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HumService
標題[申訴] Buddha版版主因基本觀念謬誤而判決錯誤
時間Thu Feb 8 09:02:38 2018
申訴人ID:CassSunstein
看板英文名稱: 看板《Buddhism》
被申訴板主ID:yaqqq
申訴案件: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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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UlKOYX (Buddha) [ptt.cc] [公告] CassSunstein請進~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ddha/M.1518007576.A.8A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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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18 2/07 yaqqq □ [公告] CassSunstein請進~
檢舉板區:佛法板(Buddha)
被檢舉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規:板規紅燈五、無故引戰
文章代碼:#1QU8qxF9
違規證據:
ps.快樂虎以前就高舉的「判教」體系,根本是傷敵1000(看似把南傳貶低了)自傷800
^^^^^^
(以後一貫道、真佛宗、或妙禪聰明點的話,混入佛教然後都可以用來依樣畫葫蘆
貶低北傳,然後佛法「體系」烏煙瘴氣成為欠缺方法論標準的嘴砲大賽)。
^^^^^^^^
然後欠缺方法論思維的快樂虎拿這種他不思辨而習得的所謂「整體定位佛教界內南傳北傳
^^^^^^^^^^^^^^ ^^^^^^
各宗派間的四教位置」的「法理」來當寶,
判決:
1.無故對人:整個系列文快樂虎並沒有對過話,故成立。
2.酸言酸語:再符合第一項要件之下,此項標準會放低,故成立。
依佛懺悔日以來,公告 #1PvDwTgl #1Q33D2xL,此次第三次犯紅區板規。
刪文並水桶三週。
申訴理由:
壹、原本的佛法版版規,不是上方yaqqq為了對付我,擅自縮減要件的。
原本版規如下:
五、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一、請小組長留意,上方yaqqq水桶我的公告文,有意或無意地把「沒人找你說話而你主動
挑釁他」的要件,縮減為「沒人找你說話」,以便「看起來C某人更『貼切構成違規』」,
yaqqq搞這種小聰明幹嘛?
二、如果探討挑釁與否,那麼,所謂的挑釁,外界自有明顯標準去判斷。
比如說學術上承認的文獻研究法中不苟同竟然有人用邏輯錯亂或方法論欠缺的方式討論--
請小組長留意,我在學術期刊上幾乎不可能用這七個字說其他作者,卻在ptt用這個用語,
有其緣由。是因為學術期刊不會有像ptt一樣不管哪種思維水準的人都可以隨便唬爛,自然
,學術期刊上用不到說對方欠缺方法論訓練。但ptt的情況背景卻有很大不同,反而更像
下述的背景:
如果像是研究所的Seminar,假設有自以為很行的大學部甚至高中生,跑來旁聽,然後
發言講一堆五四三(如同ptt開放給各種水準的人都能發言一樣),那麼主持的教授或在場
的博碩士班生,固然「沒有跟這位高中生『互相直接』對話」的情況下,而是在發言順序
上探討這個主題時,等到在較後幾回合的發言,分析這位高中生何以這裡論證謬誤、何以
那裡論證謬誤,然後診斷那位高中生在研究謬誤上的病因是「欠缺方法論訓練」,那麼就
是如我po文提及與評論對方的模式。
小組長可以自行去問親朋好友或自己就有Seminar經驗的話,請問在上述模式中,您同意依
yaqqq的腦袋標準,認為該名高中生屬於「被教授或其他研究生挑釁」,評論的教授或博碩
士班學長姊「無故引戰」該名高中生嗎?....
貳、從外界「明顯」可查證是否構成「無故引戰」的情況,來看yaqqq是否基本觀念錯誤:
一、文史哲學界採用文獻分析法。小組長想必知道此情況。
此種研究法的論述類型中,相關論者提到「沒有對話」的其他先前出現過的文獻、文章,
並指出作者是誰,這樣才能讓「人、事」明顯,以供其他讀者對照。所以我此一寫作方式
是完全正常的情況(況且如果被提到的文章確實有不符合方法論的情況,吾人在論證「何
以」該文缺乏此部份以後,提到「前人」「欠缺方法論思維」這幾個字,何怪之有?
