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estic ( )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抗议buddhism板主blueryan处置不公及有争议
时间Thu May 15 17:43:05 2008
板主在此处置,是根据板主自身佛学板板主经验以及惯例,还有板规第六条。
板主宅心仁厚,未把第七条也算进来。 认定标准在此小组长尊重板主决定,板规未明
定之处,由板主及板友提出讨论,但不是在犯规之後才来讨论规定良窳。 水桶名单及
期间小组长认定并无不妥,请对板规有意见之使用者在佛学板提出讨论。 再者,两位
使用者皆上站超过两千次,观看文章时数长,若以此条件来看 "不教而诛" 并不成立
,且板规已明定在置底文章,且板主已公告数次请板友自治,理性讨论并尊重其他使
用者,故板友应已有自知之明。
若要明定水桶标准、期限、对象,可於平时在板上由板友或板主主动提出,其余
未明订之处,由板主依经验及看板惯例而定。
本案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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