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vanta (子羽)
看板HsinChuang
标题[公告] 20070725自介制连带问题新方案与解释
时间Thu Jul 26 01:58:21 2007
1.废除变相的强制自介制
先前印玺解释过,执行揪团、赠送需自介的原因是为了在自介 1500 人时举办乐生议题
之公投,避免有心人士灌票,因而实行。监於以下质疑,撤除此政策:
a.为何非要 1500 人?现有的 1000 人不行?
b.假设乐生议题通过公投,可讨论之,有心人士们就不会大肆评论?
是,会的,所以他说第二步是连发文、回文都要自介。
但是乐生议题从来就不可能通过,此一连串政策实为吊诡、不合情理之至。
因此废除。
2.全面禁止买卖文,请回 forsale 板
1F:推 LoStHeaRt:为何禁买卖?如同租屋赠送,都是依附地缘性一样强的吧! 07/26 13:09
必须要承认的是,一旦扯到钱,就难免会有纠纷。什麽样的纠纷呢?各式各样的纠纷,
很抱歉我回答的很含糊,实质上是因为我看过很多很奇怪的纠纷,一时也想不出详细的。
我参考各区地方性看板的作法,他们都是一律禁止利益输送行为,也就是买卖文。那或许
你会想问我,合购就没有利益输送成份吗?关於这个问题是很难回答的,因为这牵涉主购
的理性良知。办一次团购就赚到可以买一台机车的主购你有没有遇过?我遇过。办一次团
购就贴钱贴到没钱付房租的主购你有没有遇过?我也遇过。所以放合购、禁买卖的理由就
在此,我们只能选择通融纠纷可能性较低的,而选择禁止纠纷可能性较高的买卖文。
至於地缘性很强,这是想法之一,对同地区的人交易大家都方便。我也愿意相信这种良
善的动机,但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别区的人都知道他卖贵了,而独独选一个不知道他卖得稍
贵的地方来卖?这是有可能的。因此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起见,禁止买卖文理由如
上,还请各位板友见谅!
3.合购文、交换文、赠送文、送养文同一帐号每周最多三篇,文章数超过将警告 12 小时
计算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未自行删除则由板主删除并劣退
其实原先我是打算连赠送、送养都要打回原板,但有板友向我建议,此类立意较为良善
的文章尚可留在新庄板给板友们方便,只是可能需要一些小小的限制,故有附注条例数项
如下:
附注条例之一:同一人、多帐号将依照站规所规范之分身帐号处置条例呈报站方
此系避免有心人士钻漏洞,申请多帐号进行洗板。
附注条例之二:偷渡文(假赠送真买卖)一律水桶一周并劣退,偷渡标准由板主主观认定
如主观认定与板友认知有冲突,则依大宪章第一条进行协议。
附注条例之三:送养文需详细注明欲送养之宠物状况,
不得因养到一半觉得麻烦而送给他人。
凡发现此状况者,不警告即删文,不水桶亦不劣退。
此系因为有板友建议可参考宠物板的考量,避免有不肖人士养到一半嫌麻烦就送人。
附注条例之四:合购文发起者需有以下条件
1.发文数 50 篇以上(如果太多或太少请板友们推文告知)
2.劣文 1 篇以内
由於设定发文限制会连带影响其他文章,因此采用浏览告发制
由板主及板友浏览合购文时 Q 主购的资料审核之。
增修此项条例之时,将同时增修合购文内设格式。
原本有板友向我建议上站次数等等,但上站次数太好洗
在新庄板发表多少文章也很好洗,优文很难拿,故采取总发文数与劣文数并审制。
劣文篇数应该没问题,但文章数之限制置底多时并无人有其他意见,便以此实施。
4.徵求文部份
可向板友徵求物品或协助,同一帐号每周最多一篇
文章数超过者警告 12 小时删文不劣退,毕竟需要帮忙还多个劣文确实不通人情。
5.实行黑名单制且加重对黑名单之惩处。
主揪、赠送者放鸟,水桶七天,放鸟第二次以上,公布帐号并水桶一个月。
跟团、领取方放鸟,水桶四天,放鸟第二次以上,公布帐号并水桶两周。
==========================以下是其他碎碎念====================================
有些没解释的条例,是我个人觉得不太需要解释的部份
如果有板友认为还是应该要解释一下,推个文,那我会解释的。
相关新方案已置底一周,至今日为止并无其他意见
那麽自
此公告之後,相关方案正式执行。
想必会有板友们发现,过去几天板上有两三篇买卖文被我们删除掉且寄信通知为何被删
我们执法的依据是新方案,但新方案在过去两天并未正式执行
我们如何能这麽做?其实是因为在我发布新方案草案当时,印玺便公告旧条例失效
那麽在这几天的空窗期该怎麽办呢?
我见板友们对新方案的反应良好,便窃自在有问题发生时,率先执行了新方案..(汗)
如有不妥,也请板友们见谅!未来如再有类似情形,必定会公布妥善的过渡法案给各位。
这一篇因为应板友要求附上增设理由,所以显得有些乱
所以我会再发布一篇条列式的精简版。
置底的大宪章目前也由我在着手重新设计、规划与排版。
在自介制相关新方案编入新版大宪章之前,精简版板规与大宪章会暂时置底一阵子。
还请往来板友们多多留意
如若犯了错也不要紧,我们都会给予修正的时间,一般为 12 小时
12 小时之後未修正,会删除该文、实施相关惩处如水桶之类并寄说明信件给您
说明为何文章会被删及为何您会被施予那样的惩罚
不过若是恶意累犯的话,我们或许也不排除使用规定以外的重刑噢
那麽,如果还有意见的话,请推文、丢水球或来信告知,我们将会认真参考您的意见。
如果觉得没问题、有支持的价值,也请板友们不要吝啬给个推^^"
谢谢大家。
2007.07.26 新庄板板务 子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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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4.32.197
2F:推 jasonkeen: 07/26 02:04
3F:推 bberyllovely:黄色的部份好亮~~可以换个颜色吗(☆_☆) 07/26 02:10
※ 编辑: Elivanta 来自: 122.124.32.197 (07/26 02:13)
4F:推 MiaShopgirl: (☆_☆) 07/26 02:31
5F:推 iidkasr:推 (☆_★) 07/26 03:12
6F:推 plkmbv: 推一个 很用心 子羽板主加油唷 (★_☆) 07/26 09:35
7F:→ Alvis1984:推一个 07/26 13:02
8F:推 LoStHeaRt:为何禁买卖?如同租屋赠送,都是依附地缘性一样强的吧! 07/26 13:09
9F:推 ching0510:您辛苦了@.@ 07/26 17:23
※ 编辑: Elivanta 来自: 122.124.32.197 (07/26 23:35)
10F:推 Elivanta:已解释为何禁买卖 07/26 23:35
11F:推 madcloud:为了避免纠纷就禁止买卖文?能否办个投票表决看看呢?谢谢 07/27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