不然,文史哲的論文,教授們都在示範「某位被你駁斥的學者『沒跟你對話』你卻寫文章
挑釁他!」........yaqqq到底要秀什麼下限?
ps.所以我下方才不得不說,退一萬步而言,真的搞不好其實yaqqq先至少唸碩士班一年級
(他能不能畢業都先不必苛求),因為等他唸碩一,才有學習機緣在Seminar時,被教授及
學長姊釘過他的荒腔走板觀念,他才不會井蛙觀天。
二、因此:哪來的構成無故對人(yaqqq到底什麼時候從他同溫層的井裡,爬出來看看外面
世界?不要自以為什麼是學術天的範圍)、哪來的酸言酸語?
在「其他『雖然題目不同,但領域相關』的主題」加以論證「前一小時,張三在另一
發言順序時所做的發言,因為這樣這樣、那樣那樣,所以「欠缺方法論訓練的張三」
誤解了相關內容...云云的評論用語,叫做「無故引戰、挑釁」?
那麼--全台灣的研究所報告課程,「在大庭廣眾之下」的「無故引戰」、「挑釁」事件,
乃是此起彼落了!這是不是yaqqq創造出的笑話情境?
三、多嘴一下:(這是「跟為何老是跟yaqqq好像雞同鴨講似的」的事實層面,無庸隱晦)
,yaqqq唸完大學部以後,就憑著他的「常識」去「官大學問大」、跟某前總統偶爾的霸道
思維一樣「啊我就選上了,不然你是要怎樣?」,靠腦補來侵犯學術自由裡很正常的「提
到先前相關主題的若是論證很不足的前人的文章,並且評論此現象」的合乎常規的作法,
被沒有任何「甚至最基層的『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訓練都沒有(遑論碩士、博士)」、
毫無學術認知,只會扛著「學術治版」四個字的yaqqq,亂涵攝什麼「這算是『無故對人』
」,簡直被他打敗--
我記得小組長有文史哲的背景,我被水桶且被刪的那篇文,詳細論證何以快樂虎(此人先
前就是用我所分析的該文回應我,不是說完全沒跟我在先前對話)那篇文有這樣的那樣的
邏輯上荒謬之處,然後用了這個用語「欠缺方法論訓練」七個字,這在坊間即便是具名的
論壇或雜誌上,都可接受的指出對方若有此項「訓練程度的事實」的用語層級--
當然,不是一定要唸碩士班,但其他客觀的有些沒有唸過碩士班的版主們,至少不會恣意
妄為,不是像沒有任何基礎學術訓練的yaqqq卻靠著自以為是的認知,拿來興文字獄公報私
仇。
這可不是意氣之爭。小組長您自己憑良心看看實例--大家也可都來公鑒:
「欠缺方法論訓練」七個字,「太超過」了?
小組長您是否還要「依舊尊重看版版主這種誇張到極點、違反世間通念」的標準嗎?
我記得先前小組長您判決中提到「通常會尊重版主的心證,除非版主違規很明顯」--
明不明顯,依舊可以判斷而不是「版主說了算、組務完全排除審查」吧?那麼,請您思維
:
您同不同意:「無故對人」用在本案(指出先前回應我的文章的某人)脈絡、「酸言酸語
」(「欠缺方法論訓練」這七字),可以用可查證所以也不是我片面之詞的世上論述常態
,來再審某板主政者是否在「瞎搞」呢?
不公瞎搞的情形古今不少見,當初查嗣庭難道有想反對雍正皇帝嗎?
結果出個「維民所止」,乾脆也可被yaqqq「亂解釋」成「無故對皇帝酸言酸語」好了?
