幣4.25萬)以下罰款。此提案在韓國,也引發了在野黨和輿論不滿。
韓國《朝鮮日報》報導,楊富男在提案理由中表示:「上月3日,在反華集會上,參與者
唱著包含『中國人、朝鮮傀儡、赤色分子快滾出去』等內容的歌曲,肆意謾罵,還散佈中
國干預選舉等虛假事實」,因此提案直接瞄準了最近主導反華示威的團體。
而對於楊富男的這項提案,韓國共同民主黨領導階層人士說:「雖然不會立即作為黨論推
進該議案,但黨內已就法案的處理形成了共識。」6日,國會立法預告系統上針對該法案
出現了9000多條反對意見。國民之力黨反對稱:「這可能侵犯言論自由,有違憲的嫌疑。
」
不是只有《刑法》修正案
報導稱,韓國現行法律將因虛假事實導致名譽受損和侮辱行為的受害者,只限定為特定個
人,而該修正案將其範圍擴大到了群體。此外,共同民主黨11月6日在韓國國會的法制司
法委員會上,也通過了修訂航空安全法的議案,阻止在邊境地區等禁飛區域內向北韓散發
傳單的行為。
11月5日,韓國國會議員高旼廷提出了禁止在學校週邊直線距離200公尺以內的區域裡,針
對出身國家、地區、民族等進行仇恨示威的法案,也就是《教育環境保護法》修正案)。
高旼廷介紹提出該法案的背景時說:「最近,極右翼示威者、仇華示威者等在幼兒園、小
學、初中、高中附近反復進行伴有噪音、辱罵、暴力言論的示威活動,侵犯了學生的學習
權。」
演變成中韓外交問題?
不過,報導也稱,韓國主要在野黨「國民力量黨」則指出,「這可能侵犯言論自由,有違
憲的嫌疑」。國民力量黨也認為:「(韓國政府)對反美、反日示威保持沉默,卻唯獨認
為反華示威有問題」。他們指出,共同民主黨一直以來強調集會和言論自由,卻站出來阻
止示威。
韓國總統李在明日前說:「他們辱罵、侮辱特定國家的遊客。這是想故意惡化關係。這算
是什麼言論自由?這是搗亂」。此外,韓國國務總理金民錫稱反華示威是「自毀行為」,
指示韓國的法務部和警察廳採取嚴厲措施。
在最近的韓中首腦會談上,也聚焦了反華示威問題。韓國政界人士表示:「(反華示威)
已從言論自由問題演變成外交問題,因此不得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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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禁止「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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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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