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estic ( )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抗議buddhism板主blueryan處置不公及有爭議
時間Thu May 15 17:43:05 2008
板主在此處置,是根據板主自身佛學板板主經驗以及慣例,還有板規第六條。
板主宅心仁厚,未把第七條也算進來。 認定標準在此小組長尊重板主決定,板規未明
定之處,由板主及板友提出討論,但不是在犯規之後才來討論規定良窳。 水桶名單及
期間小組長認定並無不妥,請對板規有意見之使用者在佛學板提出討論。 再者,兩位
使用者皆上站超過兩千次,觀看文章時數長,若以此條件來看 "不教而誅" 並不成立
,且板規已明定在置底文章,且板主已公告數次請板友自治,理性討論並尊重其他使
用者,故板友應已有自知之明。
若要明定水桶標準、期限、對象,可於平時在板上由板友或板主主動提出,其餘
未明訂之處,由板主依經驗及看板慣例而定。
本案就此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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