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 (大笨狗 不要妨碍拎北工作)
看板HolySee
标题Re: [公告]今天课前提问时间的摘要
时间Sat Apr 12 21:21:23 2008
※ 引述《solemio (solemio)》之铭言:
: : 1.行为人如对若干构成要件要素欠缺认识,即欠缺故意。
: : 2.行为人不因有超越构成要件内容的认知,而具有故意。
: 请问学姊今天在此提到的另一个例子:
: 某甲对某乙很之入骨,ㄧ直想杀某乙,於是买了枪枝在把玩,有一日某甲在玩弄
: 枪枝时不小心射杀了正巧经过的某乙。
: 请问某甲在此代表的是因为欠缺对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即欠缺故意?
是的 甲在做这个行为时
只认识到构成要件要素中的行为人(自己)、行为(开枪射击)
对行为客体(乙)、结果(乙之死亡)、因果关系等要素欠缺认识
甲脑中虽计画着改天要杀乙 但这种心意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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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伸出你的舌头,
用气音发「ㄏㄝ\.ㄏㄝ\.ㄏㄝ\...」
对啦!这就是大笨狗打招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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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24.128
1F:推 askrui:那麽这样是在责任的地方才决定无罪抑或是构成要件就不该当ꄠ 04/12 21:28
2F:推 kent2001:如果是按照老师的学说,在责任层次才讨论主观要素的话, 04/12 21:43
3F:→ kent2001:当然是在责任层次才出罪阿,毕竟在客观要件上,此时对於 04/12 21:44
4F:→ kent2001:成立杀人罪上,并无要件的欠缺。 04/12 21:45
5F:推 askrui:谢谢解惑! 04/12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