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toguo (淵泉先生)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轉錄] [公告] 對datoguo板友的警告
時間Thu May 6 20:37:22 2010
在HumService板第821篇,flamerecca版主表示要整理本人違規之部份:
821 5/05 flamerecca R: [申訴] Learn_Buddha版版主無端警告及限制討論
結果等了一天,flamerecca版主於以下兩篇補充對本人警告之理由:
839 5/06 flamerecca □ [轉錄] [公告] 對datoguo板友的警告 (HumService 839)
282 ! 5/06 flamerecca □ [公告] 對datoguo板友的警告 (Learn_Buddha 282)
對於flamerecca版主補充的警告文,更令人不服及顯見版主無理,甚至不適任,
個人申訴如下:
1. 同組務板第797篇之申訴。
f版主本篇補充之警告文,仍然未解釋清楚本人之申訴疑問及前面小組長之疑問,
而且明顯f版主之無理。
2. f版主將本人文章中,部份段落以顏色標示,計有(重複不計):
「ostrichw菩薩」
「誠惶誠恐,誠心祈請ostrichw菩薩給予吾等開示」
「恭請ostrichw菩薩昇座給予吾等開示」
「為何連自己都不了解,那怎能作如此主張?您真是謙虛啊…^__^」
「請ostrichw菩薩開示」
「恭請ostrichw大菩薩」
(1) f版主所舉本人以上辭句,並無違反舊版規。
(2) f版主所舉本人以上辭句,明顯係尊稱ostrichw版友,並無貶低、人身攻擊之意。
(3) f版主指稱本人文章是在「挑釁」及「不清淨」(特別是以上以不同顏色標示之部
份),請f版主舉出舊版規中對於「挑釁」及「不清淨」的定義及認定標準?
3. 針對版主公告之警告文,本人申訴及答辯如下: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版主說:
: =============
: 百番挑釁,一方面不贊同對方並反駁之,卻又指稱對方菩薩。
(1) 本人對於ostrichw版友之文章及推文內容,皆尊稱以表示敬意,
綜觀本人文意,皆對事不對人,單純就佛學問題討論,亦不違版旨。
(2) 本人對於ostrichw版友之論點,未釐清部份提出疑問,
此係在釐清不清楚的問題,
引述小組長前文之問題:
討論一個尚未有明確答案的議題,就是違反清淨,違反板規嗎?
(3) f版主言本人尊稱版友「菩薩」係在挑釁,此是莫名奇妙、無理之指控。
尊稱「菩薩」怎麼會是在挑釁?
對於身為佛教相關版面的f版主竟如此主張,
似乎絲毫沒有基本佛學常識及漢傳佛教文化素養,著實令人感到訝異,
否則就是顯然版主是在扭曲本人文意及構陷本人於文字獄了。
A. 一個稍有佛學常識基礎的都知道,「菩薩」一辭是對於大乘行菩薩道、
立願於覺有情的行者之敬稱。
B. 一個稍有漢傳佛教文化素養的人都知道,
佛教居士尊稱彼此為「菩薩」此行之有年,事實上許多道場亦如此作法。
個人早年接觸部份漢傳佛教道場,如淨宗學會,以及山頭道場,
即見居士彼此以「菩薩」互稱的場景。
個人舉證如下:
http://www.spout.com.tw/perfect/selection8_6.html
「佛教徒進出寺院,或彼此相遇見面時,都會稱呼出家眾為師父;
稱呼在家眾為師兄、師姊、居士,更有尊稱菩薩。」
還有: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simple/index.php?t13640.html
本文中,在解釋「優波夷」一辭即言明:
「佛教信眾間互相的稱呼是:男眾稱作居士、師兄、菩薩
(非指觀世音菩薩的那種菩薩)。」
特別要注意第二個網頁還是源自基督教網站,
可見佛教內部信徒之間以「菩薩」互相尊稱,是基本佛教文化,
就連基督教稍有瞭解佛教者亦明白此漢傳佛教文化。
從以上舉例文章來看,稱「菩薩」顯然是敬稱,怎麼會是在挑釁?
如果稱「菩薩」是在挑釁,那尊稱還在世的行者「尊者」豈不是在造反了?
(如尊稱藏傳佛教格魯派達賴喇嘛為「達賴『尊者』」,豈不是在造反了?)
請f版主舉證「菩薩」一辭係貶低、挑釁之意!
而非忽略佛學名辭定義及現有佛教文化,而以個人主觀自由心證曲解。
以本人尊稱版友「菩薩」作為是在挑釁的證明,顯然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
版主說:
: 同時使用「升座」「開示」等只有高僧法師才可以做事,指明對方去做。
(4) 「升座」、「開示」 僅單純係表示尊請對方為吾人開示,釐清問題,破除迷惑,
使用此二辭並未違反版規及版旨,亦不違佛教禮儀。
版主以此為藉口,作為本人是在挑釁的證明,顯然無理,
且顯見版主基本佛學常識之不足,
否則就明顯是在欲加其罪,何患無辭了。
個人在此請問:好奇請問版主是外道嗎?
