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en (肚咕求睡)
看板HumService
标题申诉 基督信仰板判决
时间Tue Dec 1 21:56:37 2009
基督信仰版版主对人身攻击的判决无一致标准
因此我提出申诉
相关事实如下:
1.我在
#1B4zYa8I申诉有人对我人身攻击,质疑我是神经病
2.板主在
#1B4-YvTE回应申诉驳回
原因为
1.别人质疑我神经病是合理的
另外板主在判决文中对我人身攻击,指称我断章取义
如果板主认为神经病是在基督信仰板是可接受的范围,则我没意见
但是很明显板主在
#1B4xBYtp认定神经病为人身攻击
对这样不一致的标准我曾经提出抗议於此
#1B5DLBVU
并未获得回应,故在此提出上诉
故此申诉
※ 编辑: jerryen 来自: 140.116.141.242 (12/02 01:08)
1F:推 Trunicht:请将申诉文内所列文章转过来组务版。 12/02 01:13
你不是说跟你相关的案件你会自动回避吗?
还是现在你要来接手了?
※ 编辑: jerryen 来自: 140.116.141.242 (12/02 10:10)
2F:推 windcanblow:你好像修到sitos的推文了..? 12/02 12:52
3F:→ Trunicht:你不转过来谁知道你在申诉什麽啊? 12/03 02:57
4F:推 sitos:如果能详述两案的异同最好,现在看起来两案是有差异的。 12/03 11:52
我用几个事实来说明,如果有不同的地方请组长再提出
1. 在
#1B4xBYtp板主认定神经病构成人身攻击(julesL案)
2. 我认为强迫症、阅读困难症均是神经病的一种,在板主所引用的wiki说明中,这两类也
被归类为精神病中(神经病的学名)
2.5. 在我的案件中,对方攻击我是神经病
3. 此两案均属间接暗示对方有神经病
※ 编辑: jerryen 来自: 140.116.72.37 (12/03 12:20)
5F:推 sitos:请 steelfinger 板主解释两次判决的依据,谢谢。 12/03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