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愛喔~~~)
看板HolySee
標題Re: [問題] 違法身份
時間Mon Apr 7 01:01:18 2008
※ 引述《yuda (我真的老了)》之銘言:
: ※ 引述《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愛喔~~~)》之銘言:
玩文字遊戲實在有夠無聊。
: : 如果不解釋成人倫秩序的法益那要解釋成什麼?
: : 對於父母的尊重嗎?
: 信賴~人際關係的信賴
: 就像老師在解釋新增的電腦犯罪罪章那樣
: 對於某種身份、職務、地位的信賴
: 這與基於倫理的那種是不同的
如何?爸爸信賴兒子不要殺自己?
這種論述到底要怎麼出現?
: : 如果不嘗試把其解釋成一種法益的態樣,
: : 就沒有把他放在構成要件討論的可能,
: 所以啦
: 如果跟法益有關係
: 怎麼解釋成不是違法身份
...................
: : 問題就是不管你怎麼解釋,我們不可能用刑法保護跟兒子有關的法益,
: : 即使今天佛洛伊德大行其道,壓抑本身的慾望也不會是正當化違法身分的理由。
: 佛洛依德好像在20年前就開始沒有人用了
我已經說即使了,你真的很無聊。
: : 本來就有加重處罰的基礎,問題只是在於不具一般性而已,
: : 因為大多數的272,有可能是期待可能性中的壓力、恐慌等減輕,
: : 這樣會使得272的加重失去普遍性,
: 所以勒
所以?你還反問我?272的案件本來就沒有一定的判準存在,
多少的弒親案件跟家庭壓力有關?又多少無關?
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甚至減輕都比加重來的有普遍性,
在普遍性有爭議之下,又該如何導出身分?
我的文字有那麼難懂嗎?
: : 在東方的社會結構之下,說沒有加重的正當化基礎是對牛彈琴。
: 你也不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談這個問題阿
: 再說這樣批判的前提是
: 你已經接受了某一套價值觀
: 在那個標準下對於東方的價值批評就比較正義嗎?
廢話,先接受既存的結構是我的原則,
我不懂破除東方結構有任何的意義,
這甚至跟你上面一篇的推文互相矛盾,
不過我只能說你對於西方式的洗禮有被害妄想症。
: : 不可能要求社會大眾對資本下的家庭破壞視而不見,
: : 這種群眾的憤怒在不能變身成法益之時卻隱藏在責任的加重,
: : 這才是我們應該要去檢討的,
: 問題是
: 一般的說法是保護人倫法益
: 是經過你的解釋之後才會變成隱身於責任
: 膉F一個草人才說那才是問題所在
: 實益何在?
實益何在?這有那麼難嗎?因為被說成是責任身分,
就容易忽略掉責任身分仍須具備一定之普遍性,
因此此條應廢除,你說沒有實益,多少犯罪人因此而加重,
尤其是少年犯罪?好一個沒有實益。
: : 違法身分和責任身分架構不同但卻有共通的法理,
: : 才是最可怕的地方,這跟正不正當已經扯不上關係了。
: : 什麼東西都可以掰出來法益,不一定是刑法要保護的法益,就那麼簡單,
: 你避開了問題
: 就是可以解釋成刑法保護的法益
那是你片面自己說的,誰跟你避開。
: : 所以老話一句,人倫秩序不是我們要保護的法益,
: : 這跟我一開始的回答是一樣的,繞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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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kawa:yuda講的可能是一種公眾信賴吧 亦即社會大眾對於人倫的信賴 04/07 01:33
2F:→ Okawa:至於這種信賴值不值得保護 可以進入第二層次的討論 或許吧 04/07 01:34
3F:→ Okawa:當然 今天你問我文書制度崩潰有什麼不好 我也說不上來就是:p 04/07 01:36
4F:→ blackb:所以,社會信賴兒子不要殺爸爸? 04/07 01:38
5F:→ blackb:這種論述到底該如何能夠確實發展? 04/07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