但如果真持平觀之,查嗣庭這個案件到底算不算文字獄?
對比:
a.本案的「論證對方的文章相關內容何以有大瑕疵以後,指出先前回應的某人」屬於
「無故對人」?
b.「論證對方的文章相關內容何以有大瑕疵以後,指出對方『欠缺方法論訓練』」屬於
「酸言酸語」?
小組長是道教背景,我類比一下一下反面例子(讓我充當不甘被某甲評論的壞人,然後我
聯合某基礎觀念缺乏的版主某乙的假設情況吧,小組長充當一般版友)讓小組長思考。
如果是我信奉某本後世某天冒出的「OO道經」,該本道經內容自述是張道陵所著。經中敘
述作者張道陵自傳式的生活及道術修煉史,經中說江西省龍虎山位置很神奇,在江西省方
圓幾十萬平方華里內的全省乃是遍地沙漠、寸草不生的狀況下,拔起一座龍虎石山突破天
際,然後張道陵在此修煉這個法術那個法術..然後藉此道經傳給世人,抄寫流傳的人將功
德不小.....叭啦叭啦。
我這位(欠缺方法論訓練的)C某人,在「天師道版」(版主不是小組長您,而是某乙)對
此經大加吹捧並且力保是張道陵親撰,結果某甲「就算在天師道的其他主題文中」也罷來
評論我上述論點,切入角度上是一針見血從地理學常識出發,指出,張道陵自己待在江西
,江西是否全省儘是沙漠,是可以查證的,以及相關解析後;某甲寫了「欠缺方法論訓練
的Cass拿這種他不思辨而習得的天師道內容來...」云云--
然後我(或跟我看法相同的同溫層)面子掛不住了,我(或我或甚至某乙自己,也沒區別
)不思以論證v.論證去反駁Cass網友,而是讓版主某乙濫用公權力興文字獄,說某甲「無
故引戰」卡斯!所以水桶某甲!
請問,這是不是笑話?我可嘴砲我研究論證「張道陵寫書說江西省全省都是沙漠」,然後
某甲「不可」說我寫出這類荒謬文章內容顯示我欠缺方法論訓練?某甲「無故引戰」我?
而這種「引戰」標準,就是「天師道版」那個版主某乙的基礎觀念!!!!
請問小組長,某乙亂搞一通執法的情事,「明顯或不明顯」?
(我知道小組長上次另外提到的「罷免」云云--問題是,依賴組務的「法治」功能,
跟「民主」功能不同。舉個例,您總不能說,美國黑人民權運動時代,聯邦最高法院對於
南部某州多數白人選出跟他們一丘之貉、正就是反映他們希望政策上永遠白人為尊的某位
種族歧視的州長,上任後反映其選民立場,常常欺壓該州的黑人,黑人上訴請聯邦法院主
持公道,法官回應說,黑人啊你去推動該州長被他背後的大多數同類白人罷免好了?....
就是因為不能期待南方各州多數依然有種族歧視觀念的白人選民,罷免掉本來就反映他們
同樣立場的州長,所以,才靠聯邦最高法院以判決推翻南部各州的「黑白隔離」政策,
不是嗎?
參、三者,也是有網友(我可a網友不認識,yaqqq常常認為聲援被他水桶的人即是分身,
殘念,這頂大帽子很會耍嘛)質疑yaqqq的判決。證據如下(在yaqqq的水桶公告文中):
1F:→ a13471: 不覺得是無故對人耶,快樂虎就菩薩道定義特別發了一篇長02/08 09:51
2F:→ a13471: 文,而起頭是c版友發文討論菩薩道能不能吃肉,雖然不是以 02/08 09:51
3F:→ a13471: 回文的形式可是不能說他不算系列文吧02/08 09:51
4F:→ a13471: 兩者很明顯有在對話啊02/08 09:52
不過當然,有其他yaqqq的同溫層網友,他們如同美國當年南方各州的多數白人選民一樣,
對於州長、州檢察官、(多數白人組成的)州陪審團等等勇於任事、「強力」(或無理?
