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si (印璽)
看板HsinChuang
標題[公告] 樂生系列文判決書
時間Mon Mar 12 20:16:19 2007
關於樂生系列文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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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4 eric12 □[轉錄][新聞]捷運新莊線延宕4年 損失金額至少120億
1F:推 Beijingman:這個鳥房子有什麼保存價值啊 03/08 23:05
2F:→ asyoop:現代人很悲哀,只會濫用言語攻擊別人,會說鳥房子之類的話 03/09 09:18
3F:→ asyoop:只能證明這種人只是個沒水準的鳥人 03/09 09:19
4F:推 Beijingman:那堆絕食大學生的像鳥人,配爛樂生鳥房子,絕配 03/0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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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man板友,我尊重您的發言權,但我也希望不涉及任何人身攻擊,
在樂生議題上,以嚴謹標準來談,"鳥房子"也構成公然侮辱罪。
Beijingman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依#3324之規範,eric12轉貼新聞,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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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7
5F:→ IBMbuyer:推託到樂生方面。你看樓上一些人呆呆相信不拆不行 03/08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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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IBMbuyer:就知道政府這招真的是很管用,不管什麼顏色都在用 03/08 23:44
7F:推 Jasy:推樓上 一堆愚民 03/09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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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Jasy:醜化別人在先 又不准別人發言 比紅衛兵還紅衛兵 03/09 13:38
9F:→ Jasy:說愚民還好聽 其實是一群暴民 03/0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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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buyer、Jasy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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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6
10F:推 rebot:講那麼多廢話 蓋一個一模一樣的地方他們也是不會搬啦 03/09 14:11
11F:→ rebot:還不就為爭一口氣 老番顛 03/0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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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ot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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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6
12F:噓 rebot:End+頭噓 03/09 18:45
噓他人文時,請給予對方一個說明,讓被噓者知道反對論點為何。
立場不同是可以允許的,但請提出合理解釋,若無合理解釋,視為濫用噓文。
13F:噓 rebot:垃青的屁話還不就是那一套 沒什麼好尊重的 03/10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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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他人發言,立場雖不同但可各自表述,
敬人者人恆敬之,如果板友不尊重他人發言,代理板主有權限制發言權利。
以上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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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1
14F:噓 Javelin:其實我不是新莊人...我們這已經有捷運了^^..看不下去鄰居 03/09 21:18
15F:→ Javelin:已經延到101年了...或許不止... 03/09 21:19
噓他人文時,請給予對方一個說明,讓被噓者知道反對論點為何。
立場不同是可以允許的,但請提出合理解釋,若無合理解釋,視為濫用噓文。
16F:噓 buslover:只會檢討捷運局 不檢討自己妨害大多數人權益 噓一個 03/09 21:26
不視為濫用噓文,提出具體論證。
17F:噓 buslover:文建會不是政府組織? 難道它不知道會拆樂生? 其實後來的꜠ 03/09 21:29
18F:→ buslover:作為都是在補償之前的無能吧... 03/09 21:30
其實您可以多想兩分鐘不用噓文,代理板主建議您善用箭頭或回文。
19F:噓 buslover:可是因為這樣就犧牲多數新莊人的權益 我相當不能接受 更 03/09 21:32
20F:→ buslover:何況已經有安置樂生院民 且大多數人都搬過去新院區了 只댠 03/09 21:32
21F:→ buslover:剩少數人在抗爭 這實在非常奇怪 又不是不安治就強迫拆遷 03/09 21:33
不視為濫用噓文,噓文中說明原因,提出具體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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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4
