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toguo (秋)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檢舉] 佛教板亂浸水桶
時間Thu Oct 8 21:55:42 2009
本人針對 haryewkun板主
#1ApSyu74一文有意見,分成三個部份來討論,第一部
份就 h板主人身攻擊認定之弊病而論,第二部份就 h板主以翻舊帳之方式糢糊焦
點而簡論,第三部份就若干板友違反公告及板規之舉證,及就 h板主處置不公提
出討論 (為何會論及第三部份,請參閱第三部份開頭提及之緣由) :
1. h板主前文以顏色標出 chuit板友違規處,針對其標出之處,是否涉及人身攻
擊,我想前文已有多篇文章論述,且本人、 chuit及 sitos板主也各有提出看
法,在此不再贅述。但是我想針對 h板主第一部份論述而論,誠如 chuit前文
的意見:
(1). 任何一個文章回應,都是針對某版友所發布的文章內容進行意見交換,
那麼依照H認知,都算是「將重點擺在任何一位板友的身上」。
那麼將無限上綱到任何文章。
(2). 此討論串參與人數眾多,以回應作者的前提下,
是否成為「將重點擺在任何一位板友的身上」,
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
在作任何文章討論的時候,說明作者是正常不過的事情,
在任何一個書籍、論文發表、研討會上,
都會提到「前人研究」或「引用某作者的觀點」,
難道這就是「將重點擺在任何一位板友的身上」?
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
個人附議 chuit前文此部份意見。
社會上的一切人事活動乃至網路上的一切意見交流,基本上都是人在活動及運
作,網路上的一切交流及文章回應,都是針對作者文章內容作意見交換,而此
意見交換過程不免會引用對方文章或回應對方文章。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將回
應作者視為是「將重點擺在任何一位板友的身上」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
」?這是有問題的。如果回應作者文章即視為是「將重點擺在任何一位板友的
身上」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那麼此標準糢糊範圍過廣,將會導致無
限上綱的弊病。
在本案中, chuit就佛教教理討論,其不認同 solarjeff的見解,故而回應
solarjeff的文意內容,此中免不了要引用或回覆 solarjeff的文章,如果回
應 solarjeff的文章即可視為是在將重點擺在板友身上或對人格作批評,那按
h板主這樣的標準, h板主於本板回應 sitos板主的文章,我們是不是可以說
h板主將重點擺在 siots板主身上或對 sitos板主人格作出批評?我想這是有
問題的。
我以為既然網路討論交流免不了要引用或回應作者文章,是否構成「將重點擺
在任何一位板友的身上」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應當就文意內容詳加
考察,而非引述作者的文章,即是在將重點擺在作者身上或對人作者人格作批
評,如果可以這樣認定的話,那全世界的研討會,不免於論文中引出研究文獻
及作者,豈不都是在互相對人格作出批評了。若以此標準作為衡量準則,則恐
會有無限上綱以致衍生文字獄之情事。
chuit引用了 solarjeff文章,從「扯半天」一直到「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
」中間原文為:
扯半天,也沒看到世尊的重點。
在K第一時間的貼文來看,根本就是錯解大三災,
把經典提及的大三災,跟今日見到的水災畫上等號。
這是不對的。
且「人心丕變」一語,
也是K在引他人解釋三災文章之前,
自己加上去的註腳,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
h板主應該揭露 c板友之全文,方能知其全意,否則單引「扯半天」及「不知
道S忙個什麼勁?」會有斷章取義及誤導之嫌。
而 chuit引用 solarjeff文章,談及「扯半天」係指此系列討論文章已討論許
久,如同本人、 chuit及 sitos板主前文看法那樣,並非對人不對事。而 c板
友談及「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明顯係提醒 K板友的文章內容就教理而言之
錯誤連結情事明顯, S大的回文內容卻忽視就教理討論而言應當注意的錯誤連
結,提醒 S大應當注意 K板友就教理而言錯誤連結一事。 chuit文章重點仍是
就第二段的佛教教理錯誤連結之處作說明,並非針對 S板友作任何人身攻擊,
重點也非擺在 S板友身上。此於前文本人、 chuit及 sitos板主三人文章已提