難道版主不知道佛教內部也有居士升座開示的情況嗎?
請見淨空法師學佛答問:
http://new.pllc.cn/tushuwenzi/ShowArticle2.asp?ArticleID=21-90-50
答問中即言明:
「問:第二個問題,他問升座的儀規和稱呼:『居士講經,升座後,
維那師呼『頂禮法師』,請問這樣如法嗎?為了重法,故在台上方便
呼『頂禮法師』,但在台下還稱某某居士。」
對於此問題,淨空法師答覆如下:
「答:對的,一點沒錯。居士升座講經,升座的時候就是法師。而實
在講,這是因為現在大家搞成習慣了,習慣錯了,不但在家居士可以
稱法師,他是修學佛法,又以佛法教化眾生,他是法師。升座他是法
師,不升座他也是法師,可是我們今天習慣不稱他法師,稱他某某居
士,這是習俗,並不如法。」
由此可見,佛教內確實有居士升座開示的情況,
而且升座開示者可名之為「法師」。
而版主卻以本人為表敬意,祈請ostrichw升座開示,破除本人迷惑一事來說嘴,
以本人勸請ostrichw版友升座開示,作為是在挑釁及不清淨的證明,
顯然是在「欲加其罪,何患無辭」之無理。
由以上顯見f版主若非基本佛學常識之不足,
就是有為警告而以莫須有罪名,扭曲本人文意之嫌了。
姑且忽略佛教內部「升座」、「開示」成立的條件為何,
重點是本人文中此部份之論述,係以尊敬ostrichw版友之前提下請其開示解惑,
並無違反版規及版旨之情事。
本人不服f版主此處無端無理之指控。
版主說:
: 當對方表明不願再討論就此打住時,
: → ostrichw:我想這樣子迴圈實在沒意義
: 仍一而再三的多次逼問「恭請ostrichw大菩薩解釋清楚:瞋怎麼障佛性?」
: 對方最後表明
: → ostrichw:我把推理講過了...所以原諒我打住了
: 時
: 仍一再的 「恭請ostrichw大菩薩解釋清楚:瞋怎麼障佛性?」
(5) 本人於Learn_Buddha第142篇推文中,與ostrichw菩薩就瞋障佛性問題討論:
142 !19 4/30 yamola □ R: bbs資源不是問題!
後來AHJKL版主在5/1 00:28:13將本人浸桶:
146 17 5/01 AHJKL □ [公告] 依據板規第十條,將datoguo暫時水桶處置。
ostrichw版友在5/1 00:29:55發文就瞋障佛性問題請教本人。
此時,本人正在水桶中。
147 10 5/01 ostrichw □ [請教] 誠心請教datoguo大
本人在浸桶之後,原不打算再討論此問題。
但是ostrichw版友還是在本人浸桶時發文請教本人,
請本人就此問題作討論及回答,
甚至還於5/1 00:51:11本人尚在浸桶時丟水球給本人:
★ostrichw 等您的回答啊XD....哈 [05/01/2010 00:51:11]
ostrichw版友表示其在等待我的回答。
於是本人水桶解除後,有鑑於ostrichw版友的邀請,
再加上在本人被水桶後,其仍公開發文詢問本人問題,
顯見其欲討論瞋障佛性問題之心意,
本人被其欲與本人討論之誠心感動,
因此出桶後於第226篇文章及推文與其討論瞋障佛性問題,文中皆對事不對人:
226 s 9 5/03 datoguo R: [請教] 誠心請教datoguo大
以上是要說明:
本人在浸桶後,本不欲再討論此問題。
但是ostrichw版友發文公開請教本人,並且積極表示欲與本人討論之意,
更以水球表示其等待本人回答之心意,
故本人為其誠心感動而應其所求,出桶後與其對事不對人的就佛學問題討論。
因此,事出有因,絕非本人刻意主動「挑釁」版友,
更何況本人文章皆對事不對人,顯無「挑釁」之實。
ostrichw版友邀請本人回應及討論瞋障佛性問題,
而本人回應之後,ostrichw版友仍未就其主張的論點釐清清楚,
因此本人對事不對人的就論點不明處提出疑問,請其正面回應,以饗讀者,
這樣就叫「挑釁」?
這樣就叫「不清淨」?
對事不對人的請對方就其自己的主張令人不明白處,提出說明,
這是很基礎的治學方式,
就好比碩博士班口試時,如果報告論文內容有令口考委員不明白處,
口考委員也會就其不明白處,提出詢問,希望考生說明清楚。
按版主的標準,
恐怕碩、博士班口考,乃至研討會中,對於發表人論點不明白處提出詢問,
都是在「挑釁」及「不清淨」了。
再者,如果這個就叫「挑釁」及「不清淨」,
那恐怕大正藏論藏中針對某命題而發揮的詰難,
按版主的標準,這些論藏也都是「挑釁」及「不清淨」了。
那是不是Learn_Buddha乾脆也禁止論藏好了?
