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爱喔~~~)
看板HolySee
标题Re: [问题] 违法身份
时间Mon Apr 7 01:01:18 2008
※ 引述《yuda (我真的老了)》之铭言:
: ※ 引述《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爱喔~~~)》之铭言:
玩文字游戏实在有够无聊。
: : 如果不解释成人伦秩序的法益那要解释成什麽?
: : 对於父母的尊重吗?
: 信赖~人际关系的信赖
: 就像老师在解释新增的电脑犯罪罪章那样
: 对於某种身份、职务、地位的信赖
: 这与基於伦理的那种是不同的
如何?爸爸信赖儿子不要杀自己?
这种论述到底要怎麽出现?
: : 如果不尝试把其解释成一种法益的态样,
: : 就没有把他放在构成要件讨论的可能,
: 所以啦
: 如果跟法益有关系
: 怎麽解释成不是违法身份
...................
: : 问题就是不管你怎麽解释,我们不可能用刑法保护跟儿子有关的法益,
: : 即使今天佛洛伊德大行其道,压抑本身的慾望也不会是正当化违法身分的理由。
: 佛洛依德好像在20年前就开始没有人用了
我已经说即使了,你真的很无聊。
: : 本来就有加重处罚的基础,问题只是在於不具一般性而已,
: : 因为大多数的272,有可能是期待可能性中的压力、恐慌等减轻,
: : 这样会使得272的加重失去普遍性,
: 所以勒
所以?你还反问我?272的案件本来就没有一定的判准存在,
多少的弑亲案件跟家庭压力有关?又多少无关?
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甚至减轻都比加重来的有普遍性,
在普遍性有争议之下,又该如何导出身分?
我的文字有那麽难懂吗?
: : 在东方的社会结构之下,说没有加重的正当化基础是对牛弹琴。
: 你也不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谈这个问题阿
: 再说这样批判的前提是
: 你已经接受了某一套价值观
: 在那个标准下对於东方的价值批评就比较正义吗?
废话,先接受既存的结构是我的原则,
我不懂破除东方结构有任何的意义,
这甚至跟你上面一篇的推文互相矛盾,
不过我只能说你对於西方式的洗礼有被害妄想症。
: : 不可能要求社会大众对资本下的家庭破坏视而不见,
: : 这种群众的愤怒在不能变身成法益之时却隐藏在责任的加重,
: : 这才是我们应该要去检讨的,
: 问题是
: 一般的说法是保护人伦法益
: 是经过你的解释之後才会变成隐身於责任
: 膉F一个草人才说那才是问题所在
: 实益何在?
实益何在?这有那麽难吗?因为被说成是责任身分,
就容易忽略掉责任身分仍须具备一定之普遍性,
因此此条应废除,你说没有实益,多少犯罪人因此而加重,
尤其是少年犯罪?好一个没有实益。
: : 违法身分和责任身分架构不同但却有共通的法理,
: : 才是最可怕的地方,这跟正不正当已经扯不上关系了。
: : 什麽东西都可以掰出来法益,不一定是刑法要保护的法益,就那麽简单,
: 你避开了问题
: 就是可以解释成刑法保护的法益
那是你片面自己说的,谁跟你避开。
: : 所以老话一句,人伦秩序不是我们要保护的法益,
: : 这跟我一开始的回答是一样的,绕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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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室一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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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63.188
1F:推 Okawa:yuda讲的可能是一种公众信赖吧 亦即社会大众对於人伦的信赖 04/07 01:33
2F:→ Okawa:至於这种信赖值不值得保护 可以进入第二层次的讨论 或许吧 04/07 01:34
3F:→ Okawa:当然 今天你问我文书制度崩溃有什麽不好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p 04/07 01:36
4F:→ blackb:所以,社会信赖儿子不要杀爸爸? 04/07 01:38
5F:→ blackb:这种论述到底该如何能够确实发展? 04/07 01:38