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 (大笨狗 不要妨礙拎北工作)
看板HolySee
標題Re: [公告]今天課前提問時間的摘要
時間Sat Apr 12 21:21:23 2008
※ 引述《solemio (solemio)》之銘言:
: : 1.行為人如對若干構成要件要素欠缺認識,即欠缺故意。
: : 2.行為人不因有超越構成要件內容的認知,而具有故意。
: 請問學姊今天在此提到的另一個例子:
: 某甲對某乙很之入骨,ㄧ直想殺某乙,於是買了槍枝在把玩,有一日某甲在玩弄
: 槍枝時不小心射殺了正巧經過的某乙。
: 請問某甲在此代表的是因為欠缺對構成要件要素的認識,即欠缺故意?
是的 甲在做這個行為時
只認識到構成要件要素中的行為人(自己)、行為(開槍射擊)
對行為客體(乙)、結果(乙之死亡)、因果關係等要素欠缺認識
甲腦中雖計畫著改天要殺乙 但這種心意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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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伸出你的舌頭,
用氣音發「ㄏㄝ\.ㄏㄝ\.ㄏㄝ\...」
對啦!這就是大笨狗打招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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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4.128
1F:推 askrui:那麼這樣是在責任的地方才決定無罪抑或是構成要件就不該當ꄠ 04/12 21:28
2F:推 kent2001:如果是按照老師的學說,在責任層次才討論主觀要素的話, 04/12 21:43
3F:→ kent2001:當然是在責任層次才出罪阿,畢竟在客觀要件上,此時對於 04/12 21:44
4F:→ kent2001:成立殺人罪上,並無要件的欠缺。 04/12 21:45
5F:推 askrui:謝謝解惑! 04/12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