出看法,於此不再贅述。
chuit文章大意係回應 solarjeff之文章內容,而非針對 solarjeff個人。如
果我們因為 chuit引了 solarjeff文章,便說 chuit是在針對 solarjeff本人
,若作如此無限上綱,那恐怕按 h板主的標準,他回應 sitos的文章,第一句
話即「誰問小組長」,文中亦多處提及「小組長」,我們按其標準也應可以說
h板主是在將重點擺在 sitos板主身上及針對 sitos板主作人格抨擊。我以為
h板主此理由是牽強及荒謬的,且恐有將板友文章無限上綱導致文字獄之嫌。
2. h板主舉出其所管理板中, chuit過去之言行。姑且不論 h板主所引 chuit過
去言行如何、是否有違反板規 (彼係另一議題) ,我以為, chuit過去之言行
與現在本案 h板主指出 chuit不當之處,是兩回事,係兩個獨立事件。 h板主
於本案中處份 chuit之點,在於 chuit的
#1AnjzcwK一文,而非 h板主所引用
其過去言行如何,是故 h板主不可將 chuit過去言行加入本案中討論。 h板主
這是在翻不相干的舊帳及糢糊焦點,而非就事論事。
3.第三段針對 h板主提及之 s板友及 b板友等人是否違規、是否該一併浸水桶而
論。唯此部份吾等後續會再另行提出申訴,但由於 h板主在此既已提出,吾人
也順便在此提出,公開向 h板主申訴,及向 sitos板主申訴 h板主處理不公。
當然,此部份吾人會再另行發文提出申訴,以免混淆議題。
本案中,按照harywewkun板主的標準,只要針對作者回應,即是在「將重點擺
在任何一位板友的身上」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並且於本案中作出浸
水桶處份。如同本人前文尚屬灰色地帶之文章即被視為是應當浸水桶之言論,
則於本案中,本案當事人 solarjeff板友等人亦以如下言論攻擊及挑釁本人,
更是明顯對人不對事之舉,亦應一併浸水桶。舉證如下:
在 h板主於
#1AnEbZIu一文舉出公告後 (舉出公告時間為10/02 01:39:45,
Fri Oct 2 01:39:45 2009) :
至少有solarjeff、kennykou、beyondband45及haryewkun四人明顯違反公告及
板規,卻不見 h板主亦作如是公平之浸水桶處份。茲將此四人違反公告及板規
實證舉證如下:
solarjeff於
#1Ao3Rc5s一文中,對於吾人的回應, solarjeff板友只會攻擊
本人:
Straw man (稻草人理論)
Argue from ignorance (訴諸無知)
是邏輯辯論中的兩個謬誤(Fallacies),
根據我的觀察,這些謬誤概念經常在佛板出現用於攻擊大乘或淨土法門的語法中。
在此次K大這一系列的文中,在下認為 d 大出現這兩個謬論,因此提示。
畢竟如果對方自己未發現這樣的謬誤存在,再討論下去也只是徒增戲論,干擾板面。
solarjeff指稱本人在紮草人及訴諸無知,此亦與本人討論之內容無關。如果
前文本人指出 K板友討論態度不當處,算是違反 h板主「將重點擺在任何一位
板友的身上」或「就板友的人格做出批評」的準則,那 solarjeff於此文中針
對本人討論態度及邏輯如何作出攻擊,且評論本人言論皆係在紮草人,及本人
是在訴諸無知,豈不也同樣犯了 h板主的準則,而犯了將重點擺在板友身上及
針對板友人格作批評。然而 h板主卻不對 solarjeff明顯對人不對事之事實作
出浸水桶之公平處置。
再來,而後 solarjeff又於
#1AnDJ_Ri一文中推文如下:
推 solarjeff:看起來d大已經很成功的將k大的概念替換 219.87.181.90 10/02 16:51
solarjeff指稱本人偷換 K大的概念,本人回應如下:
推 datoguo:樓上, 我可沒替換K大的概念, 而是針對其論 60.250.200.94 10/02 17:03
→ datoguo:點論述, 前文有作說明. 不要亂扣帽子好嗎 60.250.200.94 10/02 17:04
推 datoguo:如18045所述,如果你認為我偷換了或扭曲了 60.250.200.94 10/02 17:06
→ datoguo:K大的概念或文意, 歡迎舉證啊.... 60.250.200.94 10/02 17:06
之後, solarjeff抨擊本人如下:
推 solarjeff:straw man + argument from ignorance 219.87.181.90 10/02 17:28
又於
#1AoCTbll推文:
→ solarjeff:argue from ignorance again. u love it 123.240.19.250 10/05 00:15
所謂「argue from ignorance」意即「出於無知而辯論」,如同 solarjeff自
己翻譯的中文即為「訴諸無知」,無論中文意涵如何,該句英文有指責他人之
辯論皆是出自於無知之意味。試問,論及本人無知與否,此與本人討論該系列
議題之教理內容有何關係?
