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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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2000美大選
時間Sun Oct 24 01:28:01 2004
※ 引述《ivanism (遺珠‧神瑞振‧拜)》之銘言:
: 小布希是怎麼贏高爾的
: 普通選民選票勝 選舉人票也勝???
: 印象中高爾後來好像放棄繼續競爭
: 自己認輸 讓給了小布希是嗎^^"
=>>普選票Gore勝,不過美國本來就不看普選票,意義不大。
關鍵是當時選舉人票差距也很小,Bush略勝,
但是在Florida Bush以極微<0.01%獲勝,又傳出Florida因為老人多,
而電子投票設備老人不擅使用導致有爭議。
由於當時只要Florida翻盤,Gore在選舉人票就可以勝過Bush,
於是民主黨陣營訴求『每張選票都要計』,
但問題在於當時民主黨陣營提出的重計地區並非Florida全州,
而是選擇性的幾個地點(不免有挑自己有利的地點計票之虞)
這個要求被Florida政府(共和黨執政)與Florida法庭(成員多民主黨)的拒絕,
而上訴至Florida最高法院,卻翻案同意民主黨的要求,
之後聯邦最高法院推翻Florida最高法院的判決,
Gore才放棄並承認Bush勝選。
=>>所以說穿了Gore敗選宣言說的雖然好聽,但其實該作的爭取沒一樣少作,
例如延後選票驗證,後來又爭議地區性的重計等等等
至今民主黨人仍然悻悻然的說2000年大選是法院選出來的總統大選,
但是回想起來,若民主黨一開始就確實遵守自己的訴求,
真的要求全州重計票,或許不會在法務系統遭到挫折,而取得重新計票的機會。
(時間等於是民主黨自己搞掉的,政治面跟各種手段的拖延使得全面重計時間緊迫,
而選擇地區重計這點又成為聯邦最高法院推翻Florida最高法院判決的重要理由。)
=>>這個跟Nixson當年的案例比較起來就接近的多,Nixson選舉人票差太多,
他需要數個州的翻盤才有可能翻盤,幾個城市的爭議根本沒有可能翻盤成功,
所以拿國內的例子相比,Gore明顯更為貼切,在選舉人制度下,Gore翻Florida
就能當選,跟普選制度下重新計票翻盤就能當選才是有得比。
拿Nixson比是懶叫比雞腿,而且後來的水門案更證明這傢伙不是什麼崇高的人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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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anism:感謝^^ 我了解了~~~~ 222.157.84.64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