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ang (天地一游者)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申訴]Christianity板板主slang於#19ZzIbEK檢선…
時間Mon Apr 6 18:59:53 2009
寫在前面
1.我敢說這是我處理過最長的案子
2.給小組長,他針對的乃是基信版
#19aJNGbk判決案
與他本人之水桶判決不同
我先總結一下windcanblow的論點(以下稱w)
一、w從我的信件裡面得到結論如下:
本人與slang 板主信件往來討論其判決,得到的答案是在該板任何人
都可以對他人「不需提出任何理由」而可以徑行對他人「職業、專業
素養等個人工作能力的批評、抹黑與質疑」而板主無法管理,阻止,
或加以反對與勸導。
事實上,他以版主為例子作了問了幾個問題,而版面管理者遭到批評乃是常有的情事,
版主也不宜有太多反應,因此他拿著我虛擬實例的回答套用出上面的結論
我想他是過度引伸,這一點我必須澄清
二、稍後,他做出結論如下:
本人的要求是:
1.「批評與否定他人的專業能力、素養必須舉證」。
2.「針對職業內涵的評論,應當在相關主題下進行,而非在不相關的討
論串中,本人未以任何姿態貶抑他人時,也可被他人以職業否定專
業素養」。
板主的堅持是:
「批評不需任何理由,而可將此行為交諸公評」。
「你之前自己要以社工姿態降臨,就該在日後全然接受」。
對於w所謂版主堅持部分,我的解釋前段,不多回應
至於w的要求第1點,我認為有助於版面討論
但是不認為應納入版規,強制執行之
作為辯論賽的裁判,應非版主的職務,因此我認為自有公評
至於w所要求第2點,個人覺得有些荒謬
照這樣看來,以後版主沒有發公告時就不是版主,而非公告文之相關內容不得討論版務
郭冠英私底下寫文章時,也不是新聞局官員了(請原諒我用政治事件當例子)
而且w希望自己以社工身份出現時,其他人才可以批評社工專業
我能同意並瞭解w擁有「有時不享當個社工」的權利
但版友並無忘記「w是社工」此一事實的義務
其他質疑與批評,將依照現行版規處理
三、w質疑我對於「舉證」事件的雙重標準,我的回應很簡單:
有違反版規疑慮者,才會被要求舉證
其後之文章大多為重複論述,我就不再回應
我對此事之總結感想,此一事件為單純的網友爭論、辯論、吵架
大家互相刨根底、抓漏洞
然後開始互相檢舉,而有今日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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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迷蹤拳煙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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