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vanta (子羽)
看板HsinChuang
標題[公告] 20070725自介制連帶問題新方案與解釋
時間Thu Jul 26 01:58:21 2007
1.廢除變相的強制自介制
先前印璽解釋過,執行揪團、贈送需自介的原因是為了在自介 1500 人時舉辦樂生議題
之公投,避免有心人士灌票,因而實行。鑑於以下質疑,撤除此政策:
a.為何非要 1500 人?現有的 1000 人不行?
b.假設樂生議題通過公投,可討論之,有心人士們就不會大肆評論?
是,會的,所以他說第二步是連發文、回文都要自介。
但是樂生議題從來就不可能通過,此一連串政策實為弔詭、不合情理之至。
因此廢除。
2.全面禁止買賣文,請回 forsale 板
1F:推 LoStHeaRt:為何禁買賣?如同租屋贈送,都是依附地緣性一樣強的吧! 07/26 13:09
必須要承認的是,一旦扯到錢,就難免會有糾紛。什麼樣的糾紛呢?各式各樣的糾紛,
很抱歉我回答的很含糊,實質上是因為我看過很多很奇怪的糾紛,一時也想不出詳細的。
我參考各區地方性看板的作法,他們都是一律禁止利益輸送行為,也就是買賣文。那或許
你會想問我,合購就沒有利益輸送成份嗎?關於這個問題是很難回答的,因為這牽涉主購
的理性良知。辦一次團購就賺到可以買一台機車的主購你有沒有遇過?我遇過。辦一次團
購就貼錢貼到沒錢付房租的主購你有沒有遇過?我也遇過。所以放合購、禁買賣的理由就
在此,我們只能選擇通融糾紛可能性較低的,而選擇禁止糾紛可能性較高的買賣文。
至於地緣性很強,這是想法之一,對同地區的人交易大家都方便。我也願意相信這種良
善的動機,但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別區的人都知道他賣貴了,而獨獨選一個不知道他賣得稍
貴的地方來賣?這是有可能的。因此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起見,禁止買賣文理由如
上,還請各位板友見諒!
3.合購文、交換文、贈送文、送養文同一帳號每週最多三篇,文章數超過將警告 12 小時
計算時間以發文時間為準。未自行刪除則由板主刪除並劣退
其實原先我是打算連贈送、送養都要打回原板,但有板友向我建議,此類立意較為良善
的文章尚可留在新莊板給板友們方便,只是可能需要一些小小的限制,故有附註條例數項
如下:
附註條例之一:同一人、多帳號將依照站規所規範之分身帳號處置條例呈報站方
此係避免有心人士鑽漏洞,申請多帳號進行洗板。
附註條例之二:偷渡文(假贈送真買賣)一律水桶一週並劣退,偷渡標準由板主主觀認定
如主觀認定與板友認知有衝突,則依大憲章第一條進行協議。
附註條例之三:送養文需詳細註明欲送養之寵物狀況,
不得因養到一半覺得麻煩而送給他人。
凡發現此狀況者,不警告即刪文,不水桶亦不劣退。
此係因為有板友建議可參考寵物板的考量,避免有不肖人士養到一半嫌麻煩就送人。
附註條例之四:合購文發起者需有以下條件
1.發文數 50 篇以上(如果太多或太少請板友們推文告知)
2.劣文 1 篇以內
由於設定發文限制會連帶影響其他文章,因此採用瀏覽告發制
由板主及板友瀏覽合購文時 Q 主購的資料審核之。
增修此項條例之時,將同時增修合購文內設格式。
原本有板友向我建議上站次數等等,但上站次數太好洗
在新莊板發表多少文章也很好洗,優文很難拿,故採取總發文數與劣文數並審制。
劣文篇數應該沒問題,但文章數之限制置底多時並無人有其他意見,便以此實施。
4.徵求文部份
可向板友徵求物品或協助,同一帳號每週最多一篇
文章數超過者警告 12 小時刪文不劣退,畢竟需要幫忙還多個劣文確實不通人情。
5.實行黑名單制且加重對黑名單之懲處。
主揪、贈送者放鳥,水桶七天,放鳥第二次以上,公布帳號並水桶一個月。
跟團、領取方放鳥,水桶四天,放鳥第二次以上,公布帳號並水桶兩週。
==========================以下是其他碎碎念====================================
有些沒解釋的條例,是我個人覺得不太需要解釋的部份
如果有板友認為還是應該要解釋一下,推個文,那我會解釋的。
相關新方案已置底一週,至今日為止並無其他意見
那麼自
此公告之後,相關方案正式執行。
想必會有板友們發現,過去幾天板上有兩三篇買賣文被我們刪除掉且寄信通知為何被刪
我們執法的依據是新方案,但新方案在過去兩天並未正式執行
我們如何能這麼做?其實是因為在我發布新方案草案當時,印璽便公告舊條例失效
那麼在這幾天的空窗期該怎麼辦呢?
我見板友們對新方案的反應良好,便竊自在有問題發生時,率先執行了新方案..(汗)
如有不妥,也請板友們見諒!未來如再有類似情形,必定會公布妥善的過渡法案給各位。
這一篇因為應板友要求附上增設理由,所以顯得有些亂
所以我會再發布一篇條列式的精簡版。
置底的大憲章目前也由我在著手重新設計、規劃與排版。
在自介制相關新方案編入新版大憲章之前,精簡版板規與大憲章會暫時置底一陣子。
還請往來板友們多多留意
如若犯了錯也不要緊,我們都會給予修正的時間,一般為 12 小時
12 小時之後未修正,會刪除該文、實施相關懲處如水桶之類並寄說明信件給您
說明為何文章會被刪及為何您會被施予那樣的懲罰
不過若是惡意累犯的話,我們或許也不排除使用規定以外的重刑噢
那麼,如果還有意見的話,請推文、丟水球或來信告知,我們將會認真參考您的意見。
如果覺得沒問題、有支持的價值,也請板友們不要吝嗇給個推^^"
謝謝大家。
2007.07.26 新莊板板務 子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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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32.197
2F:推 jasonkeen: 07/26 02:04
3F:推 bberyllovely:黃色的部份好亮~~可以換個顏色嗎(☆_☆) 07/26 02:10
※ 編輯: Elivanta 來自: 122.124.32.197 (07/26 02:13)
4F:推 MiaShopgirl: (☆_☆) 07/26 02:31
5F:推 iidkasr:推 (☆_★) 07/26 03:12
6F:推 plkmbv: 推一個 很用心 子羽板主加油唷 (★_☆) 07/26 09:35
7F:→ Alvis1984:推一個 07/26 13:02
8F:推 LoStHeaRt:為何禁買賣?如同租屋贈送,都是依附地緣性一樣強的吧! 07/26 13:09
9F:推 ching0510:您辛苦了@.@ 07/26 17:23
※ 編輯: Elivanta 來自: 122.124.32.197 (07/26 23:35)
10F:推 Elivanta:已解釋為何禁買賣 07/26 23:35
11F:推 madcloud:為了避免糾紛就禁止買賣文?能否辦個投票表決看看呢?謝謝 07/27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