22F:噓 buslover:我有謾罵嗎? 看來又是個盲目的支持者... 03/09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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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lover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23F:噓 bluefunky:中正紀念堂是古蹟?那是國民黨的爛招吧! 03/10 11:58
既然是爛招,請bluefunky板友提出完整論點,否則淪為政治情緒化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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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6
24F:噓 NORINAKAMURA:個人猜測 純噓不下 03/10 09:23
不視為濫用噓文,反對個人猜測,提出具體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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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4 Beijingman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7227 IBMbuyer、Jasy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7246 rebot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7264 buslover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樂生系列文判決終結,全案可上訴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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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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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25F:推 GMA:版大辛苦了 03/12 20:18
26F:→ rebot:7356篇為什麼不處理 那篇是在代理板主上任後 且進板畫面已 03/12 21:03
27F:→ rebot:經有提示不可回應樂生系列文 但該文章依然存在 所以現在再 03/12 21:04
28F:→ rebot:發樂生文也沒關係嗎 進板畫面寫好看的就是了 03/12 21:05
感謝R板友的提醒,最後這一部分我忘了做解釋和說明。
現在這個電檢新聞局般的進板畫面,是在我看見樂生系列文後,
最短時間內修正三次後所產生的進板畫面,這是在3/11號晚上完成。
同個時間,我也以M文做文章保留。
3/12日上午一、二節有課,中午和下午在寫判決書和解釋,下午期間播空測試板主功能。
遲至3/12下午才以鎖文方式進行文章控管,這部份是我的疏忽。
板面有些混亂我沒查清楚,真的很抱歉..<(_ _)>
在做裁決時,分成推文和回文兩大部分,我思考著,兩邊該如何著手。
我的立基點在於,尊重各板友的發文權利,在
#3324提及樂生系列禁止,
但卻無判決條例,僅能以口頭道德勸說。
#7377中,我也很清楚的說明,是我誤導了板眾開放樂生文,
因此決定不對所有推文和回文做樂生文的追究,但是該討的還是要拿回來,
判決書裡只針對各板友言論的人身攻擊做處分,但無板規之懲處,皆不起訴。
#7356 MrCL R: [轉錄][新聞]捷運新莊線延宕4年 損失金額至少1 …
若從推文和回文來談,文中無人身攻擊,文章並無不妥。
若從進板畫面設立完成以及代理板主進行鎖文兩者時間差來談,
是代理板主時間上沒有配合完全,並非
#7356原發文者本身問題。
可以說是代理板主失職,因此
#7356發文者不受處份。
不知道這樣的解釋是否能夠接受,仍可以在提出問題:)
29F:→ genderbb:辛苦了,要那麼認真看烏煙瘴氣的文 03/12 21:56
※ 編輯: Insi 來自: 203.71.166.237 (03/12 22:06)
30F:→ buslover:板主辛苦了 03/12 22:07
31F:推 Shinbei:辛苦了 原來是版主之前的想法讓人誤會 03/12 22:08
32F:→ rebot:進板畫面發布時間是在3月11號晚上,而7356篇是在3月12號早上 03/12 22:25
33F:→ rebot:發表,有人視你公布的進板畫面為無物卻只是鎖推文處理,是嗎 03/12 22:28
34F:→ rebot:那現在有人再發表樂生文你又打算怎麼處理呢? 03/12 22:29
35F:→ rebot:一樣鎖推文就算了嗎? 那你進板畫面難道是寫好看的嗎? 03/12 22:31
36F:→ rebot:另外7356原文內容也有人身攻擊,這點我就大人不記小人過了, 03/12 22:34
37F:→ rebot:反正也沒有板規可以處罰 03/12 22:35
是的,你的論述是可以成立,的確是可以解讀成:視進板畫面為無物。
這句話由代理板主的我來承認,說實在的,不只臉上無光,板主的威信也掃地。
我只是個代理板主,小小的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但該做的事情還要是做。
我只能依照舊有和現存的板規以及網路禮儀和習慣,對各板友言論作約束,
之所以不大刀闊斧的起訴所有推文者和回文者,是因為尊重現有機制,
今天我訂立一條"凡關於樂生文章發文者,全數起訴水桶三十日"也不是不可以。
但這不就變成土皇帝了?新莊板友沒有任何一個願意看到這樣的。
因此我能採取的就是在最短時間內進行鎖文動作,並以口頭道德勸說,
我最多只能做到這樣,再多我就越權了。不知這樣的解答您是否滿意..
也許板友會質疑,代理板主不就是做板主該做的事情,想這麼多幹嘛?做就對了。
很感謝板友的支持,但我必須兼顧各板友的爭議和現有機制的運作,
聽起來很爛、很沒擔當,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有些事情看似無意義,
但卻是需要考慮的。
※ 編輯: Insi 來自: 203.71.166.237 (03/12 22:56)
38F:推 Elivanta:你是法律系的嗎= =? 03/12 23:27
39F:推 rebot:如果進板畫面有一條"樂生系列文依舊有投票決議,暫不允許發 03/13 00:53
40F:→ rebot:文。" 那麼如果再有樂生文出現,最基本的,也應該將該文刪 03/13 00:54
41F:→ rebot:除或移至暫存,而不是放任其留置於板面上,影響板眾觀 03/13 00:55
42F:→ rebot:感且有損板主威信。 語氣不好的地方如有得罪請見諒 03/13 00:56
43F:→ rebot:還有用起訴這種字眼實在怪怪的,如果板主自認為是檢察官,那 03/13 00:59
44F:→ rebot:麼誰是負責審理的法官呢? 03/13 01:00
45F:→ rebot:"凡關於樂生文章發文者,全數起訴水桶三十日"這種處理方式當 03/13 01:02
46F:→ rebot:然太過誇張,但刪文這種事情不至於做不到吧,進板畫面既然寫 03/13 01:03
47F:→ rebot:得清清楚楚,那麼發樂生文被刪掉也是理所當然 03/13 01:04
48F:→ Insi:感謝你的意見:) 03/13 08:02
49F:推 kuan10:辛苦哩 >///< 03/14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