)執法壓制黑人民權、將看不順眼的黑人恣意判為犯罪,然後關起來,同溫層正在鼓掌叫
好咧。
萬請小組長深思一下,下級主管的濫權「明不明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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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2/08/2018 14:40:36
5F:→ nknuukyo: 兩方如果沒有要補充的東西,我周末就裁決了喔 02/08 14:47
6F:→ CassSunstein: (我剛增補一些不知您看過沒 但應該沒更多要說的了)~ 02/08 14:53
7F:→ CassSunstein: 辛苦了~ 02/08 14:54
8F:推 yaqqq: CassSunstein的嘴炮大賽又來了。 02/08 19:14
9F:→ yaqqq: 你怎麼沒有解釋「嘴砲大賽」4個字呢? 我可是等著「欠缺方法 02/08 19:16
10F:→ yaqqq: 論思維」的CassSunstein來跟我開示呀! 02/08 19:16
11F:→ yaqqq: 為何說開示呢? 02/08 19:17
12F:→ yaqqq: 因為CassSunstein跟一貫道、真佛宗、或妙禪一樣偉大,怎能 02/08 19:18
13F:→ yaqqq: 不尊重一點,聆聽其開示~~ 02/08 19:18
14F:→ yaqqq: 嘴砲大賽的開示開始了,大家請坐好。 02/08 19:20
15F:→ yaqqq: 讓我們鼓掌歡迎CassSunstein %%%%%%%%%%%%%%%%%%%%%%%%%%% 02/08 19:21
16F:→ CassSunstein: "嘴砲大賽"程度有比較嚴重?需要特地回文解釋這4字? 02/09 11:56
17F:推 yaqqq: 嘴砲王CassSunstein你怎麼了?你這樣「嘴砲大賽」怎麼進行? 02/09 13:19
18F:→ yaqqq: 還是改成「瞎掰大賽」,這幾個字可是你申訴過,認為不該成 02/09 13:21
19F:→ yaqqq: 立酸言酸語喔! 所以我這樣稱呼你,你是可以接受的吧! 02/09 13:22
20F:→ yaqqq: 選一個吧? 嘴砲王 還是 瞎掰王 ??? %%%%%%%%%%%%%%%%% 02/09 13:23
21F:推 a13471: y版主不要再崩潰了,很難看 02/09 14:12
22F:→ a13471: 沒有新的意見靜候判決就好了 02/09 14:13
24F:→ yaqqq: 的5成嘲諷都承受不住,要去檢舉了,感謝~~ 02/10 11:40
25F:→ yaqqq: 那讓我們回到正題,CassSunstein不要裝死了,快點選一個~~ 02/10 11:41
26F:→ yaqqq: 嘴砲王 還是 瞎掰王 ??? CassSunstein不認為這是酸言酸語, 02/10 11:42
27F:→ yaqqq: 真是修行有一定成果了呀! 02/10 11:42
28F:推 yaqqq: ========================================= 02/10 22:17
29F:→ yaqqq: 在這裡跟小組長說聲抱歉,讓你看到酸民式的對話。 02/10 22:18
30F:→ yaqqq: 不過對付某些人,不用這種文化,實在無法溝通! 02/10 22:19
31F:→ yaqqq: 我沒什麼補充的了,麻煩小組長了,感恩~~ 02/10 22:19
32F:→ yaqqq: ============================== 02/10 22:19
33F:→ a13471: 小組長,我不回應y版主不代表他可以亂說話拿來當補充話資 02/11 00:38
34F:→ a13471: 。我說要檢舉他是因為他的發文跟申訴案無關,不是因為我 02/11 00:38
35F:→ a13471: 受不了他的嘲諷。請小組長公正判決,不要被y版主的話術帶 02/11 00:38
36F:→ a13471: 著走 02/11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