如果論及本人無知,不算是作人身攻擊,那本人僅言他人「睜眼說瞎話」、「
搞笑」、「瞎扯」又怎麼會是在作人身攻擊?
如果 h板主要對此系列當事人作處理,以其之標準, solarjeff明顯針對本人
作人身攻擊,亦將重點擺在本人身上,且對本人人格作批評,也應公平的對其
作出浸水桶之處份。
solarjeff抨擊本人是在紮草人及訴諸無知,並且指稱本人喜好無知,如彼在
「argue from ignorance again.」之後,指稱本人「u love it」,而此抨擊
及指控與該系列討論議題並不相干,重點明顯著重在本人身上及人格之上。若
以同樣 h大的標準來看, solarjeff之推文明顯亦是在針對個人及人格作與主
題不相干之攻擊。
再來, solarjeff後於
#1ApBcyFL推文:
→ solarjeff:好意提醒,竟演變成這種局面,都是傲慢 219.87.181.90 10/08 12:46
→ solarjeff:惹的禍。 219.87.181.90 10/08 12:46
solarjeff指責吾人傲慢,此與該系列議題有何干係? solarjeff如前文所述之
行為及此處推文,皆明顯對人不對事。按 h板主之標準,應當也作同浸水桶之處
份。
再來, K板友於
#1An5Cgzu推文中攻擊本人:
→ kennykou:看來你還是執著文字上 114.43.100.251 10/06 10:22
彼人攻擊本人執著文字上,本人執著文字與否,亦與討論議題不相干。明顯是
針對本人而論。 h板主也應該對 K板友作出如上述浸水桶之公平處份。
再來, b板友於
#1AnCr8yJ推文:
→ beyondband45:看來d大還是不相信因果。身口意(心) 114.41.9.221 10/02 12:13
又云:
→ beyondband45:過份執著、偏見,是不好的。這是結論 114.41.9.221 10/02 12:25
此係明顯針對本人人格作出抨擊,其抨擊本人過份執著、偏見,此亦與本人討
論之議題無關,明顯是針對本人而論。 h板主也應該對 K板友作出如上述浸水
桶之公平處份。
另外,於
#1AoSpNnW一文中, h板主為本案被申訴對象,竟於此文中云:
→ haryewkun:beyond大:你猜對了。他們的確是轉移陣 60.49.45.177 10/07 13:10
→ haryewkun:地繼續鬧,Humservice現在吵翻天…… 60.49.45.177 10/07 13:11
h板主指稱吾人之據理力爭是在鬧,按 h板主的標準,此亦是對於吾人人格之
攻擊,且亦與該系列議題內容無關,並且明顯是亦將重點放在吾人身上及對吾
人人格作攻擊,板主應當自浸水桶以示公正。
若以同樣 h大的標準來看, S、 K板友及 b板友,乃至 h板主本人之推文明顯
亦是在針對個人及人格作與主題不相干之攻擊,且皆是在公告之後違犯,其中
h板主更是明知故犯。 h板主應公平對一干人等,即solarjeff、kennykou、
beyondband45、haryewkun四人,公平作出浸水桶處份,方顯公正。
綜合上述,本人作出如下意見:
(A) 本人反對 h板主處份之處在於質疑 h板主雙重標準,按其標準,應當全部
都無事,或全都浸水桶,豈能厚此薄彼,在同樣標準下,有人浸水桶,有
人明顯違犯行為卻無事。倘若 h板主能秉公處理,將於公告之後的違犯者
,含 h板主本人在內,亦作公平處置─浸水桶,或者大家 (含本人及 m板
友及 c板友) 都沒事,如此方顯公平。若 h板主最後決定將上開列舉明顯
違規之當事人一起浸水桶 (包含 h板主本人浸水桶在內) ,則本人對 h板
主處置本人浸水桶一週之部份表示認同且不再有意見,否則本人質疑板主
的公正性,並針對不公平之處抗議到底以爭取及捍衛吾等權益。
(B) chuit板友既無違反板規事實, h板主應立即解除其水桶,並就處置不當
致使其文字獄,及白白幾天被浸水桶而影響其發文權益一事,公開道歉。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關於 chuit 發言的部份,我目前較認同 chuit 為自己辯護的說法。
: : 以下將四點分開論述:
: : 扯半天:係指此一討論或論點持續一段時間,雖然此一用語有貶抑的意味,
: : 但卻沒有明確的證據說明是對發言者的貶抑,或單純只是對意見本身的不認同。
: : 通常使用扯半天時,指的是發言本身不合理或無法融貫,未必是針對發言者。
: : 在K第一時間的貼文來看:重點乃在「貼文」而不是K,也算不上是針對個人。
: : K在引他人解釋三災文章:指的乃是引用文章的舉動本身,並非針對個人。
: : 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乃針對積極發文回應的目的提出疑問,也未到針對個人。
: : 以上的針對個人係對個人的人格、身份或其它與討論無關的部份作評論。
: : 但目前閱讀下來,討論本身仍是圍繞在論點,而不是討論者本身。
: : 不曉得 haryewkun 板主是否有進一步的證據說明,
: : chuit 板友上述的發言乃針對個人發言,而不是針對論點本身批評?
