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en (肚咕求睡)
看板HumService
標題申訴 基督信仰板判決
時間Tue Dec 1 21:56:37 2009
基督信仰版版主對人身攻擊的判決無一致標準
因此我提出申訴
相關事實如下:
1.我在
#1B4zYa8I申訴有人對我人身攻擊,質疑我是神經病
2.板主在
#1B4-YvTE回應申訴駁回
原因為
1.別人質疑我神經病是合理的
另外板主在判決文中對我人身攻擊,指稱我斷章取義
如果板主認為神經病是在基督信仰板是可接受的範圍,則我沒意見
但是很明顯板主在
#1B4xBYtp認定神經病為人身攻擊
對這樣不一致的標準我曾經提出抗議於此
#1B5DLBVU
並未獲得回應,故在此提出上訴
故此申訴
※ 編輯: jerryen 來自: 140.116.141.242 (12/02 01:08)
1F:推 Trunicht:請將申訴文內所列文章轉過來組務版。 12/02 01:13
你不是說跟你相關的案件你會自動迴避嗎?
還是現在你要來接手了?
※ 編輯: jerryen 來自: 140.116.141.242 (12/02 10:10)
2F:推 windcanblow:你好像修到sitos的推文了..? 12/02 12:52
3F:→ Trunicht:你不轉過來誰知道你在申訴什麼啊? 12/03 02:57
4F:推 sitos:如果能詳述兩案的異同最好,現在看起來兩案是有差異的。 12/03 11:52
我用幾個事實來說明,如果有不同的地方請組長再提出
1. 在
#1B4xBYtp板主認定神經病構成人身攻擊(julesL案)
2. 我認為強迫症、閱讀困難症均是神經病的一種,在板主所引用的wiki說明中,這兩類也
被歸類為精神病中(神經病的學名)
2.5. 在我的案件中,對方攻擊我是神經病
3. 此兩案均屬間接暗示對方有神經病
※ 編輯: jerryen 來自: 140.116.72.37 (12/03 12:20)
5F:推 sitos:請 steelfinger 板主解釋兩次判決的依據,謝謝。 12/03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