本人討論過程中,
在第226篇文中開宗明義即言明討論焦點著重在「瞋障佛性」,
以及「瞋如何障佛性」問題上:
--------------------------------------------------
回歸我們
#1BslrRQR 的推文討論,我想要釐清討論的焦點。
我們討論的焦點是閣下主張「瞋能障佛性」,
而我關心的焦點也止於「瞋是否能障佛性」?
如果能,瞋怎麼障佛性?(回歸到你的主張而談)
--------------------------------------------------
很明顯:
本人討論的焦點是在「瞋能障佛性」及「瞋是否能障佛性」之上,
絕非如f版主所扭曲的那樣,強調:顯然本人討論焦點非ostrichw版友如何。
在此請f版主勿扭曲本人文意及糢糊本人討論焦點。
回歸第5點:
後來在第226篇之本人與ostrichw版友討論過程中,
ostrichw版友的答覆並未就其主張的「瞋障佛性」論點解釋清楚,
由於其答覆與本人關心的討論問題無關(答非所問),
因此本人就其主張論點不明處之追問,
僅是討論一個尚未有明確答案的議題。
如果討論未有明確答案的問題,就是違反清淨、違反板規,
那恐怕按f版主的論點,那整個佛教論藏都是不清淨、違反版規的了,
因為佛教論藏有些佛學問題,至今仍無明確答案,
且不同派之間仍就學理諍論不休。
是不是f版主也該禁止佛學討論。
重點是:
A. 本人與ostrichw版友顯然是在討論未有明確答案的問題,
哪裡違反版規及版旨了?
哪裡是在「挑釁」及「不清淨」了?
討論一個尚未有明確答案的議題,就是違反清淨,違反板規嗎?
B. 單純就佛教學理對事不對人的追問問題,
哪裡違反版規及版旨了?
哪裡是在「挑釁」及「不清淨」了?
希望f版主解釋清楚,否則應即還本人清白。
版主說:
: ==
: 或許每個人認定的清淨是不同的
: 但是我認定這種纏住特定板友 並且在對方打住了卻還繼續逼問的文章
: 很明顯是不清淨的
: 也就是違反了舊版規第二條
(6) 讓我們回歸Learn_Buddha第226篇文章,本人與ostrichw版友最討論段部份為:
--------------------------------------------------
1F:→ ostrichw:我把推理講過了...所以原諒我打住了 140.112.230.41 05/03 20:38
閣下前文的「推理」說:
瞋可以讓人無法成佛,後面結論直接說:「所以嗔可以障礙你見到佛性」,
但是…你的「推理」並沒有說瞋怎麼障佛性啊?
恭請ostrichw大菩薩解釋清楚:瞋怎麼障佛性?
--------------------------------------------------
ostrichw菩薩表示其欲打住之後,
本人也就問最後一次,希望其有朝一日能為本人解除迷惑,然後就沒再問了。
接下來就直接被f版主發文表示違規並鎖文、給本人警告了,
請問這就叫「在對方打住了卻還繼續逼問」嗎?
是否對於版主而言,針對一個明確的問題討論,就叫「逼問」?
重點是:
f版主,
請舉出舊版規第二條明文定義之「清淨」標準為何?
討論一個尚未有明確答案的議題,就是違反清淨,違反板規嗎?
請舉出舊版規第二條是否有規範不可對事不對人的追問?
: 解釋如上,並且不撤銷警告
: 若有疑惑請站內信至版主信箱
: 謝謝
4. 從f版主補充之警告文,顯然f版主警告理由之無理及不充分,
且有對人不對事,為警告而扭曲本人文意、以陷構本人於文字獄之嫌。
對於f版主不公不義之行,本人深深認為其不適任,
並且拒絕寄站內信至版主信箱,
在此公開申訴,向f版主表達抗議及不服。
對於f版主之無理無端警告及鎖文行徑,本人不服。
如果個人文章及推文在內容無違版旨,亦無違犯版規的情況下,
但卻無端遭版主公開警告及禁止討論,那顯然是版主執行過當了,
顯見版主此次警告及禁止討論實是無端無理之舉。
如果版主無法說明及交待清楚,
個人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及當事人,個人請求之訴求如下:
(1) 請flamerecca在Learn_Buddha版上公開解除討論佛教「瞋障佛性」問題。
(2) 請flamerecca在Learn_Buddha版上公開解除警告,並向造成本人困擾公開致歉。
希望f版主解釋清楚,否則應即在learn_Buddha版公開還本人清白。
以上,請小組長明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17.107
※ 編輯: datoguo 來自: 111.251.217.107 (05/06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