: 請問小組長,是希望我解釋為什麼當時我認為這是針對人發言,還是問我對
: 此決定是否有異議呢?
: 如果是問我對此決定是否有異議,我是沒有異議。一切照小組長的判決去走
: ,請小組長下達進一步的指示。
: 另外,solarjeff及beyondband45這兩位是否違反版規,也請小組長指示。
: 但如果是問我個人對chuit哪段話的看法,我還是認為chuit那段話是針對
: solarjeff這個人所作的回應。
: 從文章來說,chuit先引述了solarjeff的文章,第一句是“扯半天”,再一
: 直說到“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所以這很明顯是對solarjeff的回應。
: (論點沒有生命,它不可能自動自發的“扯半天”,能扯半天的必然是人)
: 所以連接起來,只能是“solarjeff在那邊扯半天、也沒看到世尊的重點”
: 再怎麼也不可能說“solarjeff的論點在那邊扯半天、solarjeff的論點看不
: 到世尊的重點”。
: 或者這樣說:如果有人quote版友A的文章,然後在下面說“狗屁不通”、“
: 胡說八道”,他沒有聲明誰狗屁不通,難道這樣也是可以被接受嗎?
: 我們再看過去chuit曾經對別人做過的檢舉:
: #194yRqm0
: ● 237 s 11/07 chuit □ 檢舉 SkyElder :我呸
: 檢舉 SkyElder :我呸
: 上次有版友使用這個呸入水桶
: 不知道這次版主是否會處理?
: #1AlBrFtm
: ● 262 s 9/25 chuit □ [檢舉] sheng530220 人身攻擊
: : → sheng530220: 所以才又吃大乘佛教的飯跟薪 218.171.144.159 09/18 20:41
: : → sheng530220:水,又這樣子毀壞大乘佛教嗎? 218.171.144.159 09/18 20:41
: 指出「無餘涅槃」及「無餘依涅槃」梵語都是 anupadhisesa-nirvana
: 這跟毀壞大乘佛教有什麼關係?
: 以上違反版規第四條,
: (1)個人的工作進行挑釁 (2)作不實毀謗
: 請版主處理
: -----------------------------------------------
: 如果沒有說出對象,就是沒有指定對象,那麼上面兩位版友,是不是也可以
: 這樣辯解:
: 我說呸,又沒說呸誰;
: 我說吃大乘佛教的飯跟薪水的人毀壞佛教,又沒有說那個人是chuit你?
: 但chuit卻發文表示這是挑釁,檢舉這兩位版友,要求版主處理。
: 版主也的確將這視為對chuit挑釁而處理了:
: SkyElder則是被取消一個月的言論權。(公告者是virulous版主)
: sheng530220是以版規四警告一次。(公告者是我)
: 所以chuit的發言,如果要以“並無貶抑”來辯護,那也罷了,但怎麼能夠
: 以“並無明確說明是針對誰”來辯護呢?
: -----------------------------------------------
: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再次強調,我對于小組長的處置並無異議。若小組長有
: 指示,我會完全按照小組長的指示去做。
: solarjeff及beyondband45這兩位是否違反版規,也請小組長指示。個人亦
: 無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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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110.30
※ 編輯: datoguo 來自: 60.250.200.94 (10/09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