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gshhk (siying)
看板I-Lan
標題[閒聊] 春節工讀生待遇
時間Tue Jan 24 08:47:05 2012
原PO在宜蘭縣五結鄉某一著名景點內工作也有一段時日了
除了大企業的某些眉角尚不適應外(如長官出巡則勞民傷財...等)
其他一切都算不錯,包括環境、同事
待遇也是有遵循勞基法在走
算是一份不錯的工作
難得的春節九天連假,國人當然出門遊玩
景點不是客滿,而是爆滿
不過這是從事觀光服務業時就預想到了的
所以其實累的甘願
可是遊客的素質就實在看不下去
室內場所大聲喧鬧、追趕跑跳,大人家長竟也不加以阻止...
唉...抱歉扯遠了,這是其他的故事
春節連假,遊客眾多,景點內的許多店家自也招募春節工讀生以支援人力
除夕當天朋友A才通知原PO他在景點內某專賣食物、有很多攤子的店家打工
自不免小聊了一下
原PO:你上班時間幾點到幾點呀?我有空檔去探你班?
A: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半。
原PO:哇勒! 有算加班嗎?
A:沒有。
原PO:挖哩勒! 206/hr?
A:NO~是105/hr,中間還沒有休息。
談話至此,原PO已經無言以對了...
我覺得很難過,為什麼待遇會這麼差?!難道春節工讀生就能這樣嗎?
我覺得很憤怒,為什麼資方會這樣無良?!難道真能夠不把勞工當人看?!
雖然這是願者上鉤...但能不能算是趁人急迫地、無經驗地想賺錢而丟出這款契約呢?!
◎針對薪資
勞基法(以下同)§39→
於例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針對時數
§30、§24→
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針對休息
§35→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僱主得在工作時間內,
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勞動「基準」法
這是最基本對待勞工的待遇,已經是最基本的!
卻為何宜蘭地區一而再再而三傳出這種事?!
說真的,就這方面,宜蘭算是落後
不把人當人看,難怪人口外流
我真的覺得很誇張,既憤怒又難過...
這款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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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95.84
※ 編輯: lygshhk 來自: 1.161.95.84 (01/24 08:59)
1F:推 mathilce:資方只想賺自己的錢,勞方就累了 01/24 09:06
2F:推 kavalian:領錢時將證據留下,等不想做時再去北檢所投訴。XD 01/24 09:16
我想不想做都可以投訴,因為不是我頭家
3F:推 saysoso520:過年各店家都變相漲價 就時薪沒長 吃人夠夠 01/24 13:56
4F:→ saysoso520:正規公司不會這樣 如:k?c 麥x勞 因為我做過XD 01/24 13:58
5F:→ saysoso520:一天八小時 就破千了 一個禮拜賺五千多 供餐不限食 01/24 14:00
6F:→ saysoso520:餓了自己去拿吃的 雖然過年辛苦 可是紅包賺滿滿 爽 XD 01/24 14:01
7F:推 Nematode:蘭女推 哈哈 01/24 14:45
推
8F:推 dogdogbus:推3F 老闆賣東西有加錢嗎? 有的話別客氣 檢舉他吧 01/24 16:36
9F:推 saysoso520:沒有~肯x基 麥X勞 都是公定價 01/24 20:38
10F:推 wende520:不管有沒有加錢,該給的薪資還是要給足阿 01/24 22:16
沒錯!是最基本的待遇啊
11F:推 sunkelsa:我以為你們大企業默許啊 我知道你說的是哪裡 01/24 22:20
12F:→ sunkelsa:幾年前你說的那些攤位因為生意不好,就叫一些工讀生不用去 01/24 22:21
13F:→ sunkelsa:結果有個工讀生不爽就去投訴,然後就被罰跟全面徹查 01/24 22:22
14F:→ sunkelsa:那之後一陣子工讀生的時薪都全面提高到應該有的金額 01/24 22:23
15F:→ sunkelsa:但是久了,就只剩下一些些攤位有給足 01/24 22:25
16F:→ sunkelsa:尤其有些攤位誇張到還在75~80這樣 (平日 01/24 22:27
17F:推 sunkelsa:假如原PO是大企業的員工,你可以問做比較久的人,應該是都 01/24 22:32
18F:→ sunkelsa:知道裝不知道,假如是裡面商家的員工,那你就很幸運的在好 01/24 22:33
19F:→ sunkelsa:店家工作... 01/24 22:34
20F:→ sunkelsa:不過大企業有大企業應付的方法,大企業發文跟所有商家要求 01/24 22:36
21F:→ sunkelsa:要依法給薪,但是實際上有沒有做到他們又不管 01/24 22:37
22F:→ sunkelsa:就算被檢舉他們也塞給商家說他們不知情,他們有要求了 01/24 22:38
23F:→ sunkelsa:明明大企業可以徹底要求,但是都睜隻眼閉隻眼 01/24 22:40
24F:→ sunkelsa:政府外包給大企業,大企業外包給廠商 01/24 22:42
25F:推 sunkelsa:今天你朋友A去檢舉,拿到應有的金額,然後廠商被罰錢 01/24 22:45
26F:→ sunkelsa:然後朋友A被這個地方的所有廠商封殺,然後過一陣子又一樣 01/24 22:45
27F:→ sunkelsa:廠商依然不給足,大企業依然不管,不是欺負春節工讀生而已 01/24 22:47
28F:→ sunkelsa:很多正職也一樣 01/24 22:47
29F:推 sunkelsa:我想這個地方唯一有照勞基法給休息時間的只有大企業的員 01/24 22:51
30F:→ sunkelsa:工吧!? 01/24 22:52
原PO是隸屬大企業的小員工,原則上有享受到依照勞基法最基本的待遇
我同事曾在景點內某櫃位工作過,待遇未達勞基法要求
所以原PO很慶幸是在大企業裡,如果當時應徵的是櫃位,恐怕我就是A
我有問過跟我一樣是一線人員的老鳥,他不清楚這件事
我想只有較高層的人才會了解,但原PO跟高層不熟@@"
所以我不清楚大企業清楚此事與否,並且有無加以制止
不過如果大企業跟各攤位是用契約建立關係,或許契約沒有強制力...
我相信這種事在宜蘭層出不窮,就算今天原PO或A採取行動達到訴求
惡質資方立正站好一下下然後屁股又會繼續噘起來,故態復萌
原PO會詢問過A想不想拿回應有的待遇,如果想,原PO會協助A採取行動
到時希望板上大家幫個忙提供各個管道
(雖然壹傳媒有寄信給我了= =)
31F:推 llycky:文看到一半想說跟我同學FB上PO的好像 沒想到你就是我同學XD 01/25 01:50
新年快樂~ XD
※ 編輯: lygshhk 來自: 1.161.95.84 (01/25 07:22)
32F:推 mashimaro363:推蘭女XD 01/25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